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岳四镇:霍山在古代中国的地位与变迁,是怎样影响王朝兴衰的

阿智通鉴 2024-05-14 06:07:10

自古以来,五岳四镇的划分不仅定义了地理疆界,更构建了民族的精神版图。

霍山在五岳四镇(五镇)中极具典型性,它既与先秦时期方国祭祀有关,最终也发展成为天下型国家祭祀的重要对象。

多方面的特质是其他岳、镇很少具有的,因而可以比较准确地揭示自古以来山岳祭祀演化的一般规律。

霍山,作为其中的一颗璀璨明珠,它到底有着怎样不同寻常的意义?

山岳崇拜与商朝的国家山岳祭祀

山岳崇拜是人类社会一种普遍的现象,几乎与人类历史一样久远。乌丙安在讨论原始信仰时指出,人类祖先“从来都不是对所有事物和现象加以等同的崇拜……而是对人们认为最有威力的、最惠于人类的、具体的自然力和自然物才倍加崇拜”,其中包括天象、大地、山石、水火等。这里的“山”指较为雄伟高大的山。

古代中国山岳祭祀究竟出现在何时?从学理上推导,原始人类有自然崇拜,这当然包括山川崇拜,因此有原始人类便有对山川进行祭祀的仪式。原始人类的山川崇拜属于原始信仰范围,从“礼学”角度来区分,这种祭祀仪式当属于礼制建立前的礼俗。这种礼俗逐渐与天神崇拜结合,成为泛神论观念,属于原始宗教的组成部分。

商朝礼制应当是王权礼制,已有较为规范的国家祭祀山岳的礼仪形式,上述卜辞中的祭名、祭物与占卜手段都可以作为证明。从山岳崇拜到王权国家山岳祭祀是镇岳化的重大发展。

霍山祭祀的产生与演变

传世典籍所载霍山祭祀首见于《史记》。

霍太山就是霍山。如果剥离其玄虚内容,大致可以判定在商朝时秦先祖已为小部落领袖或是小国之诸侯,殷亡时蜚廉曾为坛于霍山进行祭祀。需要指出的是,这是特殊情况下的筑坛祭祀,并非是诸侯国常规祭祀。霍山规范化的“国家祭祀”始于西周初的霍国。

周武王封弟叔武为霍国,境内有霍山,是霍国祭祀的山岳。《国语》载宰孔语:“晋侯将死矣!景霍以为城,而汾、河、涑、浍以为渠,戎、狄之民实环之。汪是土也,苟违其违,谁能惧之!”

宰孔提及的“景霍”便是霍太山,即霍山。众所周知,继商而起的王权国家周朝出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天下一主的观念,周王自然拥有对境内名山峻岳的祭祀权。在西周分封制度下,受封者对封地内拥有统治权,同样也拥有对境内山川祭祀的权力。

霍作为西周所封之国,理所当然拥有祭祀霍山的权力,遗憾的是现存典籍没保存霍国祭祀霍山的直接资料。不过《史记》有段十分重要的旁证资料:“晋献公之十六年伐霍、魏、耿,而赵夙为将伐霍。霍公求奔齐。晋大旱,卜之,曰‘霍太山为祟’。使赵夙召霍君于齐,复之,以奉霍太山之祀,晋复穰。”

显然,霍为晋灭,但晋侯为禳灾而召霍侯来祭霍山。为什么会出现国亡存祀的现象?其实这是春秋时期礼制之规范。据《左传》载晋灭虞,“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媵秦穆姬,而修虞祀,且归其职贡于王”,杨伯峻注:“虞祀者,天子命虞所祭之其境内山川之神。虞虽被灭,晋仍不废其祭。”

杨伯峻虽未说进行虞祀仪式者为何人,实际当是虞人后裔,因为春秋时期灭国亡族而存其祀是礼制规定,这还可以另一条记载为证:

“卫人讨宁氏之党,故石恶出奔晋。卫人立其从子圃,以守石氏之祀,礼也。”杜预注:“石恶之先石碏有大功于卫国,恶之罪不及不祀,故曰祀。”

