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城货车侧翻,掩压路边上一次车祸后,正在捡拾散撸落的大蒜的拾蒜群众,结果导致8死11伤。事情发生后,“村民哄抢车祸货物,结果却遭遇二次车祸”的说法,迅速在网上流传。不过,也有不同的说法,称村民并非围观哄抢蒜瓣,而是帮助司机捡拾,后一些蒜瓣散落在水沟里,运蒜车司机表示水沟的蒜脏了不能要,村民如需要可捡走。
这次事件,还有待进一步的说法,我也相信这次悲剧中,村民并没有哄抢。不过,车祸后群众哄抢货物的事,并不罕见。2014年的时候,一个月之内,就发生了多起哄抢。1月4日,两辆满载橘子的大货车在青兰高速先后发生侧翻,6万多斤橘子撒满一地,引来附近村民哄抢;1月8日,在福州市一栋高楼擦玻璃的女工熊发明,不慎掉落6000元,遭路人哄抢;1月12日,沪蓉高速发生一起15车连环相撞交通事故,一辆货车上满载的饮料散落一地,遭上百村民哄抢……
一、哄抢会触犯哪些法律?
很多人觉得,大家都在拿,我拿那么一点东西,又不值钱,不算什么。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散落的货物也是有主的,不能乱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就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条例的这个规定,是没有起步线的,也就是说,伸手了,就达到标准,就会被拘留。
此外《刑法》第268条也规定了聚众哄抢罪,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么,何为数额较大呢?标准是公私财物4000元以上不满4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4万以上,就属于数额巨大。数额较大的标准,其实很容易达到。50个人,一人拿100块的东西,就达到这个标准。
这个标准是针对整场哄抢的,还有个标准是参考盗窃罪的标准。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可见这个标准并不是很高。好一点的饮料10块,一箱24瓶,拿三箱回家,就触犯刑法。
除了金额标准,还有“其他严重情节”,即人数多、被抢物资重要、社会影响大、哄抢一般文物、哄抢次数多,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在这个基础上,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哄抢重要军用物资;哄抢珍贵出土文物;哄抢抢险、救灾、救济、优抚等特定物资;煽动大规模、大范围哄抢活动,后果严重;造成公私财产巨大损失;导致公司、企业停业、停产;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
当然,并非是所有参加聚众哄抢的行为人都是本罪,一般只有首要分子或者积极参加的人才构成犯罪。即在聚众哄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积极出主意,起骨干带头作用,哄抢财物较多的。
值得注意的是,哄抢一般不使用暴力或轻微使用暴力,而且不针对人身。也就是说,司机受伤没办法干涉,或者在旁边欲哭无泪,这算是哄抢。但如果司机干涉、制止,甚至一定程度上采取了防卫行为,这个时候,还击司机,一旦过度,性质立马就会变,变成抢劫。抢劫可是重罪,不管金额,三年起步。所以,下手之前还是要掂量掂量,犯不犯得着为了一箱苹果,几瓶饮料去坐三年牢。
二、哄抢中出事了,算谁的?
