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唐朝看女权:唐朝女子地位为什么变得这么高?

聪征评历史 2023-05-01 1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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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到唐朝,身为女性的我已然感到无比的幸运。中学在历史课本中就知道,唐代女性社会地位没有其他封建时期那么不堪。

虽然刚来这里的我不知道该如何生活,但我渐渐对这个既熟悉又神秘的王朝产生了生活在这里的兴趣。

唐朝作为中国古代文化以及政经交流的鼎盛之朝,程度上打破了前人对于封建旧俗的规制与遵循,对后世展开了别开生面的教育课。

其开放的社会环境以及相对先进的思想观念让这个朝代宛如一颗流星,在古中国千年文化史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光辉,即便短暂也值得令人一窥。

与历史上其他封建王朝有本质区别的现象是,唐朝女子的社会地位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她们不仅仅是停留在我们印象中的珠圆玉润、柳眉朱唇审美形象,即便在一些实质性的社会事务活动中,女子的话语权也是举足轻重。

那么唐朝是有何魅力能够为女性权利的发扬光大提供舞台呢?这就不得不从唐朝的文化底色以及民族交流方面说起。

唐朝开放风气背后的政治文化因素

(一)宗教思想交融导致礼教弱化

溯至汉武帝时期,维护大一统的局面就必须统一社会思潮。“废黜百家,独尊儒术”成为治国之方。儒学经典提倡的“夫为妻纲”等纲常伦理教化以及“三从四德”的审美取向,让女性角色被束缚在道德的枷锁上。后面甚至把女德和国运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而经历了魏晋南北朝阶段的唐朝,时局动荡、藩邦林立,礼教对人们的禁锢作用被极大的弱化。统治者顺应国家百废待兴的局面,大施开明政治制度激活社会生产力。而传统礼教下的规行矩步显然在此时不受社会任何一方待见。

而初唐时期实施的开明政治也造就诸子百家争鸣,儒家、道家、佛教三教顶流鼎立。儒家不再一家独大,唐朝政治文化既有“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儒家风范,也具备“慈悲为怀、万物皆是空”的佛教精华,而唐太宗时期推崇的“无为而治”也深刻反映了本土宗教道家扎根之深。

在儒家思想逐渐淡化、三教融汇贯通的前提下,传统礼教对于女性的约束被进一步削弱,社会思想得到了空前解放。

具体的表现可以从道教在推动唐朝社会风气的作用上窥见一二。道教在初唐的流行顺应了因战乱而受惊的民心。至成府时期全国道观足足有1687处,可见其教徒众多。

道教主张人们享受当下的幸福与长生,推崇适当享乐,给战后千疮百孔的人民以心理慰藉。“肉体凡胎、羽化成仙”的极乐思想渗透给民众带来了无限精神追求。同时在两性关系上道教也打破了儒家强调“妇道”的主张。

“万物和谐共生”下隐喻的男女平等思想很快就成为社会主流思潮。社会给予了女性追求自己幸福,拥有自主权利的空间。

西汉末年佛教传入中国。尤其唐代中后期统治者大兴佛教。贞观年间西天取经之后佛教空前繁荣,很多佛教经文注释内容精美,文字复杂。不少女性教徒开始读书习字,女性普遍接受教育的现象日渐普遍。

(二)民族融合与经济发展需要造就女性地位提高

唐代年间民族私下通婚的情况很多,就连皇室内部血脉不少都掺杂着胡人基因。比如宋朝一些儒生经常拿“李唐王朝流出于夷狄”大作文章。事实上唐高祖李渊以及唐太宗身上都流着鲜卑族和匈奴族的血。

北方民族(尤其是黄河流域的母系氏族)和汉族通婚让胡人文化深深影响了汉族文化,带来积极影响。胡人女性积极独立,不依赖于丈夫与家族,在唐社会重构时期融入了女权文化基因。

(三)男女比例失衡导致社会活动的女性主动权

古代战乱结束后男性的数量总是少于女性。比如从大一统时期开始这个规律就没有变过。据《史记》载:

“至汉祖定天下,民之死伤,亦数百万,是以平城之卒,不过三十万,方之六国,五损其二”。

至隋唐时期开国初期,男女比例大约在1:2。而社会建设离不开人力,所以当时政府大力鼓励妇女们积极参与社会建设事务中,各行各业中都有女性身影的广泛存在已然见怪不怪。

唐代女子地位提高面面观—家庭地位

在诸多有利于女性大展身手的社会条件下,唐代女性的生活到底有多少改善呢?我在唐朝能不能和现代独立女性一样可以选择被“剩下”呢?

