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中建三局一司被罚5万并停产停业整顿

二氧化碳研究社 2024-05-07 13:00:59

近期,据信用中国披露,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未采取措施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对其处以罚款5万元整并责令该公司驻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松南路建筑工地项目部停产停业整顿。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于2023年12月18日到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松南路建筑工地检查,发现该工地幕墙施工操作平台搭设不规范,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或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即日送达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编号:BYJD20231218003),要求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整改。2024年1月14日复查,施工现场仍未按照要求消除事故隐患。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采取措施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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