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必须经过“离婚冷静期”吗?协议离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经典案例解说 2023-12-28 09:58:33

近日,@赵丽颖工作室 @iFengstudio 同时发布声明,称“赵丽颖和冯绍峰已决定和平分手结束婚姻关系,并已于近日办理相关手续,未来将共同抚养陪伴孩子成长。”在明星的离婚事件中,赵丽颖和冯绍峰的离婚官宣速度大概要排到NO.1,毕竟3月刚起诉造谣者,4月扭头宣布已离婚。

消息一公开,两人离婚的话题立刻冲上热搜榜。

而评论区网友们吃瓜的热潮从#离婚的话题到#离婚冷静期过了吗#明星离婚也有冷静期吗?

1.明星离婚也有冷静期吗?

目前离婚有两种途径:

一是协议离婚:即男女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二是诉讼离婚:男女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向法院提起离婚纠纷诉讼。

根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而被人们称作“离婚冷静期”的是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简单来说,在《民法典》生效前,只要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持协议到民政局,分分钟办理离婚手续。

而今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协议离婚不再是分分钟的事儿了。另外,30天冷静期满以后,领取离婚证是有时限的,从冷静期满开始的30天内有效,超过30天,或者任何一方反悔,都会被视为撤销离婚申请,就离不成婚。如果下次还想要离婚的话,还要经过冷静期。

2.从工作室的官宣来看,“已于近日办理相关手续”的字眼表述来看,是否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

有两种可能:

一是已经向民政局申请了离婚登记,尚在30天冷静期内,需拿到证才算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二是冷静期已过,冯绍峰与赵丽颖至少在30天之前就已经离婚了。

但要知道,冯绍峰曾在去年11月将“造谣离婚”者告上法庭,北京互联网法院在2021年3月18日公开了判决书,冯绍峰胜诉,获赔7000元。

如果冯绍峰和赵丽颖一个月后才能算正式离婚,那么两个人可能还处于冷静期。

如果两人已经完成了离婚手续办理那么,赵丽颖可能是第一个经历离婚冷静期并成功离婚的一线女星。

3.此外,离婚纠纷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户口处理

户口纠纷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公安机关也无权干涉。而涉及一方或孩子户口迁移,必须要双方配合提供户口本原件及相关证件。 因此应在协议中写明不迁出户口或者不配合办理手续的法律责任,来约束当事人。

②姓氏处理

若双方协商一致要更改孩子姓氏,应在离婚协议中写清楚,这样一方就不能要求法院责令恢复姓氏。若一方担心对方更改孩子的姓氏,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子女姓氏并约定足额的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这样可以有效限制对方的行为,尽量减少诉讼。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司法解释(一)第59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③夫妻之间补偿、赔偿及债务的处理

若存在婚内借款、补偿、困难帮助、下列情形,过错损害赔偿、擅自处分房产应该和对方协商如何处理并在协议中写明

④关于抚养费的约定

如果双方不作特别约定,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三项。笼统地约定抚养费数额,对抚养方和子女往往有失公平。而教育费和医疗费的多少,是离婚时无法准确预计的,要等实际发生才能明确,且生活费也是随着物价上涨而不断攀升。建议双方约定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生活费,且逐年递增(约定具体的比例),教育费、医疗费和大笔开支(如子女须对外承担责任)则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由双方平均分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⑤不分割财产的两种情形

同样是不分割财产,不同的表述,代表的含义不一样,引起的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必须谨慎对待,当事人应结合自己的客观情况和主观诉求来确定如何表述。

“没有共同财产分割”这种表述,离婚后仍可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且无诉讼时效限制

⑥婚内协议和离婚协议最好进行公证?

公证不仅能加强证据的证明力,有时还会直接决定或影响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实现。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除公证过的或者具有道德义务、公益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外,在其他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

通常而言,家庭内部的赠与不涉及道德义务或公益性质,故公证就成为受赠方保障自己能获得赠与财产的唯一途径。

⑦.如何对付“离婚协议可以反悔”?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4.对于这条重要的新规定应该注意两点

①对己方有利的财产约定,可签订婚内协议,不要出现离婚字眼及离婚的意思表示,这样对方就不能请求推翻。

②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即使协议离婚不成,该协议的内容仍然有效,双方均不得反悔,在诉讼离婚中也适用该离婚协议。

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就协议效力选择或排除法律适用,体现契约自由和处分原则。这种约定属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范畴,法律应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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