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是人类的第一要义,古今中外没人能回避得了,基本生活保障对于隐士来说更为重要,因为它是保持个体自由、独立人格的基本前提。
秦汉时期,隐士对生存这一大事“加以解决”的方式多种多样,自耕自织、釆药过活、商贩买卖、隐居教授、占卜为生等,选择这些方式跟隐士的自身素质有关,也与秦汉经济、文化发展紧密相连。
一、自食其力隐士们自食其力最常见的办法是自耕自食(这里的“力”主要指体力,与后面的隐居教授有所区别)。它通常又有两种情况,一是“耕佣”(又叫“佣耕”),即出卖劳动力,为他人耕种以获取报酬。
在秦汉隐士群体中这一方式不多,有明文记载的凡一例,“(孟尝)隐处穷泽,身自耕佣。”二是“甘心畎亩”,在乡村田间、荒地、山林阪坡上耕种,通过劳作糊口。这类隐士有梁鸿、严光、承宫、周燮、袁闳、胡昭、诸葛亮等。汉碑碑文中提到的隐士,也多以劳作为生,如蔡邕《处士圈典碑》记圈典归隐,说他“乃遂隐身高数,稼穑孔勤”耕作的同时,有的还纺纱织布,以保证衣料穿着的自给自足,梁鸿与妻子一起隐居霸陵山中,就是“以耕织为业”。
秦汉隐士之所以大多选择耕织为生,与秦汉时期尤其是汉代农业的显著进步密切相关。春秋之前,生产相对落后,如果不娴熟农事,很难供给口腹,所以伯夷、叔齐兄弟隐居首阳山还要采薇充饥,最后饿死山中。
需要说明的是,人们常言伯夷、叔齐“不食周粟”,只是兄弟二人坚守志节、不仕贰朝的象征,具体指不接受西周王朝的俸禄或馈赠,不能仅仅理解为不食粟米,所以《潜夫论本政》曾说:“贞士采薇冻馁,伏死岩穴之中。”章学诚在《文史通义》卷八《书溧志后》中也说:“夷齐不食周粟,饿死首阳,盖言不受禄而穷饿以死,非绝粒殉命之谓也。”而且如果伯夷、叔齐连粟米都不食,那么采薇又岂不是多此一举?
因为在“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时代,“周粟”与“野薇”都属于周王室所有,没有本质区别。所以,伯夷、叔齐饿死山中是粮食不够,“穷饿以死”,不是不食粟米。
春秋战国与有秦一朝,虽然生产力有了较大提高,牛耕、铁器开始应用于生产,但与后世相比,它们的应用范围还比较有限。而且由于各国忙于竞争,对城市生产依赖更大,而对农业经济重视不够,以至于“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的混战年代中,始终存在一种极大的可能性,即发展出一种主要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生活,而不是以乡村为基础的农业经济”。
因此,当时的农业还相对落后,对于生产能力、生产经验都有限的隐士来说,试图通过简单耕作以保证生活需要比较困难;如果远离耕种集中的乡村,则更为不易。
汉代之后则不然。虽然两汉农业也,受政治变动、自然灾荒等因素的影响,但总体而言算得上夫时地利:政治一统、两汉初期的休养生息、国家以农为本、较为合理的赋税政策等,为汉代农业发展提供了一个有利大环境。
更重要的是,农业水利、生产技术上了一个新台阶,与汉代之前相比,水利网络不再只是粗放式的几大工程,而是沟壑密布,“朔方、西河、河西、酒泉皆引河及川谷以溉田。而关中灵积、成国引诸川,汝南、九江引淮,东海引钜定,泰山下引汶水,皆穿渠为概田,各万余顷。它小渠及坡山通道者,不可胜言也”;区种法、代田法的推广与运用,农作物的增多与轮种,表明生产技术不仅得到进一步提高,而且迈向了“集约性”、“精细化”耕作的新时代。
在精耕细作的年代,从事农业更为容易,因此妇女、儿童也常常参与农事,《四民月令三月》说:“谷雨中,蚕毕生,乃同妇子,以勤其事。无或务他,以乱本业!”
