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工棚坍塌的安全事故隐患,中铁十九局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中国基建报 2024-04-14 23:34:59

4月14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存在工棚坍塌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近日,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台交工罚﹝2024﹞003显示——

企业名称: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22027391R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04-03

处罚内容: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2.0

违法行为类型: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照规范编制并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案

违法事实: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月9日10时51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伟、陈果在351国道临海邵家渡至永丰段第TJ02标巡查时,发现1#钢筋加工场的工棚钢柱宽度尺寸、距离地面第二跨墙面檩条间距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存在工棚坍塌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经调查,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照规范编制并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台州市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依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处罚机关: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图源:信用中国)

本报从企查查了解到,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核心成员,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9号1号楼,法定代表人为李华伟。(文|中国基建报 郝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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