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抽空整理继母好不容易也不知道怎样留存下来的一些房地契,不看不知道,一看忘不了。
大体上研究了一下以后,从以前对旧的那些房地契只是一些抽象的感性认识,上升到了比较客观的理性认识,从中增长了一些知识,了解了一些旧时农村,农民及房地契等方面的状况。
从中也发现了一些令人回味无穷,令人值得思考的问题。
(图一)图片是继母留存下来的一些房地契
以上图片上的那些东西,在今天看来只不过是些毫不起眼的旧纸片,具体到内容也不过是些旧的房地契约等。
但你要看在什么时候看待。
你要是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时候被发现你私自偷藏下那些旧东西,虽不至于杀头掉脑袋坐牢房,但挂牌子或戴纸帽子游街示众,然后批判斗争是少不了的,总之是会让你的身心健康受不了的。那时候那些旧的房地契约,统统都是那个年代里所谓的“变天账”。
而“变天账”是那个时代无产阶级也就是当时农村的贫下中农,认为是失去势力的统治阶级也就是当时农村的地主富农,秘密藏下来准备以后变天追回失去的房屋土地以及财产物资的凭证。
而那时候的“变天账”同样是当时革命群众所搜寻的目标,一旦搜到,就会大张旗鼓将你打翻在地,然后再将你踏上一只脚(形象的比喻并不是真的踏上一只脚),叫你永世不得翻身(那时候好多地方就有好些例子)。
而在旧社会,那些房地契却是一般农村家庭老百姓的身家性命。
旧时的农村农民,一辈子省吃俭用,积攒下一些银钱就是置房买地。一些人又因为种种原因卖房卖地。因此,那些房地契约就是那些买卖典认(典认当地对出租租赁房屋土地的一种说法。典指出租出去,认指租赁租赁下来)房屋、土地双方当事人的凭证(凭证我们当地也叫执把)。
上述那些泛黄的房地契约最近的是民国时期(民国时期1912年—1949年)的。其他有清朝宣统、光绪、同治、咸丰、道光年间的。
最远的是清道光十六年十二月十八日(公元1837年)的典地契约,距今已有180多年的历史了。
下面(图二)是王风坻卖房契—— 通过官方的卖房契约。
(图二)卖房契——王风坻通过官方的卖房契约
下面(图三)是卖房契——王风坻个人之间的契约
(图三)卖房契——王风坻个人之间的契约
上(图二图三)是两张卖房契约,其实是一回事。(图二)是由当时官方完税以后的正式契约——“田房草契”。契约上方是“田房草契”条例说明。
内容是王风坻将自己坐落在南街上的一座院落房屋,房屋走向多少间卖与王兆聚为业。并言明大洋七十五元,笔下交清,两不赊欠,空口无凭,立上述契约为证。
并注明房屋长宽,由四邻盖章。并由说合人、书写契约人、房屋买卖人盖章。
公证人是当时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我们演武古镇的乡长武茂厚、副乡长刘河东盖章。
契约下方印有汾阳县财政局印制,每张契约纸收费贰角钱。
(图三)的一张契约是房屋买卖双方的原始契约,内容和(图二)一样。而这张卖房契约正是我继母他前任丈夫家的买房契约(契约中买家王兆聚就是我继母的第二任丈夫)。
下面(图四图五)是农民任書翰卖地契约。
(图四)农民任書翰卖地契约
(图五)农民任書翰卖地契约
(图六图七)下面两张图片是农民任書翰卖地官方收取税款凭证——官契纸。
(图六)是农民任書翰卖地,官方收取税款凭证——官契纸 局部
(图七)是农民任書翰卖地,官方收取税款凭证——官契纸 局部 (
(图六图七)上面两张图片是农民任書翰卖地官方收取的税款凭证——官契纸。上面(图六图七)是一回事,是一份农民卖地契约与官方完税正式契约——官契纸(我们当地农民叫红契老约)。(图四 图五)两张图片也是一回事,只不过我为了看得清楚一些,将原图片分开多拍了一张。
内容是立卖地契约人任书翰今因差粮紧急无处起借,将自己祖业卖与恒丰里七甲剌永福永远为业耕种。计地五亩七分五厘四毫壹系贰忽。
同中言明时价白银五十两整(一亩地合计8.689两白银,当时是清同治十二年五月)。并言明地的位置、长宽及地的四邻,标明地为白地(白地当地指没有种庄稼的地)。
并说明钱款当日交清,并不短少。空口无凭,契约为证。
但后还有一行字随契过粮三斗三升九合四勺九抄二撮(斗、升、合、勺、抄、撮都是旧时粮食单位。十进制,一斗十升,大约30斤,以此类推。不过各个朝代的计量单位不一样)。
但那些粮食是否是顶白银五十两里的数量,不太清楚。最后中间人、说合人、买卖双方人盖章画押。
(图六图七)是(图四图五)的延续。(图六图七)是当时官方完税正式契约,称为官契纸。
