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命女赌徒!1994年宁明县城中镇“6·29”鱼塘女浮尸案侦破始末

路之意 2024-08-01 08:54:22

1994年6月29日上午十点刚过,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那里村村民黄才亮来到其承包的鱼塘边。由于承包期已到,几天前他刚把塘水抽干打了鱼,随后又注满了水。这会儿,他琢磨着该把塘边竹丛的枝叶修剪一下,免得在新的承包期砌建池塘边时碍手碍脚的。然而,当他走近那竹枝覆盖的鱼塘旁时,突然泛起一股异样的感觉——一股刺鼻的腐臭味。

他小心翼翼地拨开枝叶,俯视着荫晾斑驳的水面。当目光悚然触到一团硕大的漂浮物时,黄才亮惊呆了。

这明显是一具浮尸!尸体呈俯卧状,头和脚分别用一只旧麻袋和两只鸡饲料袋套扣住,从尸背上覆盖的败叶和淤泥间,依稀可见死者身着一件红黄相间的大花女装衬衣;高度膨胀的尸身上,散发着恶臭和恐怖。半晌,黄才亮才从惊骇中醒悟过来,撒腿就往家里跑。

“艳珠,不好啦,不好啦!”进门伊始,黄才亮就大声嚷了起来,脸上依然一副惊骇相。

“出什么事啦,把你吓成这个样?”妻子农艳珠走出里屋,大咧咧地问道。

“我们家鱼塘有具尸体,像是个女的……还用袋子套着呢。”黄才亮喘吁吁地说。

“噢?……”农艳珠听罢,脸上掠过一丝阴影。

“我得赶紧报案去,真晦气……”黄才亮嘟囔着,转身就往门外走。

不料,却被农艳珠一把揪住:“莫报了,这年头何必多管闲事呢。”

“那怎么行,人命关天呀!”黄才亮有些不解地瞥了妻子一眼,甩开手,出门匆匆而去。

城中镇派出所接到黄才亮的案情报告后,迅即报告了县公安局。一向雷厉风行的刑警大队立即派刑技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刑事勘查。

尸体被捞了上来,刑技人员作了现场尸检,结果表明:死者系成年女性,身高约1.52米,身穿黄红相间的大花短袖衬衣及同色的裙子。头皮及面部组织由于高度腐败与骨组织脱离,上颌镶有玉色假牙,颈部喉结上方被一条橡皮胶管紧勒着且打上了死结。

经解剖发现,舌骨左大角骨折,勒沟处软组织均见有广泛性出血,肺粘膜及浆膜亦见有点状性出血,胃内饭粒及榨菜等食物仍隐约可辨。

结论是:死者系生前被他人勒死后移尸水中;死亡时间约20天左右。

死者是谁?何人所杀?成因和动机是什么?……一连串硕大的问号,深深地刺痛着刑警们绷紧着的神经。

在局领导主持下,侦查员们召开了一次次案情分析的例会。一套侦查方案很快拟出:

一是尽快查明死者身份,以便从死者生前关系人中搜寻蛛丝马迹;

二是深入排查一切可疑线索,从中捕捉凶手行踪。

总的要求仍然是:迅速查明案情并将凶手缉拿归案,以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边陲的治安的稳定!

确定死者身份的调查工作很快就取得了进展。刑侦人员了解到,“福星”酒家的女老板黄贞萍已失踪20天有余。据酒家服务员及黄贞萍家人反映,这位女老板最后一次露面的日子是6月4日上午,此后就一直音讯杳然。

颇具意味的一个重要情况是:黄贞萍与其丈夫项光荣之间最近产生了感情危机,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划离婚;而为了在日后的分割财产时不致吃亏,据说精明的老板娘已把部分存款转移他人代管。

现在的关键问题在于,死者是否确系黄贞萍?局领导迅速作出了决策:组织所有关系人对尸体进行现场辨认。

于是,黄贞萍的家人、亲友一一被请到了公安局。辨认结果毫无二致:根据死者的衣着、身高、假牙等特征,可以肯定,死者就是黄贞萍。

这就使侦破工作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信心十足斗志倍增的刑警们不失时机地将工作重点转到了对嫌疑人的调查上来。特别是,对死者存款的代管人及存款去向问题的调查成了当务之急。

