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实施,多地电动车迎来“新政策”,上路和充电要求明确了

电动车的这点事 2024-04-28 06: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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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我们的网友都知道,在进入下个月之前,我们都会为大家总结下个月起将要实施的电动车相关新规,以方便大家用车。还有一周时间就要进入5月了,下面为大家分享5月1日起各地实施的电动车新政策,这次主要涉及到电动车上路和充电的要求,一起来了解一下!

广州市:5月1日起,明确小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目前使用电动汽车的用户越来越多,为了方便用户给电动汽车充电,同时也为了能够安全的充电,从5月1日起,将会正式实施《广州市物业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小区要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该规定明确新建物业小区,必须要同步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安装条件,并且会纳入工程验收的范畴,以前的物业小区,符合条件的可以进行改造,不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在周边合理范围内规划建设充电设施。

如果物业小区不配合,阻挠或者妨碍建设充电设施,也明确了处罚标准,逾期不改正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索要不正当利益的,则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津市:5月9日起,非标电动车禁止上路

非标电动车由于不符合国标标准,所以只能在过渡期内上路骑行,过渡期结束后会禁止上路行驶。

天津市非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8日,目前官方已明确,从5月9日起超标电动车就不能上路行驶了。

不过大家也不用担心,根据其他省市执行的情况来看,即使非标车过渡期满,但是也不会马上淘汰超标车,比如江苏省多个城市,就实施了这样的管理措施。

所以天津有非标车的车主,可以静观其变,等到5月9日非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后,看一下当地交警的查车力度再说。

安徽合肥:5月1日起,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安徽省对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的管理还是非常人性化的,多个城市设置过渡期,允许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上路。

合肥市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的过渡期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目前官方也已经发布通知,从5月1日起非标三四轮电动车将会禁止上路行驶,违规上路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所以安徽合肥的老年人要注意了,如果有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的,如果车辆已经需要淘汰了,可以这个时候更换为新国标车,如果车辆还能骑的话,也采取静观其变的方式,说不定过渡期结束后,非标车并不会马上禁止上路。

甘肃金塔: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的集中备案结束时间为5月31日

甘肃金塔县也为非标三四轮电动车设置过渡期,同时设置了集中备案登记的时间,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根据其他城市的经验来看,在备案登记时间结束后,将不会继续为非标三四轮电动车进行备案,所以有这类车辆的老年人抓紧时间为车辆进行备案了,以免到时候没有临时号牌,不允许上路行驶。

总结:

上面是为大家总结的是,5月1日起多个城市对电动车管理的新政策,主要涉及到电动车的上路和充电问题,如果你在这些城市生活的话,一定要了解当地的电动车管理规定,避免因为违规而受到相应的处罚,特别是过渡期结束与备案登记结束的时间。

那么,您对各地的电动车管理新政策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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