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义乌新闻广播
9月4日,国网义乌市供电公司上线《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有关汽车充电桩安装咨询整理如下:
问:我电动汽车充电桩已经装好了,供电所查勘的时候说电表位置是统一安装,跟我车位之间的距离有点远。能不能装近一点?
答:为集约利用现有的配电资源,根据《金华市居民住宅小区电气设计技术导则》文件规定,居民住宅小区居民用电按“一户一表”配置,并采用“集中装表、分户控制”原则安装;同时浙江省电力公司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用电报装要求通知》中关于“规范计量装置安装”相关规定要求,对于居住区内集中分布的车位或车库,充电桩计量表箱宜采用多表位集中表箱。因此义乌市供电公司对于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表箱都是采用集中表箱形式。
关于部分用户反应表后线距离较远的问题,主要原因为用户所在住宅小区在开发设计阶段未考虑充电桩配套设施。根据《金华市居民住宅小区电气设计技术导则(2022年版)》的要求,新建居民住宅在建设时应100%预留相关变配电设备设置条件,除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以外的其他车位,到车位为止的电源线沟槽、套管或桥架及电气部分(电缆、分接箱、表箱等)一次要100%建设到位,以满足用户申请后直接装表接电需要。目前全市约有165个小区,车位约15万个,均需加装充电桩配套设施,加装需求量大,资金需求紧张。为基本满足现有电动汽车用户需求,供电公司已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17个老旧小区的充电设施改造。此外,供电公司积极同发改、住建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小区整体加装改造方案,方案确定后分批有序改造,以解决用户表后线距离远的问题。针对需求不急的用户,建议在改造完成后申请充电桩表计。
问:我所在小区的车位是非充电车位,能不能安装充电桩?
答:居民自用充换电设施全面推行低压“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我公司为您提供供电营业厅、“网上国网”APP等业务办理渠道。非充电车位具备以下条件也是可以申请安装充电桩的,首先是电动汽车购车意向协议或购车发票、电动汽车行驶证;其次是固定车位所有权或者固定车位一年以上(含一年)使用权或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等材料;然后是其他产权方或管理方(如业委会、物业等)出具的“同意安装充电桩”材料。用户在充电桩安装完成且验收通过后,供电公司会第一时间安排客户经理安装电能表送电,供电公司在全过程服务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问:我刚买了新能源汽车,但是我所在的小区为老旧小区,车位不是个人专用车位,如何办理充电桩申请?
答:居民自用充换电设施全面推行低压“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我公司为您提供供电营业厅、“网上国网”APP等业务办理渠道。目前老旧小区具备以下条件,也是可以申请安装充电桩的。首先是电动汽车购车意向协议或购车发票、电动汽车行驶证;其次是用电地址物权材料,可以由物业、业委会、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出具盖章确认的车位使用权说明(一年以上使用权)。最后是其他产权方或管理方(如业委会、村委会、社区、街道、物业等)出具的“同意安装充电桩”材料。用户在充电桩安装完成且验收通过后,供电公司会第一时间安排客户经理安装电能表送电,供电公司在全过程服务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