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楼梦》里,作者明确指出具有侠义精神的有两个人物:倪二与柳湘莲。第二十四回标题中“醉金刚轻财尚义侠”,尚义侠的醉金刚即是倪二。第四十七回评价柳湘莲“素性爽侠”。
畸笏叟这样评价《红楼梦》里的侠义描写:“写倪二、(紫)英、湘莲、玉菡侠文皆各得传真写照之笔。”“侠文”指有关侠义的文字。可惜有关冯紫英的情节太少,我们难以了解他的侠义行为。下文试图通过分析倪二、柳湘莲、蒋玉菡这三个形象,归纳作者的侠义观。
第二十四回里,贾芸想和舅舅卜世仁赊些冰片麝香送给凤姐,以争取监种大观园的花木工程。卜世仁冷漠、吝啬,不愿帮助孤儿寡母,甚至讥讽侄儿无能。贾芸走投无路之际,碰到街坊倪二。
倪二察觉到贾芸郁郁寡欢,便说:“有什么不平的事,告诉我,替你出气……得罪了我醉金刚倪二的街坊,管叫它人离家散!”听说卜世仁一段事后,倪二道:“我这里现有几两银子,你若用什么,只管拿去买办。这银子我是不要利钱的,也不用写文约。”
倪二是一个放高利贷、赌博的泼皮,却能做出如此侠义之举。他与贾芸原没有交情,但当听说贾芸被舅舅欺侮、处境困窘时,勃然大怒、慷慨解囊,而且执意不写文约、不要利息,可见其急人之急、仗义轻财。
倪二与先秦时代的游侠有相似之处。司马迁评价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振人不赡,先从贫贱始”,“专趋人之急,甚己之私”,可见曹雪芹认为,即使一个人的行为不符合世俗规范,只要能振人不赡、救人之急、仗义轻财,便可被称为义侠。
再说另一位侠客柳湘莲。第四十七回柳湘莲出场,作者评价他:“素性爽侠,不拘细事,酷好耍枪舞剑,赌博吃酒。”看来其行也是“不轨于正义”,与倪二相似。爽侠之爽意为直率、痛快,应与豪爽、爽直之爽同义,爽侠是说他直率、豪爽而侠义。
第四十七回赖尚荣当官后,赖大家的请贾府众人及现任官长、世家子弟去花园吃酒。贾宝玉、柳湘莲、薛蟠都出席了。透过贾宝玉和柳湘莲的交谈,我们得知柳湘莲新筑了秦钟的坟。前文没有提及柳湘莲和秦钟的交情,他们二人可能通过宝玉认识,交往的时间不长。
柳湘莲知道宝玉不便出来,便打点了上坟的花销。家里一贫如洗,也要打点朋友的身后事,可见他仗义轻财、有情有义。其后他苦打薛蟠是因人格尊严被辱。薛蟠有龙阳之好,以为柳湘莲是优伶一类的人,叫他小柳儿,举止轻浮。柳湘莲恼羞成怒,把薛蟠引到人迹稀少的地方痛打,直到薛蟠说:“好老爷……从今以后我敬你怕你了”才住手。
这段情节说明柳湘莲极为自尊自爱,重视人格尊严且敢于反抗侮辱自己的人。这段描写中有一个细节,“湘莲走上来瞧瞧,知道他是个笨家,不惯捱打,只使了三分气力”,这个关怀弱者的细节也体现了侠义情操。
第六十六回薛蟠被强盗劫去货物,柳湘莲碰巧经过,他赶散强盗、夺回货物,救了薛蟠等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侠的典型特征。司马迁在《游侠列传》里评价游侠:“不爱其躯,赴士之困厄。”这句话可以用来评价柳湘莲的侠举。
柳湘莲在救人、赶强盗时,把自身安危置之度外。他不仅救人之急,还不计前嫌,之前他与薛蟠有冲突,但危急关头他不计个人恩怨,挺身而出。
蒋玉菡在二十八回出场,他是忠顺亲王府的优伶,和宝玉一见如故,互赠了汗巾,这成为日后宝玉挨打的原因之一。前八十回对蒋玉菡的描写只有这些,但我们可以通过脂批推断一些后面的情节。
脂砚斋于第二十八回批道:“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可知在贾府破败、宝玉落魄之时,蒋玉菡供奉、救助了他。贾府被抄家后,宝玉也成了负罪之人,世情恶衰歇,常人往往避之不及,但蒋玉菡有情有义、救人之急,颇具侠义精神。
由此,本文大致归纳曹雪芹的侠义观:在他看来,侠义指趋人之急、仗义疏财、自尊自爱、有情有义、不计前嫌、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等精神或行为。需要补充的是,作者笔下的侠并不是高不可攀的,而是具有生活化与世俗化的特点,接近司马迁所言的“布衣之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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