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一女子花130元买了一个榴莲后发现不能吃,返回找摊主讨说法

张倩说八卦 2022-12-01 10:58:47

安徽,合肥。一女子花130元买了一个榴莲后发现榴莲是不能吃的,返回找摊主讨说法,摊主却说碰到她真是倒霉,女子听后称:自己才是倒霉的人,觉得摊主就是欺负她年龄小。女子确实年龄比较小,这个小姑娘在回家的路上,发现街头有一个摊主在卖榴莲,她远远就闻到榴莲那独特的臭味。小姑娘可能是比较长时间没吃榴莲了,这种独特的味道勾起了她的食欲,让她瞬间觉得特别想吃榴莲,于是她情不自禁地来到了摊位前。她看了一下,榴莲上面标注着15元一斤,比店里卖的榴莲还是要划算很多。于是她就在摊面前看来看去,摊主看她还是一个小姑娘,于是就热情地招呼了她。

小姑娘表示,自己想买一个榴莲。于是摊主便随手拿起一个榴莲,跟小姑娘说,这个榴莲不错。姑娘也缺乏挑选榴莲的经验,于是她看看到是摊主推荐的,觉得摊主经常卖榴莲,推荐的应该不错,所以就要了摊主推荐的那一个榴莲,付了 130元。小姑娘高兴地拎着这个榴莲回家,打算大快朵颐一顿,要知道对于她这样一个小姑娘来说,能够买一个100多块钱的水果来吃,确实很舍不得,也不知道吃了这顿榴莲,下一顿榴莲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吃上,所以她迫不及待地打开榴莲。可是打开榴莲之后,才发现这个榴莲根本不能吃,因为这个榴莲已经坏了。看到自己花了130元买到一个坏榴莲,小姑娘就气不打一处来, 100多块钱买的这个榴莲竟然不能吃,对于她来说,实在是难以接受。于是她拿着这个不能吃的榴莲,回去找摊主。摊主看到小姑娘过来之后,还抱着这个不能吃的榴莲,也是很惊讶,瞬间也没有了刚才的热情。小姑娘要求摊主换一个好的榴莲,而摊主则认为,榴莲已经开壳了,那就不能换,也不能退,因为她也是小本生意,她进货的时候也不知道榴莲里面的好坏,都是整批进过来的,那么榴莲有好也坏是很正常的。而顾客买到坏的榴莲,也只能是顾客的运气不好,与她无关。因为买榴莲本身就像开盲盒一样,有的人买的榴莲很好,物超所值,有的人买到的榴莲就很亏。

小姑娘看到摊主在推卸责任,此时的她很生气,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小姑娘不屈不挠地和摊主理论。摊主却说:碰到你我真倒霉!小姑娘听到摊主这句话,心里很委屈,因为她才是倒霉的那个人。她跟摊主说:我碰到你,我才是倒霉了,你知道吗?你这样子就是欺负我是一个外地人,就是欺负我年纪小 。可是不管小姑娘怎么理论,摊主就是不换榴莲。这边的围观群众,看到小姑娘委屈又可爱的模样,对于这件事,他们却不好评价谁对谁错,本身摊主确实不知道榴莲的好坏,现在榴莲打开了,让摊主换一个榴莲,确实也很为难摊主。可是对于小姑娘来说,她花了130元买到一个不能吃的榴莲,这确实也是很闹心的事情。看到这个委屈的小姑娘,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不少网友觉得,不管摊主是否知道这个榴莲是好还是坏的,一开始的时候毕竟是她挑的。那么在榴莲不好或者不熟的情况下,应该给小姑娘换一个好的榴莲,只有这样的服务态度才会有回头客。而有的网友认为,买榴莲就应该去正规的水果店,在买榴莲之前,需要和摊主协商好,是否可以现开,不好的不要,或者可以换掉。但不少的网友却认为,在这件事情中就是摊主不讲理,明明榴莲是她挑的,她多少能知道榴莲是不好的,在这种情况下还骗小姑娘,让小姑娘把榴莲买回去,现在不让换,就是不讲理。由于榴莲在没有开壳之前很难判断它好是好还是坏,然后买之前小姑娘和摊主又没有协商好,在不能吃的情况下可以换。

在这种情况下,摊主是否应该给小姑娘换榴莲?在这里可以分两种情况来分析:1.如果摊主并不知道榴莲的好坏,并且事前也说好不退不换,那么这种情况下,摊主可以不换榴莲。因为小姑娘买了榴莲之后,她和摊主其实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而不退不换就是合同里的约定,在这种情况下,榴莲不好,或者不能吃,摊主都不需要履行换榴莲的义务。2.如果摊主知道榴莲的好坏,也就是她明知道榴莲是不好的,她却跟小姑娘说这个榴莲是好的,欺骗小姑娘,那么她的这种行为是欺诈行为,小姑娘有权要求摊主换榴莲或者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因此摊主如果是明知道是坏榴莲,却把它卖给小姑娘,在这种情况下,小姑娘可以收集证据,要求店家换榴莲,或者要求退一赔三的赔偿,在不足500元的情况下,摊主需要赔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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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倩说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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