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西南建工有限公司因条件不符合规定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招标通 2024-02-20 17:00:46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川建督罚〔2023〕第19号。该决定书涉及绿地西南建工有限公司在遂宁市船山区的两个项目——“绿地·遂宁1958文创项目(一期)新里锦华名门(B1)区”和“绿地·遂宁1958文创项目(一期)新里锦华名门(B2)区”。

根据处罚决定书,2023年8月22日和9月15日,上述两个项目分别发生了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各造成1人死亡。随后,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绿地西南建工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复核,结果显示不符合相关规定。

具体来说,B1区项目在“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等3项复核内容中不符合要求,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形。而B2区项目在“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要求投入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项目管理和作业人员每年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等3项复核内容中也不符合要求,同样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形。

绿地西南建工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因此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该规定的第二十三条,决定对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10日。

处罚生效期为2023年12月5日,处罚截止期为2024年3月24日。在此期间,绿地西南建工有限公司需认真整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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