总之,汉代农业的进步十分显著。如果不出现重大天灾人祸,隐士们只要将一定精力投入到农业生产,靠自己劳作获取食物较为容易,至少不至于像伯夷、叔齐那样常常挨饿。
耕织之外,也有部分隐士依靠非农业生产活动谋生,主要方式有:经商、釆药、手工业、为人牧猪、佣作等,其中经商、釆药较为常见。隐士经商的具体行业很多,两汉之际的王君公贩牛为生,“遭乱独不去,侩牛自隐。”第五轮贩盐,“载盐往来太原、上党,所过辄为粪除而去,陌上号为道士,亲友故人莫知其处。”
马瑶在山中网络野兔,然后拿到集市去交易,“隐于汧山,以兔罝为事。”《后汉书》记胡广六世祖胡刚,在西汉后期避仕王莽,“值王莽居摄,刚解其衣冠,县府门而去,遂亡命交阯,隐于屠肆之间”。“隐于屠肆之间”,其谋生方式也极有可能与商业贸易有关。
采药、卖药为生,主要指那些居住山林或靠近山林的隐士,充分利用附近天然资源。秦朝的安期生,“卖药海边,老而不仕”;《后汉书逸民列传》中所述台佟、韩康均是如此,台佟隐居于武安山,“釆药自业”,韩康“常釆药名山,卖于长安市,口不二价,三十余年”。
东汉后期的隐士韦豹不应大将军梁冀、桓帝的征召,避入云阳山,也是采药为生;东汉、三国之交的庞公,“遂携其妻子登鹿门山,因采药不反”。后世隐士也有采药为生的,不同的是后世不少隐士采药为生,也多自食(服药)。秦汉时期隐士采药,目的简单,主要为了谋生,服药自食者尚不见记载。
二、依靠他人“资助”隐士们依靠“资助”生活,也可细分为几种情况,一是家族富有。两汉家庭多为大家庭,同产共财、聚族而居,不像秦代“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因此家境富有的隐士不必为生存担忧。王丹字仲回,京兆下郎人,王莽时连征不至,“家累千金,隐居养志,好施周急。”
另一位东汉的戴良字叔鸾,汝南慎阳人,世代富裕,好施舍,因此优游不仕,五个女儿出嫁还有嫁妆相送,“初,良五女并贤,每有求姻,辄便许嫁,疏裳布被,竹笥木屐以遣之。”《隶释》、《隶续》中的一些碑文也表明,部分隐士家境颇好,常常捐款立碑或独自为人立碑。
《隶释》卷二十《大石岭碑》记:“新城县大石山上有大石岭碑,河南隐士通明以汉灵帝中平六年八月戊辰于山堂立碑。”《隶释》卷一《鲁相韩勑這孔庙礼器碑》碑阴刻记捐款者,有“河南成皋苏汉明二百,其人处士”、“处士鲁刘静子著千”、“处士鲁孔方广率千”等字样,虽然处士包括隐居不仕与暂时未仕两类人,并非专指隐士,但这里的处士苏汉明应该属于隐士,因为《隶续》卷十二《韩敕孔庙后碑阴》记载这一件事时说:“征士河南成皋苏汉明二百。”“征士”是古代对征而不至的隐士的称呼,可见苏汉明即为隐士。
隐士捐款立碑的例子,《隶释》、《隶续》中的《史晨碑》、《成阳令唐扶颂》、《酸枣令刘熊碑》等碑碑文还记有不少。它说明一些隐士家境较好,因此保证自身基本生活需要,应该不成问题。
依靠他人“资助”的另一种方式是靠别人馈赠或者寄食于他人。两汉之际的郑兴,不仕隗器但长期寄食于他;河内朝歌人向长,“隐居不仕,性尚中和,好通《老》、《易》。贫无资食,好事者更馈焉,受之取足而反其余。”
不过,大多隐士讲气节而不屑于依靠祖宗、家族产业或者他人馈赠生活。即使生活贫困,也自耕自食,徐穉家贫,但“常自耕稼,非其力不食”;周燮也是“非身所耕渔,则不食也”。有的虽祖上留有丰厚的遗产,在归隐前将财产散与族人或者他人。有的则刻意躲避富贵,如张楷:
通《严氏春秋》、《古文尚书》,门徒常百人。宾客慕之,自父党夙儒,偕造门焉。车马填街,徒从无所止,黄门及贵戚之家,皆起舍巷次,以候过客往来之利。措疾其如此,辄徙避之……司隶举茂才,除长陵令,不至官。隐居弘农山中。
三、隐居教授与卖卜为生隐士作为具有一定文化素养的人群,通过智力谋生是优势所在,也是区别一般在野者生存的一个特征。秦汉时期,隐士依靠智力生存的方式主要有两种:“隐居教授”与“卖卜为生”。