显然,春秋时期确实存在灭国亡族而不废其祀的礼制规定。因而《史记》载霍亡之后,晋仍以霍君主持霍山之祭当是信史。由此可见,霍国原有霍山之祭,其性质与商朝人祭祀山岳类似,只不过是属于王权礼制下的诸侯国级别的山岳祭祀。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所称的“霍太山”,“太”通“大",表示山之雄伟峻峭,这是许多地方命名山岳的通则。如东岳泰山一称太山;其他地方亦有泰山;泰山也可称太山,故霍太山又可称霍泰山。实际上,一些地方的大山或直接称太山、或称某太山,如山西省蒲县蒲子山就称太山,吉林长白山又称徒太山,四川省三台县有中太山等等。

霍山之所以称霍太山、霍泰山,可能最初便称太山、泰山,因在霍国境内,冠以国名,故称霍太山、霍泰山,简称霍山。古人有“国”加“地名”(山名)的习惯,如“孔子、颜渊登鲁东山,望吴昌门”,此鲁、吴都指春秋时期国名。因而霍亡,“晋大旱,卜之,曰‘霍太山为祟’”,此霍字完全可解释为霍国,即霍国的太山(即太岳山)为祟。

霍山以国命名,国家对霍山进行祭祀,正表达了霍国诸侯对霍山所代表的疆域进行合法的掌控。至今保存的典籍中,并没有连续不断祭祀霍山的史料,这存在两种可能,一是霍山确实在某一时间内退出了国家祭祀;二是史料亡佚,故相关记载出现断缺。从霍国祭祀来看,霍山祭祀仅是当时众多诸侯国之一的国家祭祀,所代表的区域极为狭窄;霍灭归晋后的霍山祭祀,虽然仍以霍国原诸侯祭祀,但实际已转化为晋国的国家祭祀,保佑的是晋国国家利益。

当然,晋国的霍山祭祀从保佑的区域范围来说自然远远超过霍国,但它仍属诸侯国级别的祭祀,祭祀性质也没有改变。从“复之,以奉霍太山之祀”来判断,霍山祭祀应当延续到晋国灭亡。三家分晋后霍山祭祀如何?始撰于战国时期的《周礼》,其中《职方氏》载九州山镇,霍山在其列;《司马》载九山镇,其中“河內曰冀州,其山镇曰霍山”之说,《大司乐》有“凡日月食,四镇、五岳崩,大傀异灾,诸侯薨,令去乐”,从上述数条资料判断,战国时期有霍山祭祀是可以肯定的。

这里的“九州”是战国时期学者对大一统国家构成的设想,因此《职方氏》九镇的构想也与大一统国家构成密切相关。换句话说,霍山在时人眼中的地位是非常高的,其政治色彩非常浓郁。战国末年成书的《吕氏春秋·有始》所列九山并无霍山,且冀州就列有王屋、首山、太行和羊肠数山。为何霍山退出“名山”之列?目前尚无史料可以说明。

《史记·封禅书》中记载了秦祭祀名山峻岳之事,所罗列山名中不包括霍山,目前无法确认秦王朝是否进行霍山祭祀。西汉初祭祀霍山情况不详,但文帝十五年“修名山大川尝祀而绝者,有司以岁时致礼”,至少至此西汉政府应当恢复了“尝祀而绝”的冀州名山霍山的祭祀,这一点是需要强调的。

但应当注意的是,武帝时封霍山为南岳,此霍山非山西之霍山,而是指今安徽省的南霍山(天柱山),《水经注》明确记载“在庐江灊县西南”;汉文帝分淮南立衡山国,故南霍山又名衡山,与今湖南省之南岳衡山也不是同一座山。

东汉亦沿袭南霍山为南岳的说法,如班固《白虎通义·巡狩》载五岳为东方岱宗、南方霍山、西方华山、嵩山、北方恒山;刘向《说苑·辨物》称“五岳者何谓也?泰山,东岳也。霍山,南岳也。华山,西岳也。常山,北岳也。嵩高山,中岳也”。东汉自光武帝起“不立北郊,故后地之祇,常配食天坛,山川群望皆在营内”,即北郊合并于南郊,山岳除五岳外,还有“沂山、岳山、白山、霍山、医无闾山、蒋山……会稽山”,可见霍山是作为名山受到祭祀的。