答案是当然可以,虽然偶尔也会被人闲言闲语。但是在爱情婚姻方面,女性已经可以大胆积极的追求向往的爱情与婚姻了。

在唐朝很多经典著作中可以看出,女性自主选择婚姻蔚然成风。比如《虬髯客传》中隋朝大贵族家的婢女红拂勇敢相会唐朝开国大将李靖;《莺莺传》中崔莺莺勇敢追爱,背叛后断然离去的敢爱敢恨形象等等。

而不少小说也描写了男女双方追求爱情过程中突破两性界限的情节以及婚前性行为、婚后出轨的故事,尺度之大令人咂舌。再翻看敦煌遗留的古籍也可发现唐代西北地区的人家通婚前还有试婚的风俗,可见那时候社会对男女交往传统礼教的漠视。

后世对于唐公主的婚姻情况也做了记录:唐代公主210余人中,二嫁27人,三嫁3人,排除未婚死亡以及入道观的之外,再嫁公主比例高达23%。可见上层女性对贞操观念的漠视。

与此对应的是唐朝的女性服饰文化也是独一无二。唐代妇女服装除了传统的襦裙之外,男装以及胡服也在贵妇圈子里流行。

襦裙在传统的上衣短襦服、下身长裙基础上不断改良,至唐盛时期还出现了一种暴露胸部的襦裙改良形式“袒胸装”。以暴露“女性之美”的袒胸装加以脚踏凤头丝履的造型,虽未大范围流行,但是也反映了社会对当代女性的穿着是多么包容。

除了表现形式上的自由,唐代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明显提高,社会对于女性参政议政也赋予了权利。《新唐书·徐岱传》中曾经描述过:

“岱吝啬,自持家管钥,世所讥云”。

说明当时的女性在家庭中是普遍掌握财政大权的。

且即便是没有多少嫁妆的平民妇女,因为承担了自给自足小农户家庭中的直接劳动,所以妻子和丈夫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实际尊卑分别。《旧唐书·李光进传》:

“光颜先娶妻,其母委以家事......光进娶妻,光颜使其妻管钥家籍财物归于其女”。

说明管家权利从婆婆开始传到儿媳妇,再给到女儿,证明唐代男子主外,女子主内的分工极为正常且普遍。

在家庭关系主体方面,唐朝的法律依然是以儒家封建伦理道德来作参考规定的:即丈夫属于支配地位,妻子从属。且从丈夫具有单方面可以休妻条例中可以看出传统的“男尊女卑”思想并没有彻底消除。

但是法律的确也规定休妻必须事出有因,一定程度上对女性婚姻的弱势地位给予法律支持。在财产继承方面“妻无男者,承夫分”意思是如果失去丈夫的妻子膝下无儿子,是可以按份继承夫家的遗产的。可见女性在法律上具有程度性的家庭财产“法人”资格。

可见只要女子不犯原则错误,男子是不可以随意提离婚的。且唐代从上到下反而存在很多尊卑颠倒的现状,更有甚者很多家庭还存在“惧内”的现象。如唐太宗时期的国公房玄龄、高宗时期的杨弘武、中宗时期的裴谈等等。

《隋唐嘉话》中杨弘武面对高宗询问为何当此官职时说到:

“臣妻韦氏,性刚悍。臣若不从,恐有后患”。

而在寻常的百姓家,悍妻也司空见惯。军卒李延壁三日未归,其妻曰:“来必刃之”。可以推测仅就女性彪悍程度而言,对比现在可谓之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唐代女子地位提高面面观—参政议政

那作为职业女性的我,可以在这个朝代谋取一官半职养活自己吗?答案是当然可以,虽然唐代没有向现代民营公司那么多,但是在集市上抛头露面摆个小摊是没任何问题的。想要更加体面的话,可以去官府或者宫里应聘个一官半职,那么后半生可以高枕无忧了。

对比后世女性不得干政说法,唐代女性参政议政热情空前高涨。除了宫廷妃子、女官、公主、官眷等等,社会上一些具有特殊地位的巫师、尼姑都有一定的话语权。比如皇后长孙氏死后,太宗就悲矣:“吾失良佐”。而徐贤妃在太宗在位时就常常针对国家苛政重税的问题进行上奏。

至则天女皇时期,诸多女性不仅仅可以在体制内担任要职,而且众多女性因为对于权力的向往,开始主动接受识字文化教育。

平民百姓家未出阁的女性虽然不能随意外出上学堂,但是可以光明正大的邀请先生来家里上课。所以唐代不少女诗人也颇有才名,整个社会的文盲率也因此大幅度下滑。

结语

唐代女子身份地位的普遍提高从历史长河角度看,更像是因多种因素碰巧交织在一起造就的:国家百废待兴外加宗教、民族大融合让传统礼教对社会思想的禁锢弱化。

女性也在这个时期获得了婚姻、家庭、教育、就业等方面的相对解放。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统治者维护秩序的需要,从唐中叶后开始女权主义也逐渐慢慢走向沉默。

参考文献:

《唐代妇女史研究的反思》

《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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