以教授为业,是秦汉时期隐士最主要的生存方式之一。尤其是儒术独尊、经学兴盛的东汉一代,教授生徒的隐士更多。不过需要指出的是,隐士们习经、传经虽然以东汉为高潮,但并不局限于东汉。秦、西汉都有隐居教授的例子:秦汉之际的浮邱伯隐居教授于“嵩庐之下”,西汉末年的杨宝,习《欧阳尚书》,“哀、平之世,隐居教授。居摄二年,与两龚、蒋羽俱征,遂遁逃,不知所处。”
而且,隐居教授的内容也不仅仅局限于经学,有传授黄、老之学的,东汉隐士杨厚“修黄、老,教授门生,上名录者三千余人”。还有传授诗歌格律知识的,隐士钟暗字季明,颍川长社人,“少以笃行称...避隐密山,以诗律教授门徒千余人。”
利用自身优势,卖卜为生,是秦汉隐士生存方式中另一个较为特别的现象。“龟卜蓍筮”,卜筮在我国古代有着独特地位。商、周两朝设有专门、庞大的卜筮机构,大凡国家遇上疑难问题,多求助于占卜,“稽疑:择建立卜筮人”。战国之后,占卜的氛围一日渐稀薄,占卜人员的社会地位降低。不过,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其独特性。卜筮像一辆下山的缆车,社会地位越来越低,这是它在整个古代社会的总体趋势;
由于某一个小山坡,缆车偶然也会随着缆绳暂时上升。两汉时期的卜筮,就如同一辆缆车,一度“死灰复燃”;日常生活中多见卜筮活动,不少地方甚至连结婚也要经过多次占卜,在繁华的闹市还设有专门的“卜肆”,供占卜之人摆摊。两汉占卜盛行,为部分隐士依赖这一方式生活提供了可能。
当时以卜为生者的隐士不少,如严君平雅性澹泊,不好仕途,“专精大《易》,耽于《老》、《庄》,常卜筮于市”姜肱不愿与宦官同流合污,“遂羸服间行,窜伏青州界中,卖卜给食”范冉性格狷急,不能从俗,“议者欲以为侍御史,因遁身逃命于梁沛之间,徒行敝服,卖卜于市”,等等。
而且这些隐士有不少对《易经》颇有钻研,例如卖卜于长安东市的司马季主,“通《易经》,术黄帝、老子,博闻远见”蔡邕所撰《范丹碑》说范丹“尤笃《易》、《尚书》,学立道通,久而后归”,隐居时以卜筮为业,“鬻卦于梁、宋之域”:
先生讳丹,字史云,陈留外黄人,陶唐氏之后也......亟从仕进,非其好也...性多检括,不治产业,以为卜筮之术,得因吉凶,道治民情,以受薄偿,且无咎累,乃鬻卦于梁、宋之域。
之所以如此,首先在于“《易》本卜筮之书”,易学隐士对占卜自然比较熟悉,这是其它隐士所不具有的优势。其次,跟两汉易学本身的发展有关。汉代讲究“天人感应”,术数、灾异、谶玮思想极为盛行,易学家注《易》时也常常将卦象、爻数与天文、历法、阴阳等联系在一起,从而形成了我国古代易学的第一大流派:象数易学。
象数易家注重占验、卜筮,如费直,因为治《易》而为郎,后出任单父令,“长于卦筮,亡章句,徒以彖象系辞十篇文言解说上下经”;高相,与费直相仿,治《易》“亡章句,专说阴阳灾异”焦延寿,也是长于灾变之说,“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各有占验”。在这种时代氛围下,易学隐士以卜为生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
综前所述,秦汉隐士的生存环境较之先秦无疑要好得多;秦汉隐士的生存方式多种多样,既有体力也有智力方式,既有农耕也有工商业。当然,不论哪一种谋生方式,只是糊口而已,并非为了营利。
以占卜为例,隐士以卜为生与当时的“卜相工”不同,后者专门以此营生(后世的占卜、相命者甚至完全采用迷信的方式、欺骗问卜者,获取暴利),隐士不一样,卖卜往往取足而已。他们并不贪恋钱财,也无意于此。而且,总体来说隐士的生活并不宽裕,因为不论依靠体力还是智力,在当时的环境下都不容易,隐士的居住、穿着、饮食比常人都要简陋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