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如逆水行舟,如果执法者不作为,有些恶就会滋生,法律应该维护每个人的权益,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明显是讹诈的事情却被解释成合理,这背后又涉及怎样的利益呢?故意伤害居然要等舆论监督后才拘留,迟到的正义还是正义吗?
4月3号讯,江西上饶玉山县“提灯定损房东讹诈一事”终于有了进展,这名房东鸡蛋里挑骨头,1200元的房租,硬生生让租房者交了4千赔偿,这还是在警方和村委会的调解之下达成了协议,之后房东却再次拿石头打租客,真是恶霸行径,而他也因此被拘留,房屋属于违建,还可能被拆除,恶有恶报,实乃大快人心。
陈女士和另外一名租客租了郭某的房子,因为陈女士有孩子,房东嫌小孩吵闹,多次和租客发生矛盾,最终陈女士和另一名租客决定搬走,本来该退押金,没想到郭某一家早有准备,细致入微的检查房间内物品有无损坏。
拿着高亮度灯检查,稍微剐蹭都被定义为损坏,甚至10块钱一个的塑料凳子也仔细检查,租房不到一个月,郭某居然给陈女士开出了上万的索赔,一扇门稍有痕迹,就要换新的,而且人工费全部让租客承担,这简直匪夷所思。
郭某一家人都是这种态度,把一个奸商演绎的淋漓尽致,陈女士认为不合理拒绝赔偿,而房东郭某扣着陈女士的物品,最后在警方和村委会的调解下,陈女士和另外一名租客赔偿了郭某4千元才算完事。
陈女士也没想将视频发布出来,但是郭某欺人太甚,在后来遇到陈女士时,不顾李女士怀孕,直接拿砖头砸陈女士,陈女士气愤不已,直接曝光了郭某一家的无耻行径,最终让人看清了郭某的丑态,离奇的是村委会觉得合理。
村委会认为陈女士确实损坏了郭某的物品,赔偿钱财无可厚非,认为“提灯定损”是合理的,真是让人开了眼界,村委对郭某砸人的事不关心,却认为郭某讹人合理,此事越闹越大,于是网友发现,郭某家的房子似乎是违建。
玉山县在两次通报后,终于成立了调查组,发布通报显示,郭某用砖头砸人,构成故意伤害,警方已经对其拘留罚款,和租户发生矛盾,列出万元赔偿单,存在有悖常理,不合理等问题,经过教育,郭某已经退还赔偿金。
郭某家的房子经核查,存在违建情况,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对履职不到位的公职人员将追责,承接郭某房屋地砖,房门,玻璃等项目人员的费用此前已经结清,防水项目因为有纠纷,现在也和解了,郭某夫妇是自由职业者,两个孩子都在读书。
郭某被惩罚大快人心,但是想一想这种荒唐的事情居然需要舆论监督,也让人很无语,明明是一个无赖房东欺负租户的简单事情,却在村委协调下,变成了租户的问题,这背后恐怕不是处罚郭某就能解决的,好人没好报,恶人却逍遥,是本末倒置的事情,出现了说明问题不小,对于此事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讹人?那叫敲诈,勒索。专业点[得瑟]
打断他的腿
之前的未报的都不知道 多少了
一看就是老油条了,不知道之前讹了多少人[呲牙笑]
违建必须拆
应该死起诉他敲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