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新评审结果公布后,未通过企业可申请复议

雨落青石巷 2024-10-19 05:08:57

近日,深圳市2024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工作已完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已向企业开放评审结果。与此同时,深圳市各区科创局发布了有关复议工作的通知,对高新评审结果有异议的企业可申请复议。

一、具体规定

【南山区】

自2023年10月11日起受理申请,结束时间以市级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受理范围:

南山区申请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企业(综合评分未达到70分)。

复议材料: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议申述报告(格式自拟,包括得分异议情况说明及原因);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

(三)企业针对评价表有异议的部分,需单独提供佐证材料(如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I类知识产权证书、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等材料);

(四)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企业获奖证书(备注:如有则提供);

(五)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团队依托企业有关材料(备注:如有则提供);

(六)如是2020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2020年国高证书复印件;

复议优先推荐条件:

(一)净资产增长率评分或销售收入增长率评分,出现2分(含)以上的评分错误,且该项评分错误直接导致评审结果改变的;

(二)企业拥有I类知识产权,但知识产权数量评分小于7分(不含);

(三)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加分项应加未加;

(四)拥有I类知识产权的企业;

(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到期,重新认定未通过的企业;

(六)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获奖企业;

(七)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团队依托企业;

(八)专精特新“小巨人”、上市公司、规上企业等市、区重点支持的企业;

【罗湖区】

自2023年10月10日起至10月20日受理第一至四批申报未通过企业复议申请,第五批申报认定未通过企业可在评审分数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复议申请。

受理范围:

原则上罗湖区申请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第一至第五批认定未通过(综合评分未达到70分)且专家评审明显错误的企业参加复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优先复议:

(一)有I类知识产权。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重新认定未通过企业。

(三)罗湖区“四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中“成长指标”得分高,营收、纳税高的企业优先推荐)。

(四)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奖励的企业。

(五)各级“专精特新”企业。

复议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复议申述报告(格式自拟,包括得分异议情况说明及原因,盖公章)(备注:注明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 ;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完整版材料(包括附件);

(四)如是2020年度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2020年国高证书复印件;

(五)申请企业如对专家在以下方面打分有异议的,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证明材料:

1.财务指标方面:提供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2.知识产权方面:提供 I类知识产权等资料;

3.国标制定方面:提供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有关材料。

复议优先推荐条件:

(一)净资产增长率评分或销售收入增长率评分,出现2分(含)以上的评分错误,且该项评分错误直接导致评审结果改变的;

(二)企业拥有I类知识产权,但知识产权数量评分小于7分(不含);

(三)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加分项应加未加;

(四)拥有I类知识产权的企业;

(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到期,重新认定未通过的企业;

(六)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获奖企业;

(七)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团队依托企业;

(八)专精特新“小巨人”、上市公司、规上企业等市、区重点支持的企业;

【福田区】

自2023年9月26日起受理申请,结束时间以官方通知为准。

受理范围:

福田区申请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企业(综合评分未达到70分)。

复议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复议申述报告(格式自拟,包括得分异议情况说明及原因,盖公章)(备注:注明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 ;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完整版材料;

(四)如是2020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2020年国高证书复印件;

(五)申请企业如对专家在以下方面打分有异议的,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证明材料。

1.财务指标方面:提供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2.知识产权方面:提供 I类知识产权等资料;

3.国标制定方面:提供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有关材料。

【龙华区】

自2023年9月26日起受理申请,结束时间以官方通知为准。

受理范围:

龙华区申请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企业(综合评分未达到70分)。

复议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复议申述报告(格式自拟,包括得分异议情况说明及原因,盖公章)(备注:注明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 ;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完整版材料;

(四)如是2020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2020年国高证书复印件;

(五)申请企业如对专家在以下方面打分有异议的,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证明材料:

1.财务指标方面:提供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2.知识产权方面:提供 I类知识产权等资料;

3.国标制定方面:提供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有关材料。

【坪山区】

2023年7月19日至10月18日

受理范围:

坪山区申请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企业,综合评分未达到70分。

复议优先推荐条件:

(一)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评分,出现2分(含)以上的评分错误,且该项评分错误直接导致评审结果改变的;

(二)企业拥有Ⅰ类知识产权,但知识产权数量评分小于7分(不含);

(三)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加分项应加未加;

(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到期,重新认定未通过的企业;

(五)专精特新“小巨人”、上市公司等市、区重点支持的企业;

(六)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获奖企业;

(七)其他可参加复议筛选企业,包括:拥有2020年以来获得授权的自主研的Ⅰ类知识产权的企业;参与国家级国家标准制定的企业;市、区重点支持的企业等;其他对评审有异议的企业。

复议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复议申述报告(格式自拟,包括得分异议情况说明及原因,注明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企业公章);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及专家评语;

(三)如是2019、2020年度国高企业,须提供国高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四)2020年以来获得授权的I类知识产权复印件(盖公章);

(五)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企业获奖证书(备注:如有则提供)

(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全套材料(包括附件);

注:以上材料依序装订成册(建议胶装),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明税观点

在以往的实践中,存在企业因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被取消而申请复议的情况,最终通过相关机关的协调,双方实质性化解了争议。

广州某公司参与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于2017年2月22日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费减等优惠政策。但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查中,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认定该公司2014年度和2015年度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时的研发费用占比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要求,作出取消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决定。广州某公司对该决定不服,向广东省政府提起复议。

2020年11月26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室召开案件现场调查会,与广州某公司面对面交流,了解公司实质诉求和经营困难。在查清事实、辨明是非的基础上,及时组织行政机关和企业进行调解,寻求依法行政和助力企业经营发展两者之间的平衡点。广州某公司因此于2021年2月补缴了2017-2019年度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而应缴交的税费。

后续,经相关机关实地走访和指导,广州某公司在2017年至2019年度注重科研创新,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在2020年的新一轮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中,经专家评审,广州某公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评定条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解决了公司经营发展困境,实质性解决了纠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税收优惠、资金支持、提升企业形象等。复议机制给予企业一次重新审视和申诉的机会,避免因一些可能的误判、遗漏或特殊情况而错失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机会,让企业有机会纠正评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企业申请复议会促使政府管理部门更加重视评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管理和培训,提高评审专家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感,从而不断提高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处理企业复议申请的过程中,政府管理部门可能会发现现行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和标准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这将为政府管理部门提供改进和完善政策、标准的依据,使其更加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科技创新的发展需求。

总之,高新技术企业复议制度是一个具有积极意义的机制,但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优化,以确保其公平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企业在申请复议时,应充分准备相关材料,理性看待复议结果。

版权说明

本文来源:深圳市各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关注【明税】订阅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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