中听|向枪版说“不”:公众意识要强,法律牙齿要硬

大象新闻 2024-02-19 17:50:47

评论员 陈思

让优质电影作品得到回报,不仅要“用脚投票”,还要“用手举报”。

举报的对象,是网络上泛滥成灾的“枪版”电影。

随着春节档电影的火爆,有关影院内盗录、盗摄的新闻不断成为热点。前有薛之谦看《飞驰人生2》时拍照发小作文,后有多个账号在短视频平台直播《热辣滚烫》。事实上,每年春节档,热门电影尚在放映之时,一些不法网站就已有盗录的“枪版”影片可以播放。

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禁止在电影院“拍照打卡”。薛之谦是在分享自己的观影感受,不是将拍摄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因而说薛之谦是在非法“盗摄”,有些过于牵强。

但与薛之谦分享意味更强的“随手拍”不同,盗录、制作的“枪版”影片,是不折不扣的行业毒瘤。

有些热门电影刚上映,就已经可以在网络上找到“枪版”。影院电影收入主要依靠票房,盈利期较短。制作、传播“枪版”电影不仅会让影院流失大量的观众,也会进一步伤害文艺工作者的现实收益和创作热情,不利于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

其实,我国早已通过立法禁止了盗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

然而,由于此前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的问题,即使不法分子在影院盗录被发现,执法人员一般也会采取较为温和的处理措施,没有形成威慑效应。违法成本过低、执法难度也较大,因而导致近年来盗录、盗摄行为更加猖獗。

目前,内地电影市场发展势头强劲,版权保护措施也必须要“更进一步”。打击非法目的的盗录行为,不仅公众的意识要强、法律的“牙齿”也要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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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2-19 20:13

    你倒是降票价啊

  • 2024-02-20 07:01

    还有人看枪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