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李大姐刚才给我打电话,告诉我她和老伴五一期间到河北唐山去见准儿媳的父母了并交了5万元定金,算是把儿子的婚事定下了。
听完她的讲述,差点把我笑死我了。我听过订婚时给女方彩礼的事,但从来没有听过事先交定金的事。如果一方反悔了,难道还要加倍赔偿?
李大姐的儿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毕业,对象是同一所大学的博士毕业生。两个人是研究生时的同学,他儿子研究生毕业后就到上海一家大公司从事芯片的研究工作。对象博士毕业后也在上海的另外一家公司从事半导体方面的研究工作。两个人相恋已有5年了,并在上海买了房子。
老李两口子一天净瞎操心,希望他们俩早点结婚,他们好早点抱上孙子。她们担心如果不结婚,这么好的儿媳妇哪天离开了可咋整?
由于两个孩子工作特别忙, 节假日都很少休息,想让双方父母和孩子凑在一起都是一件困难的事。
老李实在是等不及了,要求儿子五一举行订婚仪式。但由于两个孩子都因公出差,于是她就和老伴直奔准儿媳的老家唐山。在儿子和对象都不在场的情况下,请女方的父母和亲属吃了一顿大餐一同把两个孩子的事给定了下来。为了保险起见,破例交了定金。就差没签合同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从小就操心,不知道操到啥时候为止!
希望所有的孩子都能理解父母,祝愿所有的家庭都幸福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