这一次造成伤亡,就是因为村民在捡东西的过程中,来了第二辆车,猝不及防,发生翻覆。
一般来说,在路面上哄抢,特别是进入封闭的道路,甚至是高速公路,长时间占道,肯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出了事故,肯定是要负责的。如果肇事车辆遵守交通规则,正常行驶,也采取了必要的避让的安全措施,那么,肇事车辆不承担任何责任,责任全部是在路面哄抢的人承担。如果肇事车没有遵照交通规则,比如超速、酒驾,肯定是要负责的。一般来说,只要不超速,路面的行人,都是应该避得开,停得下来的。
此次事件,除了上面这个责任判定思路,还有些具体的情况。
此次发生事故的路段,短时间内发生了两起车辆侧翻,那么,是不是存在道路的施工、设计存在缺陷呢?这个也需要调查确定责任。事故发生后,货车司机自身有没有受伤,如果没有,有没有积极处理后续事宜,比如设置警示。如果身体情况允许,又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那么,这个司机或所属公司事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其实,说哄抢的风险很高,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存在这种二次事故。所以,冒着风险去抢东西,是很愚蠢的行为。
哄抢除了发生这种二次事故,还有其他意料之外的事。
8月26日早上,广西东兴市万尾金滩海域一艘装满榴莲的货船发生侧翻,海面漂浮着大量榴莲。事发后,上百村民不停劝阻,下海哄抢榴莲。然而就在当晚,许多人在朋友圈提醒他人,不要吃海上打捞回来的榴莲,已经有人出现食物中毒。
那么,这个责任该谁承担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了生产者免责的情形,其中之一,就是生产者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这里的流通,是指市场上的流通。现在,产品还处于运输过程,并没有进入市场流通,如果发生中毒,或者其他缺陷导致的损害,生产者都是没有责任的。而且,发生受到损害,并不抵消之前的哄抢责任。具体到榴莲的这件事,榴莲漂浮在海上,已经处于不正常的状态,可能被污染,所以,自然与运输者没有关系了。
三、破窗效应与乌合之众
这种事情的发生,存在一种破窗效应。所谓破窗效应,是犯罪学中的一个理论,指环境中的不良、失序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会诱使人们仿效,发生违法犯罪。以一幢有少许破窗的建筑,如果那些窗不被修好,就将会有破坏者破坏更多的窗户,最终会闯入室内。一面墙,如果出现一些涂鸦,没有被清洗,更多的涂鸦必然出现;一条人行道,如果本身很干净,乱扔东西的就少,如果本身不干胶,人们会理所当然地将垃圾顺手丢弃在地上。显然,一辆翻到的车,是一个非常明显的失序环境。
破窗效应之后,就是乌合之众出现。
所谓乌合之众,简单的说,是一种丛众心态。这种哄抢行为不光中国有,在世界各地都有。法国群体心理学家勒庞在《乌合之众》中写道:“意识到肯定不会受到惩罚——而且人数越多,这一点就越是肯定——以及因为人多势众而一时产生的力量感,会使群体表现出一些孤立的个人不可能有的情绪和行动”“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但是在成为群体中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
最初,没人敢动,直到第一个胆子大的开始行动,然后,零星几个人也开始跟随,接下来,更多的人担心自己捡不到,占不到便宜,蜂拥而至,就像雪崩一样发生了。某种程度上,驱动人群的,有时候甚至不是贪婪,而是“凭什么他有我没有”,所以,是否发生哄抢,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第一批到场的人。最初的一群人如何反应,会对其他人产生一种示范作用。如果第一批到场的人,积极维持秩序,后面的人,也不敢打破这个状态,哄抢就不会发生。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带头的,哄抢财物较多的人,会被入刑,进监狱。
所以,哄抢其实是一件风险很大的事。撒在地上的东西,可能价值不菲,可能是司机、货主的身家性命,被抢走了,司机、货主也没活路可走了。有些走投无路,甚至会自杀。抢东西的人觉得,我不过是拿走千把块的东西,但上百人,就十来万,就可能会逼死人,自己也会因此进监狱。所以,将心比心,何必为了这蝇头小利,去遭受良心谴责,蹲监狱的事呢?
怎么可能
民众帮忙把包装完好的蒜给车主了,剩下散落的车主不打算要了 所以有人在拾取,结果来了一辆装载石子的大车侧翻 压到了拾蒜的民众
如何鉴定那些群众是哄抢还是帮忙捡呢?
都辟谣了,还瞎说
看抖音……完整视频!没有哄抢
🐶比自媒体,都上新闻了,人家村民上午帮忙捡蒜,一些零碎的蒜米货车司机不要了,人家村民才去捡的,下午4点左右一张渣土车侧翻,压死的人,我
视频显示 群众有秩序的帮忙捡起来搬上去了 为什么还说是哄抢?
现在有人说是帮忙捡有人说是哄抢,结论都没出来自媒体就定论了?
