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都是中老年人喜闻乐见同时习以为常的交通工具,但是这里面部分电动三轮车、所有低速电动四轮车身份还是不明确的,大家都把它们当成非机动车看待,不用挂牌,考驾照就能开上路,不少中老年一上路就是横冲直撞,目前网络上对于电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的身份还是争论不休!最近官方早在2017年就已经明确了电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身份,一起来看!
工信部在2017年7月28日关于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819号建议的答复就已经明确了除了电动自行车之外,超标两轮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产品都是属于机动车。
只要是机动车上路就必须要持有驾照,其中电动三轮车目前是有公告和目录的,目前是按照三轮摩托车的标准上牌,其中申报为正三轮电动摩托车是挂大黄牌。车主只需要持有以下“三证”就可以合规上路,它们分别是:
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和车辆一致性证书;
摩托车行驶证
摩托车D驾驶证;
低速电动四轮车虽然也是属于机动车,但是生产企业没有乘用车的生产资质,车辆也没有进行工信部的机动车目录申报,因此,它们属于超标的微型电动汽车,不能上牌,也不能上路。买了以后也不能上牌。目前很多车主都是买来接孩子用的,一旦严查起来,这类车是要被扣留的。
如果车主是持有C照的,那么将会按照未悬挂机动车牌照进行处罚。扣9分,罚款200元,如果是没有驾驶证,那么将会按照无证驾驶处理,罚款2000元,拘留7-14天!
总结:目前电动三轮车身份已经明确,没有太多争议性,但是低速电动车到底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还是争论不休,如果是机动车,理应可以挂牌上路,但是奈何还需要生产资质和公告,这是很多厂家的痛点,但是对于不少车主来说是好事,可以浑水摸鱼当非机动车在开,其实这样的风险也是很大的。各位,你对此怎么看?欢迎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