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万里黄河报道法治中国:黄河岸边有人家——山西临汾市吉县法院以司法保护留住生态美景

河南法制报 2024-07-24 17:00:24

河南法制报记者 仲晓菲 杨勇 王富晓

近日,随着黄河流域采砂禁采期的开始,位于山西省临汾市吉县柏山寺乡官地岭沿黄周边的采砂厂陆续停工,谷天顺的厂子也在其中。可老谷并没有收拾行囊回到河北老家,而是独自留了下来。

“采砂船和挖掘机已经按照规定全面上锁,相关视频资料也已传给水务主管部门,我留下来就是想发挥一下余热,遇到有人偷偷挖砂,我得及时制止,必要时第一时间通知县里的采砂办。在咱们法院的宣传下,我的法治意识逐渐提高。只有依法护河,依法经营,我们才能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真正受益者。”

从“采砂人”到“护河员”,谷天顺的转变与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密不可分。

“如何让老谷这种采砂业主的法治自觉从个体行为转化为群体认知”“如何摆脱之前行政职能部门保护有心无力的尴尬”“如何真正使法院成为执法部门与相对人完全信赖的司法机关”……面对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日趋进入“深水区”的实际,吉县人民法院持续引深探索,不断尝试改革,全力找寻方法,经过深思熟虑,第一时间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水利部门联合签署了《黄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迈出了出题—破题—解题的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新路径。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局长张应勋说,框架协议的签署,弥补了事关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诸多短板,使得他们与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未来保护的广度和深度都会得到持续增强。

7月23日,“行走万里黄河 报道法治中国——黄河流域九省区法治媒体大型全媒行进式报道活动(山西段)”采访团来到临汾市吉县,实地感受“黄河岸边处处都是好人家”的生态和谐美景。

为执法部门撑腰 保证行政处罚准时“归位”

吉县柏山寺乡河头村是黄河流域吉县段的重要生态涵养区,经过一段近四公里的强烈颠簸,记者到达了此行目的地。只见分布不均的黄土山丘上,当地一大型项目正在紧张施工中,一台台无人操作的智能化煤层气采掘设备有序运转,为这座晋南山区小县带来了发展的新希望。

“高质量发展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我们吉县的发展要的就是确保黄河流域河清海晏基础上的绿色转型发展,这条路必须坚定不移。”吉县林业局副局长冯杰告诉记者,煤层气项目刚开始,由于采掘项目施工速度过快,导致部分土质结构出现松动,直接影响到了黄河流域的水质安全。见此,他们也曾多次向施工单位开出行政处罚单,无奈执法力量薄弱,处罚大多石沉大海。

“幸好有法院给我们撑腰,否则我们真是有点束手无策。”冯杰说,通过法院非诉行政执行手段的介入,他们的行政处罚文书内容得到了落实,有关单位的执行款项迅速到位,生态修复所需的补绿资金缺口进一步补齐。

“对于涉及行政处罚的执行款,我们不仅要拿得回来,而且要保证其好钢用在刀刃上。”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杰说,但凡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相关的执行类别,他们都会紧盯其资金流向,看看其是否全额用在了修复治理上,了解其是否做到了合理合规,张弛有度。

如今的黄河岸边,当地林业局组织人员精心栽下的近万棵油松、侧柏已经“初露峥嵘”,蜿蜒曲折的黄河在绿色的包围下显得分外妖娆。

“严打”与修复并重 追求惩罚弥补两不误

2018年2月8日,农业农村部公布《关于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禁渔区为黄河干流及13条主要支流的干流河段,禁渔期为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山西省农业农村厅于2020年发布了《关于对我省境内黄河、海河流域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每年的这几个月,我们都会联合县里农业农村局走进黄河岸边的寻常百姓家,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只有警示教育常抓常说,大伙保护黄河的意识才会常挂心间。”手握近年来因非法捕捞黄河流域水产品而获罪的典型案例宣传手册,吉县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负责人杜志涛如是说。

2021年6月中旬,被告人袁某等四人在禁渔期内用禁止的工具来到黄河滩边“小船窝”附近电鱼,后被辖区壶口镇派出所民警查获,现场缴获电鱼工具(电瓶、渔网)及5.44千克的鱼。

吉县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等4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判决袁某等4人单处数额不等罚金的刑事处罚,要求其在市级有影响力的媒体上公开道歉,且要在判决生效后的固定期限内给付一定的生态修复补偿费用。

“长期生活在黄河岸边的居民,有些意识的转变不是一蹴而就,而是要在循循善诱的教育与引导下,让大伙知晓为什么要保护黄河,这条母亲河对于大家意味着什么。如果我们破坏它,污染它,法律的代价是什么。”对于用好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实现效果叠加,吉县法院院长田亚欣更看重“一案教育一片”。

据了解,近年来,吉县法院坚持“严”字当头,突出刑事打击职能,依法从重从快审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020年以来,受理涉及环境资源刑事案件8案23人。其中,非法采矿罪2案3人,2人被判处实刑。非法捕捞水产品罪1案4人,单处罚金。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2案6人,6人均被判处实刑。倒卖文物罪3案10人,7人被判处实刑。

同时,吉县法院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新方式,通过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形式,形成“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模式,努力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功能,有力响应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目标和要求。

保护阵地不断前移

让“岸边人”成为自觉“守护人”

“我们是土生土长的壶口人,属于典型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黄河水哺育了我们,如今又给我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收入,我们不保护它,谁来保护它。”在吉县壶口瀑布景区,记者与从事景区拍照业务的摊主段永宁不期而遇,深刻领悟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他,保护母亲河的意念格外强烈。

如何让这些“黄河岸边人”成为又一支不可多得的普法宣传队伍,吉县法院费了不少心思。

在壶口瀑布景区游客集散中心二楼,记者看到了吉县法院驻壶口瀑布景区法官工作站的牌子。“我们之所以将站点设置在此,就是想利用景区工作人员每天上岗的契机,给他们普普法,让大家上岗后知道哪些行为对保护黄河不利,必须严厉制止,哪些行为对保护黄河有利,应当大力提倡。有了这些工作人员的检点和提醒,我们的普法阵地不断前移,普法效果大大增强。”李杰对记者说道。

与法官工作站相距五百多米的吉县法院壶口法庭内,工作人员正在将擦拭一新的环境资源保护法庭牌子重新挂起。田亚欣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正在对壶口法庭进行全面升级改造,目的就是要聚焦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这个大主题,充分凸显环资庭入驻的典型意义,全力将壶口法庭打造成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法治示范区。

说话间,与法庭一墙之隔的农家乐老板从墙那边探出头来。

“今年的黄河禁渔期公告已经张贴出来了,我们想问问禁渔期内到底哪些规定是刚性的,哪些规定是弹性的,对于我们这种主打黄河鲤鱼烹饪的饭店,应该注意些啥?”饭店老板的发问直截了当。

“公告不存在刚性与弹性,它规定的禁渔期都是绝对禁止捕鱼作业的,如果违反规定就要接受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面临承担刑事责任,请大家一定不要心存侥幸,否则将来追悔莫及。”田亚欣调整嗓门,回答言简意赅。

走出壶口法庭,记者看了一下时间,离景区当日关闭还差半个多小时。

“快跑两步,咱们就能进景区大门了,来壶口就是要看瀑布,壮观得很呢!”

“这两年壶口的变化就是大,景区越来越像样,越来越漂亮!”

听着两位步履匆匆的游客的对话,记者分明感受到了生态保护的深入人心,正让这片黄河边上的沃土处处充满了生机与活力。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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