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诡事录之西行》大结局,最后一个案子《供养人》中,大唐好少年曹多宝之死,赚足了眼泪,让人破防。
曹多宝被害,明面上是因为曹仲达“花甲葬”分配遗产不公,引发女儿女婿的不满,导致大女婿李赤下毒,二女婿樊松龄补杀,曹多宝死于非命。
仔细分析,曹多宝之死完全是“花甲之年”的曹仲达幕后操盘,借刀杀人,只为让自己能够避免“花甲葬”。
为何这么说呢?听听我的分析是否有理!
一我们先来看看曹仲达的履历。
曹仲达生于敦煌沙洲的商贾之家,自小离家闯荡江湖,见多识广,阅历丰富,洞察人性,心机深沉。
据他自己说,在京都时迷上浑脱舞,与班主之女司徒梅一见钟情,私定终身,育有一子。
范阳大疫,司徒梅母子先后染疫,相继离世。
曹仲达郁郁回到沙洲,继承家族产业,以钱柜为主业,也就是发放高利贷,成为沙洲首富。
曹仲达在沙洲娶妻后,生有曹音、曹容、曹笑三女。
十二年前,妻子离世,又娶夜来为妻,生有一子曹多宝。
实际上,曹仲达早就知道曹多宝是夜来和家中总管丁瑁的私生子。
曹仲达说年幼的曹多宝身患重病时,夭折的大儿子托梦给他,多宝是他转世投胎,且多宝性格单纯,与人为善,一直将多宝当做亲儿子。
托梦之说,只是曹仲达的一面之词,其实他心中早有计划。
二曹仲达大女儿曹音,听从他的安排,招没有背景、官职不高、胆小又狂傲的李赤为赘婿,生有一女曹赛赛。
曹仲达早就知道李赤有外室,生有两子,年龄与曹赛赛相仿。也就是说,李赤在入赘曹家时,就已经有了妻子,入赘曹家,就是图谋曹家的财产。
曹仲达一直隐瞒不说,还扶持李赤坐上沙洲司法参军之位,只因为李赤是他的棋子之一。
多宝年纪比赛赛大,一旦曹仲达家产分配不公,李赤必定怀恨在心,司法参军的身份有助于他行凶杀人。
三曹仲达二女儿曹容,贪婪愚笨,嫁给樊松龄,只是图他岁数大,想着熬死丈夫博取父亲同情,分得更多家产。
以曹仲达的眼光和人脉,他肯定知道曹容和樊松龄的品行,任由曹容上蹿下跳,无非就是再上个保险,万一李赤没有行凶,曹容夫妇就是备选。
四曹仲达三女儿曹笑,仁爱孝顺,又有经商天赋,掌控家族产业。
曹仲达有意无意让曹笑知道多宝是夜来和丁瑁的私生子,就是相信心思缜密、孝心极重的曹笑必然会有所行动。
曹笑以重金和店铺贿赂族长和三位督视会成员,让他们修改“花甲葬”规则,一旦膝下无子,就可不用“花甲葬”。
曹仲达乃沙洲首富,经营高利贷,又闯荡过江湖,族中会没有他的亲信,会不知道曹笑的所作所为?说不定,幕后还在推动曹笑修改“花甲葬”陋俗。
五十二年来,曹仲达一直为“花甲葬”做准备。只要活到六十没死,就会将布局已久的谋划付诸行动。
一方面,曹仲达将自己打造为大善人,每年发放布匹、粮食,赢取民心。
另一方面,曹仲达快到六十后,获悉督视会修改“花甲葬”规则,于是立下遗嘱,五份给多宝,一份给夜来,一份给曹音夫妇,一份给曹容夫妇,两份给曹笑,激化女婿李赤曹容夫妇和多宝的关系。
曹仲达将遗嘱交由管家丁瑁保管,而不是族长和督视会成员,或者三女儿曹音,这一举动就存疑,他又不是不知道丁瑁给他戴了绿帽子。
而且,他自己就是做钱柜生意,完全可以放保密柜中,死后公开遗嘱,何必将遗嘱交给丁瑁呢?
李赤说是用五块银绽买通丁瑁获悉遗嘱内容,更是疑问重重。
丁瑁是遗嘱最大受益者,沙洲首富家产何止千万,怎么可能为区区五块银绽就透露遗嘱内容。
最大可能就是曹仲达通过某种江湖手段,让丁瑁不知不觉间将遗嘱内容告诉李赤,使得李赤为此铤而走险,用红脖子毒死多宝。
同时,让曹容夫妇也获悉遗嘱内容,使得他们心有不甘,也成为行凶者。
曹笑虽然在最后关头未付诸行动,前期铺垫都做好了,无非是谁动手而已。
端午当日晚上,如果李赤和曹容夫妇没有行动,曹仲达可以自己下手,以他浑脱的高超技术,从谦德楼到曹家庭院分分钟的事。
就算外人有所怀疑,以曹笑的愚孝,肯定会主动认罪,曹仲达则避免了“花甲葬”,继续享受首富人生。
结束语曹仲达利用人的性格和人性的贪婪,一石三鸟,促使曹笑修改了“花甲葬”陋习。也让给他戴绿帽子的丁瑁和夜来得到惩罚,失去多宝。顺便除去居心不良的李赤和樊松龄,确保曹家财产不落入他人之手。
李赤和樊松龄只是曹仲达借刀杀人的刀,论老奸巨猾,怎么比得过曹仲达呢?
可惜了大唐好少年多宝,立志宣传敦煌,消除“花甲葬”,却被李赤毒杀,让人泪目!
你们认为曹仲达是大善人,还是伪善者?
===========分割线===========
欢迎转发、收藏、点赞、留言!
您的肯定就是最好的支持和坚定的动力!
若您有不同观点,我们一起讨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