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私募12亿存款离奇“失踪”,谁来埋单?

野马财经 2024-08-18 13:44:12

作者 | 郑理

来源 | 独角金融

继华软新动力私募FOF爆雷9个月后,私募基金行业底层资产“优策投资存放在长安银行的12.52亿元存款不翼而飞”的离奇事件,再次引发关注。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2019年4月至2023年5月,私募机构浙江优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优策投资”)与长安银行签订《协议存款合同》,将“优策长实”、“优策长秀”、“优策月月盈3号”3只产品的募资存入长安银行宝鸡金陵支行、长安银行宝鸡科技支行私募基金专户。相关产品披露的2023年年报显示,涉及的3只产品在银行协议存款合计金额达12.52亿元。

但2024年7月3日,投资者却发现,在长安银行打印的账户流水凭证显示,协议存款仅剩下8.6万元。

存放的巨额存款被转走,对此,优策投资的法定代表人、持有者称不知情;同时,连带长安银行,也被这场离奇失踪的存款事件所波及。

是谁在说谎?消失的12.52亿存款,到底去哪了?

1存款账户曾向三家公司转账,背后错综复杂的关联关系

据了解,长安银行此前每周提供余额明细表、每月提供对账单,但到了7月份,优策投资方面才发现,这些数据对不上,“与银行流水严重不符”。

图源:罐头图库

具体来看,根据投资者向《每日经济新闻》提供的多份凭证,其中一份落款为长安银行宝鸡金陵支行、打印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的客户存款账户清单显示,优策投资两个银行账户余额总计仅剩下8万多元。

投资者提供的另一份落款为长安银行宝鸡科技支行、打印时间为6月26日的《账户余额明细表》显示,优策长秀专户的本金还有近7.4亿元;两份落款为长安银行宝鸡金陵支行、打印时间为6月26日的《账户余额明细表》显示,优策长实专户本金近4亿元,优策月月盈3号专户本金为1.78亿元。

存款“失踪”后的7月10日,优策投资发布部分基金运作重大事项公告显示,已与公安机关、长安银行总行对接,同时该公司还委托律师向银行发去了律师函。

目前,“优策长秀”“优策长实”等11只基金都已暂停申赎。

优策投资成立于2016年12月,次年11月在中基协登记备案。优策投资目前在管基金24只,管理规模为20-50亿元。优策投资还有一家关联的私募浙江贵直股权投资,旗下备案有24只产品,管理规模为5-10亿元。

私募基金存款之所以丢失,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原因是有人签订了补充协议,为存款产品开通了合同不允许的网银,且3家公司通过网银从长安银行账户转走资金,分别为曾向宝鸡凤凰岭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宝鸡凤凰岭股权投资”)、西安畅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西安畅融投资”)和宝鸡远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宝鸡远大资管”)3家外部公司转过款。

私募资金到账后被划转到上述3家公司,又是谁在控制这些公司?

天眼查App显示,宝鸡凤凰岭股权投资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建林,由上述3家公司之一的宝鸡远大资管100%持股。2024年7月,该公司变更负责人,并办理了换照(补发)业务。

宝鸡远大资管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莉,由赵莉、李档存共同持股,持股比例分别为99.9%、0.1%。该公司2024年1月变更了地址,并办理换照(补发)业务。

西安畅融投资成立于2020年,法定代表人为吴卫芳,注册资本500万元,由吴卫芳全资持股。2023年3月,该公司负责人、主要人员及地址均发生变更。

天眼查APP数据还显示,远大资管和优策投资关联的浙江贵直股权投资之间也有一丝关联。

具体来看,浙江贵直股权投资参股的青岛贵直邺兴股权投资持有陕西中匠文化47.37%的股权,而陕西中匠文化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艾涛,也是远大资管全资子公司陕西先沁实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凤凰岭投资的财务负责人李巍,还出任了阡陌数字信息科技的监事,而浙江贵直股权投资参股青岛贵直邺诚股权投资,后者持有阡陌数字信息科技5%的股权。

同时,中基协披露的信息显示,浙江贵直股权投资的法定代表人顾晓冬,此前曾先后担任远大资管副总经理和凤凰岭投资总经理。

图源:天眼查

但12亿存款最终流向了谁的账户?目前事情的真相还有待进一步厘清。

上述私募产品的托管券商为兴业证券和海通证券,其中,兴业证券内部人士对媒体表示,存款账户不属于托管券商控制体系。目前,兴业证券已经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海通证券则表示,对产品有保密义务,不能向投资者以外的人透露信息。