明帝诏“郡界有名山大川能兴云致雨者,长吏各絜斋祷请,冀蒙嘉澍”,章帝、顺帝、质帝都祭过“名山”,霍山都在祭祀之列。但无论是西汉文帝之后或东汉诸帝祭祀名山,都有五岳而无四镇,四镇仅称“名山”,与其他祭祀的名山没有差异。

就目前所见史料而言,强调四镇重要性自东汉末年郑玄注经起,他沿袭五岳四镇之说,将今山西霍山确立为四镇之一,郑注云:“四镇,山之重大者,谓杨(扬)州之会稽,青州之沂山,幽州之医无闾,冀州之霍山。五岳,岱在兖州,衡在荆州,华在豫州,岳在雍州,恒在并州。”

郑玄的五岳四镇说,是继承《周礼·大司乐》“四镇五岳”说而来的,但它明确指出五岳与四镇名称,将四镇置于五岳之下、其他名山之上,可以说这在《周礼》的基础上有了发展,初步完成了王权一统天下的九州山镇到封建大一统国家的五岳、四镇、名山体系的构建,山岳祭祀的镇岳化又向前跃进一步。

由于郑注影响极大,对后世构建山岳祭祀体系最终完成起到关键作用。不过,郑玄注经虽明确了四镇,但没有明确各镇东南西北的方位。三国西晋未见明确的祭祀霍山的记载,东晋明帝“始诏立北郊”,即恢复北郊祭地,陪祭有四十四神,其叙述顺序与东汉无异,显然霍山也在祭祀之列。

山岳祭祀的镇岳化在南北朝出现重大进展,不但出现称某山为某镇,甚至还大致明确了具体的方位山镇之名。《隋书·礼仪志二》载萧梁北郊有“岳镇海渎之座”,出现“镇”字,此是指沂山、霍山等山镇;北齐祭祀时更是明确称沂镇、会稽镇、衡镇、太岳镇(即霍山)、医无闾山镇五镇,均附于某岳之后,其他山只称某山,故肯定已经存在五座山镇且有大概方位,完善了五岳、五镇、名山的祭祀体系。

有学者认为“到唐初仍沿先秦说法为五岳四镇而无中镇之称”,显然有误。不过,《隋书》记载这段话确实比较混乱,按照其记载顺序,五岳之后配山镇情况为:岱岳(东岳)后配沂镇、会稽镇两镇;崧岳(中岳)、霍岳(南岳)后配衡镇;华岳(西岳)后配太岳镇;恒岳(北岳)后配医无闾镇,出现一岳两镇,两岳一镇的情况,实在无法解释如此著述之原因。当然还需要强调的是,沂山置岱岳后,当定为东镇,而霍山(太岳)置于西岳之后,似作者认作西镇,霍山作西镇显然与隋后定为中镇不同。

隋代最终确立了五岳、五镇、名山祭祀体系:“开皇十四年闰十月,诏东镇沂山,南镇会稽山、北镇医无闾山,冀州镇霍山,并就山立祠……东镇晋州霍山镇,若修造,并准西镇吴山造神庙。”

这是典籍首次确定了五座山镇的方位,霍山当为中镇。隋唐鼎革,武德初仅祭四镇,霍山并不在内,直到玄宗天宝年间封五镇为公,霍山才恢复山镇祭祀,故宋初有“《开元礼》惟祭四镇山,自天宝后始益霍山为五镇”之说。宋代继承了五镇之祭,元明清均承袭不改。

换句话说,霍山祭祀至少从东汉起到清代大多时间被列入国家祭祀之中,逐渐确立了在五镇在山岳祭祀中的地位。需要补充的是,萧梁、北齐祭祀岳镇显然是受到郑玄经学影响,尤其北齐是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其接受汉族儒家经典,充分说明南北朝时期民族融合的空前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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