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州市一对残疾农民夫妻,因为把自家养的猪杀掉卖了700元,而被当地农村农业局罚款5万的事儿冲上热搜,不少群众纷纷表示:想不通!
这位农民叫应义红,早年因车祸造成残疾,又没什么文化,家庭条件十分困难。为了补贴家用,他和妻子在家养了一头猪,寻思多少能卖点钱。
去年端午节,看着生猪价格高,他们就把猪杀了,送给亲戚些,其余的由他的妻子在家里和村口售卖。
然而,让他们想不通的事,就在这天发生了:他们卖了15.625公斤,收款700元之后,被当地农村农业局的执法人员发现了,当场扣押了剩余的30公斤猪肉,还有两把切肉的刀,还给他们开出了5万元的处罚决定书!
这让老两口一下子懵了:左邻右舍都知道,这是我自己养的猪,我自己杀了自己卖,才卖了几百块钱,就罚我5万?
后来有文化的人告诉他们: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自养的猪杀了只能自己吃,一旦售卖就违法了。
应义红一听是这样,赶紧向执法人员求情,表示自己是残疾人,而且家庭条件非常困难,希望执法人员从轻从宽处理。但执法人员一口回绝,并表示“这就是国家规定”。
突如其来的天价罚款,对他们来说简直是飞来横祸,他们告诉执法人员:就算是去坐牢,也承担不了如此高额的罚款。连他们村支书也表示:他们家挣点钱只够日常过日子,哪有钱去交罚款?
这件事在农村来说,简直匪夷所思,于是很快传开了,台州市司法局局长邵宣豪也知道了这事,认为此事万万不妥,他决定帮助这对残疾人夫妻。
但他没有以局长身份横加干涉,而是直接以“公职律师”的身份,参与到了这事的行政诉讼。他态度鲜明地表示:要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不能机械执法,还要在判案时考虑到人情和人文因素。
很快,这个案件在台州市仙居县人民法院组织的行政调解中,执法部门做出了退步: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撤销原罚款决定,将罚款减少为5000元。
当地人纷纷感叹,这位54岁的老局长真是人民的好局长。案件改判后,应义红一家专程为邵局长送来了锦旗,上面写着:“救弱势护百姓,合党心顺民意”!
不知道要罚应义红5万元的这位局长,还有河南洛阳因为大爷卖芹菜赚了21块钱,要罚他11万的这位局长,看到这个锦旗,会怎么想?
去年那什么作假才罚几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