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开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包括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隐瞒收入
故意隐瞒企业的真实收入,不申报纳税,这不仅会导致国家税收流失,也会给企业和财务人员带来巨大风险。
三、多列成本费用
通过虚构成本费用项目、夸大成本费用金额等方式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是不可取的。
四、骗取税收优惠
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却通过伪造资料等手段骗取税收优惠资格,一旦被查处,将面临严重处罚。
五、不按规定申报纳税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纳税申报,或者申报内容不准确、不完整,都可能引发税务风险。
如果企业多次出现此类情况,可能会被列入税务异常名单,影响企业的信用评级。
六、私设小金库
企业私设小金库,将部分收入不入账,用于不正当支出,这是违反财经纪律和税收法规的行为。
七、不规范抵扣进项税额
对不符合抵扣条件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如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等。
八、混淆不同税率项目
故意将高税率项目混入低税率项目进行申报纳税,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九、不配合税务检查
在税务机关进行检查时,财务人员如果不积极配合,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隐瞒重要信息,将会加重处罚。
十、利用关联交易避税红线
不合理的关联交易定价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避税行为,从而进行调整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关联交易应遵循独立交易原则。
十一、不及时注销税务登记红线
企业终止经营后,应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否则,可能被列为非正常户,影响企业法人和财务人员的信用记录,给后续经营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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