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子让新生女儿跟姐夫姓,丈夫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风无涯 2022-06-01 23:46:24

什么是婚姻,浪漫主义者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古人却说:所谓婚姻,结两姓之好,上以承宗庙,下以延后世,故国之重也。

意思是,在古代礼仪健全时,婚姻是国之重时,往大了说,是为国家将来培养栋梁之才,往小了说,是一家人,一个姓氏的后代延续,不至于让这个姓氏“无后”。但在当代,思想解放后,西方的自由思想传入后,婚姻的重要性就没有这么重要了,就连姓什么,也不是那么重要了,江苏省宿迁市就有一起奇葩的纠纷风波:一名女子让自己的女儿跟着姐夫姓,被丈夫告上了法庭。

这位奇葩的女士姓贺,宿迁本地人,丈夫姓张,也是宿迁人,两人2014年相识相恋,然后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于是两人领证结婚,闪婚的背后,是双方对彼此的不了解,以至于婚后非常容易出现“你变了”的现象。

这对新婚夫妇也不例外,在婚后不久,两人就开始争吵起来,“爱情”的保质期,哗哗的往下掉,当时本来就想分开,但哪成想,贺女士一时间竟然怀孕了。

但可惜的是,两人的夫妻感情,并未因为孩子的到来,而峰回路转,反而因为孩子的到来,两人的夫妻生活变少,矛盾更多,很快这段婚姻就走到了尽头。

由于两人婚后争吵不断,就连孩子的到来,也没有缓解,反而是越来越多的争吵,让两人忽略了将孩子完成上户的过程。孩子到来后不久,两人就彻底的分开了,结束了同居生活。

两人分开后许久,贺女士才想起来,自己的女儿虽然有小名了,但是还没有大名,而且还没有上户口,于是就开始着手准备这些事情,按照这个发展方向,好像就是一起典型的“年轻人冲动,闪婚闪离,孩子遭罪”的故事?

但就是这时候,贺女士的“迷之操作”来了:新生女儿不随父亲姓张,也不随自己姓贺,而是跟着自己的姐夫,姓赵。

由于分开后,张先生很少与贺女士联系,并且自己也去了外地打拼,这两年随着行业的不景气,再加上防疫等等原因,他回到了宿迁,又想起了女儿,于是去看望女儿,结果得知:自己的女儿姓赵,自己姓张,贺女士姓贺,怎么就冒出来一个“赵姓”呢?难道她已经又嫁人了?

多番打听之下得知,贺女士并未嫁人,这个“赵”来源于贺女士的姐夫,这样的结果,让张先生很懵圈,自己的娃,随自己姓是应该的,就算她对自己有恨意,那也应该姓贺啊,跟着她姐夫姓,算个什么事情?一怒之下,将其告上法庭。

法院接到这个申诉,也有点懵,但审判长也是文化人,在得知前因后果后,直接责令,让孩子改姓,考虑到孩子跟着贺女士生活,所以审判结果要求:随母姓,姓贺。

虽然官司过后,女儿还是没有跟随自己姓,但至少不是贺女士的姐夫的姓氏了,自己也能接受。

而法官的结论得出的理由,也值得当代喜欢给娃故意搞“复姓”或者改姓的年轻人学习。法官表示: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姓名”中的姓,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所以随父母姓是必然的。

不论是古人对姓氏的重视,还是法官的解释判决原因,都让我们知道了,姓氏,真的不是可以随意乱来的事情,这起“奇葩”的案例,几乎也可以被当做当代的“典范”了。而且,这位法官是真的牛啊,很少有人能说出如此古韵十足的话语,说明这位是真学问家呀。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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