抖音曝光了 是帮忙捡蒜瓣的好心人被压死了
最大责任方在路政,没有按规定摆放警示牌导致二次事故!
内容虚假,事实不清,已举报
司机出来辟谣了 无良媒体 给自己积德吧
这种人死不足惜!还赔钱赔个棺材顶天了
确实是帮忙
8死11伤?危害公共安全罪 肇事者死刑
哄抢你妹 人家是帮司机 都有视频出来了 还在这瞎掰
别扯那么多没用的。就问一下捡(抢)蒜与后面第2次车祸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吗?发生第2次车祸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造谣判几年,自己去查
一次死这么多人,没有一点怜悯的心,上来就说村民哄抢大蒜,死了也要付全责!你们这大V们理智的太可怕了!国人出点事把你们高兴的!
你先了解事实情况再作分析,你这样写出来8位逝者会安息嘛?你当心走夜路呀[???]
为什么没人说,在同一地段,一天发生两起车祸。而且都是翻车事故。原因在哪里。
一车算少说也有一两吨吧!现在这社会,还有人免费去帮别人搬一两吨的东西?
内容虚假!已举报!
做为自谋体,在官方没有公布正常渠道结论时你就这么先入为主、肆意解读,误导舆论,同时也是对生命的蔑视,应该依法追究责任!!
无良媒体,不了解事情真相,在这吓逼逼。
哄抢的概率大
没有哄抢哇靠什么时候国民素质变得那么好
老子先举报 群众是帮司机捡的 到你这就变成哄抢 滚呢玛
说是去帮忙,我有点不相信,元芳你怎么看
8死11伤,这人的密度,在那开会?[笑着哭]
不是捡拾者,是哄抢!
视频已经辟谣了,作者为了吸引眼球,乱写一通。垃圾自媒体,已举报!!!
你这种🐶比小编就应该去那群人面前跪着
举报一波
活该,解恨。这种人死有余辜,[点赞][点赞]
抖音上有视频,大家可以去看看,人性本善别遇事儿先把人想的那么坏
瞎说,举报你
举报一波
不是哄抢!不是哄抢!不是哄抢!已经发公告澄清了,那些村民是好人!无辜的!他们是帮忙捡回货物!不是哄抢!不是哄抢!不是哄抢!
造谣!不犯法吗?
硬卧瓜兮兮
帮司机收拾,这话你自己信吗
我肯定相信是哄抢
举报他
这种东西按以前种种没道理的官司来说,导致死亡车辆肯定是主要责任。[得瑟]
在那举报?
mlgb的,人都死了,你跑到这蹭流量。
这种作者都不举报
啥天理,热心帮忙的人要遭遇这种事
你管别人是捡还是偷,翻车压到别人了,肯定是翻车的责任啊。个个讨论捡还是抢,真是一股清流[呲牙笑]
你根本就没看新闻报道。群众是帮忙捡蒜的, 剩下的蒜司机不要了,送给群众,大蒜车早就开走了。车祸是后面的车又出车祸。。 你个几把编辑,标题不负责。最后一段又说相信没有哄抢。自己反自己
平良心讲,他们真的是帮忙捡蒜的吗?心知肚明。
视频都出来了你还瞎说,八条人命,就你空口白牙说全责?
再提哄抢,把你嘴撕烂。
不贪便宜啥事没有
现在无良的媒体太多了,没了解清楚就跑那瞎报道
其实我觉得是哄抢
这都看运大蒜司机怎么说,到底是捡还是在给自己,便宜不能占,结果命都没有了,再说路上捡蒜人多,会影响第二个货车车翻,这个责任到底谁来负,这又是一个扯皮的官司。
看过一个外国视频,一个油罐车翻了路边,许多人去哄抢,结果着火了。好多人变烤猪[汗]
不管怎么说压死人的这个大货车全责
即便不哄抢 但是死者家属表示大货车主说不要了 这种情况下属于违反交规上高速 还是全责
自媒体说话都不负责的吗
就是遗留的别人不要了,别人去捡不要的,和哄抢没关系,就是去捡,贪便宜了,
帮忙需要近20个人?一个货车有50米啊
帮忙捡的
不了解就故意黑的真不知道怎么长大的
不出事倒好,出了这么大的事你让司机怎么说?司机能说大家哄抢吗?
