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建筑固废资源化利用,必须大力提升新质生产力发展;以新质生产力推进绿色智能化矿山建设,尽最大努力减少工业固废和建筑固废,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是当前全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核心议题。
2023年9月,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今年1月,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重点学习的就是新质生产力。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重点发展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的基本特征可以归结为“三高”,也就是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建筑行业所需原材料,离不开能源、矿业和矿产资源的支撑。因此,要大力提升新质生产力,认真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要求,必须加快构建以需求合理化、开发绿色化、供应多元化、调配智能化、利用高效化为内核的能源、矿业、矿产资源发展体系,切实发挥新质生产力的强劲推动力、科技支撑力。
众所周知,能源、矿产是“工业的粮食”、国民经济的命脉,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与国家安全,是须臾不可忽视的“国之大者”。绿色矿山、智能矿山建设是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绿色矿山、智能矿山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绿色矿山建设已成为矿业领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和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发展绿色矿业、绿色矿山建设先后被写入国家“十三五”“十四五”规划纲要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文件。
2017年3月,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快矿业转型与绿色发展,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原环境保护部、原国家质检总局、原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以下简称4号文),明确了绿色矿山建设的总体目标、建设要求、推进方式等内容,要求通过树立千家绿色矿山典范,示范引领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进程,基本形成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构建矿业发展方式转变新途径,建立绿色矿业发展工作新机制。
4号文实施以来,绿色矿山建设取得积极成效,通过各级政府和矿山企业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共有国家级绿色矿山1000余家,省级以下绿色矿山3000余家。2022年10月,在给山东地矿局六队的重要回信中明确要求“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党的二十大明确要求“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2023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要求推进产业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今年4月,为深入推进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立足新阶段、聚焦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指导地方更好开展相关管理工作,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要求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切实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水平,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智能化是实现绿色矿山建设的必由之路,是矿业发展的大势所趋。
4月24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到2026年,建立完整的矿山智能化标准体系,推进矿山数据融合互通,实现环境智能感知、系统智能联动、重大灾害风险智能预警,全国煤矿智能化产能占比不低于60%,智能化工作面数量占比不低于30%,智能化工作面常态化运行率不低于80%,煤矿、非煤矿山危险繁重岗位作业智能装备或机器人替代率分别不低于30%、20%,全国矿山井下人员减少10%以上,打造一批单班作业人员不超50人的智能化矿山。到2030年,建立完备的矿山智能化技术、装备、管理体系,实现矿山数据深度融合、共享应用,推动矿山开采作业少人化、无人化,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拓展智能化场景方面,《意见》提出,加快危险繁重岗位作业机器人替代。发布《矿山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构建完整产业链,填补各类矿山机器人研发应用空白。提升矿山机器人性能,加快完善矿山巡检机器人精准研判、作业类机器人自主作业、救援类机器人多灾种救援功能,提高矿用机器人实用性和适应性。丰富机器人应用场景,研究应用机器人集群协同调度,鼓励矿山企业逐工种、逐岗位分类制定机器人替代方案,做到能替尽替。
全面推进矿业、建筑业绿色、低碳、智能、高效、和谐发展,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大力提升新质生产力,为增进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幸福感、获得感,为美丽中国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作者张立宽,系国家能源矿业研究员、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副会长兼智能矿山分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