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竟把6岁生病发烧男孩独自锁家,自己打通宵麻将,孩子失足坠亡,母亲该担何责?

经典案例解说 2024-05-10 20:56:57

在一个普通的工作日,一位名叫彬彬的6岁小男孩,因为发烧被母亲留在家中独自休息。彬彬的母亲,一位热衷于与朋友聚会打麻将的女士,虽然知道儿子身体不适,但她还是决定出门打麻将,并将彬彬独自留在家中。

彬彬的母亲出门时,天还没完全黑。她只是简单地将热水壶放在小彬彬的床边,叮嘱他若感到不适就喝点热水。然后,她匆匆关上门,步履轻快地加入了她的麻将小组,完全沉浸在即将到来的游戏中。

夜深了,彬彬的病情并没有好转,反而因为发烧而变得更加严重。他起床寻找水喝,却因为体力不支,摔倒在地。小小的身体蜷缩在冷硬的地板上,他用尽仅存的力气呼唤着“妈妈”,希望得到慰藉和帮助。

此时,彬彬的母亲正与朋友们打得火热,手机静音放在桌角,对外界的一切毫无察觉。随着时间的流逝,彬彬感到越来越难受,他尝试站起来走向窗边,希望能呼吸到一些新鲜空气。

然而,命运弄人,高烧让他的意识模糊,小彬彬失足从自家的窗户坠落,当场不幸身亡。直到天亮麻将结束后,彬彬的母亲才发现自己手机里有几十个未接来电,而电话接通后,邻居的一句话让她立刻瘫软在地“你们家的彬彬从楼上掉下来了,现在警察都赶到了。你人在哪里呀?”

彬彬的父亲得知消息后立刻赶回家中,看到楼下的一幕,他的怒火与悲痛几乎让他崩溃,他怒斥妻子的不负责任,而彬彬的母亲则跪在冰冷的地板上,泣不成声,悔恨交加!

1、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什么?

非常惋惜一个六岁的小朋友就这么没了,8岁以下的儿童是法律规定的无能力单独行使民事权利或者承担责任的特殊群体,作为第一责任人,父母对于孩子的一切都责无旁贷。我觉得既然道德不能唤醒家长对子女应尽的义务,就有必要强调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所以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母亲是否对彬彬的坠亡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承担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的问题。

2、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衡量标准是什么呢?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岁);主观上为过失,故意则构成故意杀人罪;客体上侵犯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客观方面实施了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

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

彬彬的母亲将六岁正在发烧的孩子独自锁在家里,她以为孩子不会出问题,至少作出这个决定时内心存在一种侥幸的心理,后因该母亲的不作为行为导致孩子病情加重高烧后意识模糊翻窗坠亡,当然我相信作为母亲他主观不存在故意,但至少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事实也因该过失造成了这样的悲剧,即彬彬的死亡与其母亲监护不力存在因果关系,所以该母亲我认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3、其母亲还会涉及哪些罪责?

从本案的情况来看,彬彬的母亲可能涉及的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从监护人对未成年监护失职的角度来看,同类型监护失职的案件还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遗弃罪等罪名

如果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没有认真履行职责,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情节严重,使未成年人长期处于无人照料境地,根据刑法规定,可以以遗弃罪立案追诉,监护人将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如果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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