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民,请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知知贵阳 2024-02-07 18:40:42

2024年春节将至,燃放、经营烟花爆竹进入旺季,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事项提示如下:

一、购买注意事项

1.应当在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产品,切勿购买“三无”产品或在无资质商店以及网上购买,购买“三无”产品不但质量无保证,且存在安全隐患。

在选购烟花爆竹过程中,要注意“三看”:一看证照。注意查看经营者有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看产品外观。查看产品是否有漏药、脱壳、变形、泥底、引火线松脱、松动等情况,是否有绿色的安全引线并有护引纸保护;三看产品标志。产品外包装上应标注有产品名称、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箱含量、净重、体积和安全用语或安全图案及执行标准代号,同时还有安全警示语和燃放说明等。

2.个人和家庭购买应选购药量相对较少、危险性较小的C、D级烟花爆竹。不要购买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大型组合烟花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

3.目前,网络和市面上所说的“冷烟花”也属于烟花爆竹,包括:仙女棒、手持电光花、生日烟火、舞台喷泉冷烟花、庆典彩烟等。“冷烟花”的喷口温度高达700至800℃,是易燃危险物品,极易引发火灾或造成人身伤害,市民应在合规经营店购买。

二、运输注意事项

1.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火车、地铁、公共汽车、轮船和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2.严禁在托运的行李、包裹、货物和邮寄的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三、储存注意事项

1.个人和家庭购买存放烟花爆竹,应做到数量尽可能少、存放时间尽可能短,并注意远离火源和电源,避免受潮、雨淋,防止鼠咬,防止自行燃烧、爆炸。

2.不要和其他易燃物品混放,不要放在阳台和被阳光直接照射的地方。

3.不要将烟花爆竹放在未成年人容易拿到的地方,防止因玩耍或受到猛烈撞击而发生意外。

4.机动车内不得存放烟花爆竹。

四、燃放注意事项

1.燃放烟花爆竹,距离下列场所至少100米。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集贸市场、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以及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场所。

2.燃放烟花爆竹之前,应认真阅读烟花爆竹产品包装上标注的燃放说明和注意事项,按照说明书小心燃放。

3.所有烟花爆竹都应选择空旷场地或指定燃放点燃放,燃放时应服从管理,尽量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干扰。

4.不得将点燃的烟花爆竹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构筑物等投射、抛掷。

5.燃放烟花爆竹时,不得妨碍行人、车辆通行,影响交通秩序。

6.不得在城市居民楼道内燃放或从走廊、楼道、阳台、窗户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7.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8.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

9.不得将点燃的烟花爆竹扔进污水井、化粪池和下水道。

10.燃放烟花爆竹,若出现熄火等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近,应等待足够长的时间并确认安全后再处理。不要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二次点燃,应采取水浇失效法处理。不要用已点燃的烟花爆竹点燃其他烟花爆竹。

11.燃放后,应及时清理,将余火扑灭或将残片移走,消除火灾隐患。

广大市民朋友们,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但烟花虽美,也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在此,我们真诚地希望大家提高安全意识,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共创百姓富生态美的“爽爽贵阳”新未来。

来源/贵阳市应急管理局编辑/何冰雪 责编/杨青青 审核/曾昕 终审/曹钦永

0 阅读: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