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在治理国家时有不同于法治,用礼治为主,辅之以法治

星空的暗淡 2019-12-03 17:15:36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说:“用政治手段来治理他们,用刑罚来整顿他们,人民就只求免于犯罪,而不会有廉耻之心;用道德来治理他们,用礼教来整顿他们,人民就会不但有廉耻之心,而且还会人心归顺。”体现了孔子以德治国、以礼育民的主张。

孔子举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治国方针。孔子认为,刑罚只能使人避免犯罪,不能使人懂得犯罪可耻的道理,而道德教化比刑罚要高明得多,既能使百姓循规蹈矩,又能是百姓有知耻之心。这反映了道德在治理国家时有不同于法治的特点。但也应指出:孔子的“为政以德”思想,重视道德是应该的,但却忽视了行政、法制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

假如用政治法律去领导人民,这为政者制定很多施政条文,让老百姓去遵行。如果老百姓不遵行就加以刑罚,去处罚,逼着他们要遵行,这样得到的效果就是”民免,而无耻”。人民百姓免而无耻,免叫苟免。苟免于刑罚,也就是说,他被迫服从政令,勉强去遵行,但心里是不服的,他没有羞愧之心。虽然他不敢去作恶,是因为他怕法律制裁,可是他为恶之心没有忘记。也就是说他没有羞耻心,不会以恶为耻,等到刑罚稍一松弛,他们就会犯法了,这叫”民免而无耻”,这样的一个效果并不是很好。我们讲到的用法治,强调法治的结果就会是这样,所以不能光用法治。应该什么?要用礼治,用礼治为主,辅之以法治,这才有好的效果。

德就是道德,用道德去引导人民。如果人民不能够遵从道德,就要用礼去整饬之。这个礼就像规矩,无规矩不能成方圆。用礼来统一大家的行为,所得到的效果,是人民”有耻,且格”。有耻就是耻心,老百姓懂得作恶是羞耻的,不去作恶,那怎么会去犯法?其实法律就是道德规范的一种强硬的维护措施,法律是保护道德的。不可能说有不道德的法律,这个法律一定是不好的,法律一定是保护道德,以道德为目标。

“儒家人治,法家法治”,这几乎成了长期以来人们评价中国古代法思想的一个公式。由于封建专制主义的人治对中华民族造成的巨大祸害和社会对法治的渴望,因而冠以“人治”的儒家法思想理所当然地遭到人们的厌恶和鄙弃,甚至于将中国古代以及近代法律生活出现的君主专断(或新老军阀的独裁)、长官意志、权大于法、家族主义等于一切脏水都泼到孔子和儒家的头上。其实,这里多少有一些误解和感情用事。

所以孔子教导我们,特别是为政者,最低限度要有礼,法是不得已。礼都被破坏了,那只好用法了。所以你看看,社会安定的层次有高低不同,最高的是以道治国,其次是以德治国,再其次是以仁治国,以义治国,以礼治国,再最后不行了,才以法治国。儒家关于预防和控制犯罪的理论和手段在现今已陈旧,其中也不乏封建性的成分,如宗法伦理、等级制度等,然而就其综合型的模式来说,不能否认蕴涵的思想价值以及其对治理当代社会的启迪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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