官契纸右边的内容和上述内容一样,左边是契尾,内容是官契纸的条例说明,左下角有壹两五钱字样,是否是根据买卖地5.75412亩,白银五十两征收的税款。
落款是清同治十二年五月,汾阳县户籍科。
有当时征收单位汾阳县户籍科的红方印章。
并标明此官契纸是字第伍百陆壹号。
(图八)是农民王秉练典地契约。
(图八)是农民王秉练典地契约
典地人王秉練将自己祖遗白地伍亩整,出典于演武镇王金禮名下耕种,时值典价肆拾肆仟银捌两整。其银钱笔下交清。二年为期,钱到回赎。并言明年前可赎,年后不可赎。
并标明地处东堡庄(我们演武古镇村西边的一个村)东长畛及地的四邻长宽。
并言明每年每亩干粮(干粮是纳粮)壹钱肆分,种一年出一年。
但军务其他种地人一概不管。
中间人、说合人、书契约人、典地方、种地人盖章画押。清道光十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后面还有道光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找价钱肆吊笔下清。
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十三日找价钱柒吊文下清。
民国六年(1918年)九月初八日由王裕宽照原契约原典价转典于王裕果名下耕种。
(图九)是怀寕堂典地转典契约。
(图九)怀寕堂典地转典契约
怀寕堂将地五亩二分典与王有立耕种,价钱白银五十两整(等于每亩地典价将近白银十两)。同样是每亩干粮壹钱肆分,种一年出一年。
军务杂项一概不管。
中间人、说合人等皆全。
清道光十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又于清咸丰十年十二月十五日同王光荣照原契原典价转典于王清华名下耕种。
(图十)典地人王殿元转典地契。
(图十)典地人王殿元转典地契
典地人王殿元因手乏(手乏当地土话指手头紧张)无钱使用,将自己位于白石村(演武古镇北边的一个村庄)东南二里地方的拾亩地,典与王鳯寕耕种。
时价白银壹百零伍两整(典价一亩地十两白银多一些)。笔下交清。三年为期,银到回赎。
每年每亩干粮同样是壹分肆厘(按一两白银一吊钱换算一分四厘等于一百四十个铜钱,也就是说每亩纳粮一百四十个铜钱),并提明纳粮款交到恒丰里四甲王朝忠名下,种一年出一年。
一干有关人盖章画押。
清道光十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又于清光绪二年十二月初一日同李起贵找去地价一千另伍拾文。
(图十一)是王维元典地契约。
(图十一)是王维元典地契约
(图十一)是王维元典地契约。由王维元将地肆亩伍分典与王清华名下耕种,言明时典价四底钱(四底钱可能是当时钱币的一种)十五千五百文。三年期满,钱到回赎。
粮纳恒丰里七甲王有立名下银叁钱陆分。
有关人画押盖章,同治六年正月二十二日。
(图十二)是李興盛一张多次转典地的契约。
(图十二)是李興盛一张多次转典地的契约
(图十二)是一张多次转典地的契约。内容是李興盛将自己典到的柒亩地情愿转典到永发和(字号名)名下耕种。言明白银肆拾叁两,钱叁拾五千整。不定年限,银、钱到回赎。
每亩干粮壹钱肆分,种一年出一年,一概军需杂项不管。
一干有关人画押。
清道光二十七年三月十四日。
后又于清咸丰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永发和将地原价原契转让与仁岩村(距演武北二十多华里)吉庆堂耕种。
又咸丰九年二月初八日仁岩村吉庆堂将原地原价原契一并转让与王作远名下耕种。
后又于民国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由王作远孙子王荣祥按原价原契约将地转让于王玉果名下耕种。
(图十三)是王恩保典地契约。
(图十三)是王恩保典地契约
(图十三)是王恩保典地契约。由王恩保将自己典下的七亩地转典于雙益堂(字号名)名下耕种。
言明典价伍拾贰千文整(五十二千文合五十二吊钱大约是白银五十二两)。
并言明纳粮交到恒豐里四甲王殿元名下完粮。
宣统元年十二月十九日。
(图十四)王清富与王清华分家分单。
(图十四)王清富与王清华分家分单
(图十四)王清富与王清华分家分单。王清富、王清华同母亲协商,并通过本族家长与本家当户及亲友,将自己家五块土地计二十六亩三分留做母亲养老,并将典于堂兄王清泰房屋的典价二十五千文(二十五吊钱)作为母亲养老及后事之费。
其余余下的房屋地亩二股均分。
王清华分到祖遗上房东一间半,土地五块计二十六亩五分。
