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这句话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安全口号出自于《流浪地球》,自带的幽默效果,被多次用来宣传文明驾车。
但是在这样宣传安全文明驾驶之下,还是出现了诸多令人意难平的一幕幕:
就在昨天,广州就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辆宝马1系变道与出租车发生碰撞后,撞上了高架桥桥墩。随后宝马车起火,虽然当时路过的群众纷纷停车救助,但是遗憾的是,熊熊大火之下,驾驶员未能及时逃出车外,最终驾驶员死亡!
事故发生以后,针对这起事故在网上引发了热议,大家都在关心到底发生了什么?随着知情人,目击者以及行车记录仪之下的证据,细节一点点被扒光!首先,是宝马车驾驶员的身份。经过家属验证,我们也得知了,宝马车驾驶员今年才30岁,还非常年轻。
年轻有为的他,同时也是广州白云区某经济联社副社长,未来可期!令人十分惋惜!
其次,是出租车驾驶员的情况。事故发生以后,有知情人从一个保险从业员相关的微信群截了张图。从这张图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到一条醒目的信息,因为这当中有人提及到“出租车出了15次三者了”的信息。
当然这张图没经过官方公布,也并不保证与这次事故相关。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假如说一个司机出15次第三者保险,意味着这辆车的驾驶员是一名“好事之徒”,驾驶习惯恶劣。
最后,是行车记录仪。
行车记录仪网上流传有几段,一段是出租车司机的,一段是旁边司机的,每个人的说法都不大一致。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绝大多目击者都表示,两辆车事发前车速都比较快。
而且两车疑似互相追逐,两位驾驶员都有开“斗气车”的嫌疑。
但是从出租车行车记录仪的视频来看,又有两个情况:一是宝马车的变道确实很急很突然;二是出租车当时的车速明显比马上路上的车流更快。
从出租车行车记录仪来看,超车确实不具备条件,只是不知道在相撞之前是否还有其他行为!
其实,还有一点令人意难平,如果但是宝马车只是侧翻,没有撞上桥墩,导致车辆起火,也许悲剧也不会发生,只能说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最终的定论只能等交警部门暂发布关于这起事故的公告。
关于这起事故,全网网友都表达了很多自己的观点。小编很喜欢这位网友说的“这场事故没有胜者,因为事故导致的后果,都是毁灭性的。”
不管最终怎么处罚,宝马车主车毁人亡;出租车也免不了刑事责任或者赔偿,两个家庭都为此付出代价。
所以,也有很多网友说出租车司机记录仪不能说明一切,如果一开始,两辆车就存在违章行为,如果双方存在危险驾驶的嫌疑,并且证据充分,责任划分就有可能不一样。
假如说,一旦被证实了,两车存在“斗气”和违章,那么根据刑法,这场事故可以算是重大事故了!
因为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写在最后:如今,在我国的天眼系统下,加上到处都有摄像头,对于事故的取证没有难度!只是最终责任划分上,必须依据法律而已。
每年因为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人数平均都在10万人。当然有些情况无法避免!
“防患于未然”是我们唯一能做的!
作为一名驾驶员,应该珍爱生命,必须要时刻冷静、客观地作出判断和操作。不要被客观因素带节奏,更不要被情绪支配自己的行为。
因为稍有不注意,危及生命的事故,也许离我们很近。
也许说一声节哀有点冰冷,但是这是唯一能送给宝马驾驶员的。
节哀,一路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