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电动车、三轮车管理有“新变化”,事关上牌、上路、停放

如风行者 2024-03-25 09: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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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春季的来临,使用电动车的用户逐步增多,所以很多省市发布了电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4月起,电动车、三轮车管理有“新变化”,主要关乎电动车上牌、上路与停放问题,一起来了解一下!

南京市:4月17日前《南京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随着电动车数量增多,越来越多的城市对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3月18日,南京市发布了公开征求《南京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草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如果有意见建议,可以于4月17日前反馈至草案起草工作小组,在本次的电动自行车消防管理办法中,明确禁止电动车改装、停车场规划与建设、电动车赋码和报废回收、电动车停放与回收、充电设施收费标准等等,同时对违规的行为也明确了处罚标准。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对电动车的消防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能够有效地防止火灾发生,保护居民的财产安全。

江苏东至、安徽阜南:4月1日起,无牌电动三四轮车禁止上路

很多地区为了方便老年人出行,为非标的三四轮电动车设置过渡期,在指定的时间里进行备案登记、上临时号牌,不过需要注意集中备案的时间,结束以后,不能继续上牌,而且无牌车辆将禁止上路。

江苏东至发布关于《加强三轮四轮电动车管理的通告》,明确集中核发登记编号号牌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3月31日,逾期以后不再继续办理。而且从4月1日起,禁止无牌三轮、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

另外,安徽阜南的电动三轮车集中备案结束时间同样为2024年3月31日,这也就意味着从2024年4月1日起,阜南无牌三轮电动车也不得上路行驶了。

湖北通城:4月1日起,严禁非法安装电动车遮阳伞

每年夏季,有些车主为了提升出行体验,都会对电动车安装遮阳伞或遮雨棚,但是这属于电动车的加装行为,存在着安全隐患,也是夏季各地交警严查的重点对象之一。

近日,湖北省通城县市场管理局发布严禁非法安装销售摩托车、电动车遮阳伞、雨棚的通知,并且明确从4月1日起,对非法安装雨棚的电动车将进行扣押,对车主进行严肃查处。

雨棚虽然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弊大于利,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已经安装的用户,一定要及时的拆除,避免到时候被查处还会收到罚款。

安徽怀远:加强电动三四轮车的管理

2024年4月1日起,安徽怀远虽然集中整治阶段结束,但是对电动三四轮车的管理将转为常态化,重点查处电动三轮四轮车的违规行为。

首先车辆不得闯禁行,另外不能无证无牌上路、同时车辆也不能违法载人,如果存在违规行为,将会对相关车辆予以扣留,对人员进行罚款,甚至行政拘留。

重庆黔江区:4月10日起,对摩托车、低速电动车实施集中整治

为了对电动车进行更好的管理,重庆黔江区印发了《黔江区摩托车、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确从2024年10月10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将进入第2阶段,开始集中整治,主要包括商家不得销售非标车辆,车主出行不得违规,同时采取以劝导为主,处罚为辅的管理办法,提升车主的安全意识,保障车主安全出行。

总结:

以上是为大家总结的,从4月起各地电动车三轮车的管理新变化,本次管理新规主要涉及到电动车的上牌照、上路行驶以及停放的问题,另外还要注意,不得对电动车进行改装与加装,这些都是各地管理的基本要求,广大车主要积极的响应,避免因为违规而被罚款。

那么,您对4月起各地电动车、三轮车的管理新变化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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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风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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