王清富分到祖遗东房一间半,土地六块,计二十七亩。
院里一棵槐树与王清泰伙有。
并同所有中人言明,母亲养老后事费用以及母亲留下的养老地和典房价一概由清富承管,与清华不相干,空口无凭,立分家分单为凭。
家长、本家当户、亲友、中间人画押。
同治二年正月初五日。
(图十五)是王玉达、王玉果、王玉亮兄弟三人的分家分单。
(图十五)是兄弟三人的分家分单
(图十五)是王玉达、王玉果、王玉亮兄弟三人的分家分单。王玉达、王玉果、王玉亮兄弟三人因同家营度(同家营度指兄弟三人在一块儿生活)不合,将房屋土地分开经营居住。
长门(指老大)分地拾叁亩九分,二门分地十三亩九分,三门分地十四亩。
其余房屋等酌情分用。
本家当户亲友中间人画押。
壬子年1912年(1912年既是清宣统末年又是民国元年)十一月初六日。
(图十六)王裕达向财神会借款契约。
(图十六)王裕达向财神会借款契约
(图十六)王裕达向财神会借款契约。借款契约内容是王裕达今借xx社财神会名下本钱叁拾吊文整。
言明每月按壹分六厘行息随便交还。
并以一块五亩的土地为抵押,如日本息不到,地归钱主。
空口无凭,立借款契约为证(并将地的契约抵押在钱方)。
保人孔庆富画押。
民国七年三月初六日。
(图十七)王克昌与宋(孙)怀庆典房后转卖房契约。
(图十七)王克昌与宋(孙)怀庆典房后转卖房契约
(图十七)王克昌典房宋(孙)怀庆后转卖房契约。内容是立典房契约人王克昌同母牛氏将自己坐落在古镇土地庙街(我们当地的南北正街)中间路东两间祖传门面房情愿出典与宋(孙)怀庆名下居住。
同中言明典价週行大洋五十元整,笔下交清并无短欠。三年为满洋到回赎。
空口无凭立典契为凭。同中说合人毋振興。
民国三十一年阴历三月二十八日。
后于民国三十二年十月十五日同原中人找价陆拾元整。
民国三十三年十月望日(望日指阴历十五日)同原中人找价贰佰元整。
后又于公元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同伊婿(指牛氏女婿)武全仁(糸演武邻村招贤村人)找价小米伍斗整。
而(图十七)正是我家在演武古镇南北正街(旧时也称土地庙街)上原来居住房屋的老契约。原来是典认王克昌家的房屋,后来找差价将房屋买了下来。
从上述契约中可以看出不同时期的货币使用状况,清中晚期道光年间货币还是以白银铜钱夹杂着一起使用,到了同治年间以后就是铜钱多了。而到了民国时期白银基本上就没有了,又夹杂着银圆和纸币了。
旧时货币
而据上面(图四图五)任書翰卖地契约来看,当时卖地五亩七分五厘四毫壹系贰忽,价钱是五十两白银。壹亩地合计8.689两白银(可能还有地的好坏差别吧)。
一个清朝六品官员一年的俸禄也就是购买五亩地左右
当时是清同治十二年五月。按清朝六品官员的年俸是白银四十五两来看,一个清朝六品官员一年的俸禄也就是购买五亩地左右。而当时能拿出来五十两白银买地的下家(下家当地土话指人家),那在当时当地可能也不是等闲之辈。
而(图十)契约说的王鳯寕一下子拿出壹百另伍两白银典认下拾亩地(时值清道光十七年)同样是不错的下家。
而(图十四)分家契约里的王清华、王清富兄弟好像更胜一筹,给母亲的养老地就有二十六亩之多,还有二十五吊钱(大约等于白银二十五两),看来也是一个家底比较厚实的人家。
而关于地名之说,上面好些契约里提到恒豐里,恒丰里是我们演武古镇大概是清朝,民国初期我们汾阳县对于演武镇等村的叫法。
据考恒丰里包括现在的南开社村、玉兰村、演武镇、白石村(曾经有一段时间叫做温家庄)、东堡庄、西堡庄、安头村,计七个村。
我们演武村是恒丰里七甲。原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怎么和我们演武近在咫尺的招贤村不与演武为一个里坊,后来才知道原来和我们紧靠在一起的招贤村历来属于平遥县,直到解放以后才归了汾阳。
据(图十六)那张王裕达向财神会借款契约来看,民间借贷古时候就有的。保人、抵押品一应俱全,而且利息还是很高的:月息壹分陆厘结算,而还标明是行息。如日本钱利息不到位,抵押的五亩地,就归了钱主耕种。怪不得旧时候说高利贷是刽子手,杀人不见血。
纵观上述房地契约,从中也可以看出自古以来种地纳粮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现在农村老百姓种地,国家不仅免除了所有税赋,而且种地还有补贴。这正是中国老百姓数千年来也没有过的大好事情。
以上是对于上述契约的简单叙述,因水平有限,而更有一些深层次的东西是否还没有触及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