眼睛不要捐了?新闻都说了,装大蒜的司机已经走了,表示剩下的不要啦,村民需要可以捡走,第二辆车翻了才出的事故……为了挣点流量脸都不要了?
说帮司机捡蒜的人说完你自己信吗?
自媒体造谣判刑,扰乱社会治安。不是什么钱都没赚,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弄新闻。
人家说帮司机捡……你信吗?[得瑟][得瑟][得瑟]
看过视频,村民有序帮着司机从沟里往外清大蒜,不是哄抢!无良媒体,不求证,听风就是雨,你们该去给死者下跪道歉!
这个是造谣,官方已经把当时的视频放出来了,当时他们是来帮忙的,没有人抢东西,视频里面看的明明白白的
这个地方总翻车没人查一下是什么情况吗
举报了,黑我信阳人,自己去看视频,村您有序分工的帮司机拣货被你黑成这样!
就是那个段子:本来想看热闹,结果成了热闹!
中国人一向都是热情热心肠,乐于助人,原来在农村,那个路坑坑洼洼,经常有车轮陷进去车走不了,不管是路过的还是住附近的人都回过来搭把手推车的推车,不顾泥泞的趴地上垫木板垫稻草干之类的,不计报酬,甚至还会留下司机吃顿家常便饭,很常见
在公路下面也有错?更何况视频都说明了是帮忙。
你别管怎么着,就是车祸,人家没在路上,在沟里
没有跟运货的人交流过都是抢,不要说等下还回去的屁话,因为你带头捡了,你管得了自己管不了别人不还。[得瑟]
一张大蒜的照片都没有,胡编乱造啊
自媒体瞎逼逼
最恶毒的人莫过于冷眼旁观恶意揣测还不用负责任
你这算造谣,应该关几天吧!
无良媒体
现在有些社会底层人,不愿意相信各种事实,而只愿意以自己的恶意去衡量社会的公序良知,只能说这些垫脚的垃圾太多!
去看看完整视频 你家哄抢整齐有序的 还给别人一起堆好 一群唯恐天下不乱的假货
说的很对,国民素质就是这样。谁也没办法!至于是不是哄抢我也不知道,所以不能给出正确的评论。这种事真的见的太多,好人不多,坏人也不多,中间人太多!关键在于民风和社会的导向吧!
都发现场视频辟谣了还瞎说!小编够缺德!
心灵穷鬼,再多也不会满足[呲牙笑]
第一辆火车侧翻,吊出来之后,货车司机走了,剩下的蒜不要了,村名去捡拾了,然后第二辆货车侧翻了。所以出现事故是谁的责任居多?
肯定是抢,现在哪里有那么多的好心人帮人家捡东西,这些人死有无辜
翻车的驾驶员必须负全责。假设车辆追尾造成逃犯当场死亡,那么追尾车辆可以免责吗?
不告车主赔偿吗?你不翻车,我怎么会抢。[笑着哭]
如果是剩余部分司机不要了,村民捡回去,被侧翻车辆压到人了,对村民来说那也只能算意外吧?负什么全责?
死的好,一定是捡蒜的人挡住了路,司机一时刹车来不急,货车才翻的...说是捡蒜好听一点,其实是在抢蒜偷蒜...😡😡😡😡
你让江苏盐城的哄抢的人怎么评论这个新闻?
都辟谣了,人家村民是帮着人司机捡大蒜,无良小编乱带节奏。
:新闻记者实事求是!国家对不实事求事的新闻的记者!他是想把国家搞乱!国家应该不要这样的人i
小编你调查清楚了没?就乱说 造谣是要付法律责任的 人家没有哄抢 是帮司机捡起来 然后没捡完的司机不要了 村民才在翻车被吊走后 司机也走后才捡的 司机说过不要的。 现在什么垃圾也能出文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