2储户资金消失并非个例

近年,银行存款丢失案时有发生。

2023年11月4日,招商银行再曝存款消失案,上市公司超卓航科发布公告,称公司5995万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招商银行南京某支行划入保证金存款账户,用于两家与超卓航科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和业务往来的企业进行承兑汇票的行为。

图源:罐头图库

2021年,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分行2.5亿存款失踪。

另一起存款丢失案,发生在2015年。高某经中间人介绍,通过银行工作人员张某购买年息高达40%以上的理财产品,其在空白转账凭证上签名后,将150万元转入张某控制的账户,并先后收取利息及款项20万余元。2016年,张某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刑罚。高某要求银行兑付150万元理财产品未果致诉。

2015年10月23日晚,北京市朝阳区吴先生收到银行发来的短信提示,称其银行卡被消费9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吴先生立即登陆PC网银查看情况,竟发现在10月21日凌晨1点50分,此卡已被转走20万元人民币。而在此之前他没有进行任何操作,更没有接收到动态验证码。后经警方查实,吴先生的银行卡上共计28.8万余元均已被转移至其他账户上。

2014年10月开始,11名储户在浙江某银行存款,每人存款金额从百万至千万元不等,总金额高达6200余万元,存款期限一年。2015年10月份,当存款到期时,储户陆续拿着存款单到银行取款,却被银行告知,存款单上的编号,银行系统查不到,后被银行证实储户手里的“存款单是假的”。2015年11月,涉事银行的两名内部人员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被警方控制。

2013年,上市公司酒鬼酒(000799.SZ)曾宣布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1亿元存款被盗。事后嫌疑人被捕、部分被盗资金被追回。

2008年,储户张某将900万元存入工商银行江苏扬中支行。存款到期后,却发现已被银行营业部主任何卫华转走,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更早之前的2006年,湖州一储户200多万元存款被他人利用伪造银行卡消费取现。当地法院对此作出的一审判决显示,储户担责70%,银行担责30%。

银行改革前,银行每一笔存款业务均由两名工作人员共同操作,但也有金额限制,5万或10万以上存款,需主管复核。不过,自从银行改革后,客户增多,为提高效率,银行综合柜员制一般需要一人负责,如果涉及大额和特殊业务,则需要主管授权。

据不完全统计,近十年,典型案件至少20起以上,受害者涉及企业、群体、个人。

通过梳理已经查明结果的案例发现,银行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盗取客户资金、银行员工与外部人员相互勾结、外部人员单独或与企业内部人员勾结向银行转嫁风险为常见作案方式。

具体来看,部分银行柜员利用自身职权,钻银行内部管理“空子”,釆取篡改客户信息、诱骗客户多次输入密码等方式盗取客户资金。

还有犯罪嫌疑人以向客户支付高息为诱饵,吸引客户在银行存入资金。部分客户知晓资金被外部人员转作他用,甚至为外部人员转移本人账户资金提供便利如将银行卡、U盾、密码等主动交由作案人代为保管。

“没有银行‘内鬼’,案件发生不了;没有轻信,案件也发生不了。”有关专家曾对新华社表示,此类案件发生责任是多方的。于银行而言,存款失踪暴露出银行内控管理存在漏洞,对于银行的经营环境和人员管理存在疏漏。于储户而言,存款失踪事件频发,表明储户面对“高息”诱惑,头脑发热,理性缺失。

因此对应的防范方式,既需要银行加强“堵漏”,储户也必须明白哪些钱“存”的是安全的,哪些是在“冒险”。

3银行有没有责任?

优策投资存放在长安银行的巨额存款“不翼而飞”,银行业务是否受到影响?长安银行回应表示:存款目前处于正常运营阶段,能保证存款保本保息,受正常保险存款保险保护。

银行存款丢失案,这些案件具有高度争议性。在这个问题上,最高院其实有判例。

最高院认为,存款人与银行之间形成存款关系,即使所存款项丢失系因银行原负责人涉嫌刑事犯罪行为所致,但由于存款人系与银行而非与个人建立存款关系,且无证据证明存款人参与了银行原负责人犯罪行为,故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犯罪所应承担责任并不能排除单位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无论银行工作人员犯的是职务侵占罪、盗窃罪还是诈骗罪,如果符合上述最高院裁判案例所述条件,储户都可能通过民事诉讼获得权力救济。

消失的存款,对于投资者来说可谓是天降横祸,法律对肇事者做出惩罚的同时,银行是否有管理漏洞导致“家贼”有机可乘、如何保障客户存款的安全闸门,成为当下银行迫切应对的问题。

而网络舆论代替不了法律的调查,相信未来随着银行存款丢失案件的真相厘清后,将会为社会、为投资者讨回公道,在恐慌中抚平人心。

1 阅读:151

野马财经

简介:关注金融创新的财经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