全力以赴的侦查人员很快得知,黄贞萍曾于5月间将款额为2.9万元的人民币以“农小珠”名义存入新华储蓄所,而农小珠则是报案人之妻农艳珠的妹妹,亦为黄贞萍之女友。

经查储蓄所,发现该存款已于6月10日前分11次全数领完,领款人的签名均为“农小珠”。然而当侦查人员向农小珠查询此事时,她虽承认确有代管存款一事,却矢口否认曾得款。

不过,农小珠倒是提供了一个颇有价值的情况:“由于身怀有孕,为了逃避计划生育大检查,我曾于5月间往陆川县丈夫家躲藏。临走前,我把黄贞萍托管的存折及离婚报告书等物交给了我姐农艳珠代管(事先也征得了黄贞萍同意)。我回宁明后听我姐说,黄贞萍已把那些东西都拿走了。”

此事孰真孰假?带着这个谜,侦查人员找到了农艳珠,后者一口咬定:“5月29日上午十点左右,黄贞萍到我家来,要取回存折和离婚材料,说是要准备请律师打官司离婚。我把东西都给了她,她骂了一阵关于她丈夫的气话,就走了。以后再也没见过她。”关于领款的事,农艳珠发誓说,她代管期间一分钱也没领过。

这分明是在撒谎!

侦查人员顿时警觉起来,敏锐地问道:“银行上明明记着,5月29日以前已经有人领走了大部分钱款,而你也承认这期间存折存放在你处,那么,你怎么可能在5月29日这天还能把存折完整无损地交给主人?”

“这……”农艳珠一时语塞,“反正,反正我没领过钱。”

对农艳珠的狡猾,刑警们采取了欲擒故纵的策略,不再与之纠缠,而是把精力暂时集中到对储蓄取款存单的文检鉴定上。

结果令侦查人员为之一振:鉴定结论表明,从5月17日至5月29日共计金额为2.8万元的10张取款凭条,所填写的字迹并非农小珠,而是农艳珠!且从储蓄所工作人员提供的领款人特征来看,冒领死者存款确系农艳珠所为!

这是一个关键性的突破。

与此同时,对死者丈夫项光荣的调查亦基本告罄。据查,在黄贞萍失踪期间,项光荣一直在外地做生意,不具备作案条件,因而其嫌疑得以排除。

于是,所有的侦查视线,自然就集中对准了农艳珠。

现在更要紧的问题在于,农艳珠为何要冒领存款而且欲盖弥彰?此事与黄贞萍被杀有无必然联系?

一条以农艳珠为嫌疑重点的推理思路,在刑警们脑海里渐渐清晰地显现了出来。

7月1日,侦查人员依法对农艳珠采取了收审措施。

在7月2日的审讯中,农艳珠开始时依然鸣冤叫屈避实就虚,一副泼妇相。然而,当刑警们反复进行政策法律教育并作笔迹鉴定的提示后,这个女人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行啦,行啦,我还是说了算啦。钱,是我冒领的,人,也是我杀的……”她颓然地用双手捂住了脸,发出梦呓般的呢喃。随着农艳珠断断续续的供述,一幕幕犯罪图景悚然再现。

为了确保证据确凿万无一失,侦查员们详细盘问了诸如杀人方式、勒颈用绳及打结方法、捆套尸体的用物样式等重要细节,结果均与现场勘验相符。刑警们还押着农艳珠进行了现场侦查实验,演示了犯罪过程。

在农艳珠指认下,刑警们分别从村边鱼塘和宁明酒厂公厕的粪池中提取了死者的自行车、挎包等重要物证。

至此,该案的全部侦查工作终于以确凿无误的结论而划上了句号。身心疲惫的刑警人可谓惊喜交加:喜的是,这宗杀人迷案,仅用了4天便得以告破;惊的是,杀手果然就是这位貌似羸弱的年轻母亲兼报案人的妻子!

农艳珠为什么要杀人?

农艳珠本有一个虽说不上美满却也够得上称心的家庭。31岁的而立之年,使她具有丰富而充沛的持家能力。作为农村改革开放政策的率先受益者,她与丈夫黄才亮承包了村里的鱼塘,兼作一些小本生意,不久还买了一辆载货卡车,日子越过越红火,加上儿女绕膝,可谓其乐融融。

然而所有这些安乐惬意的生活,却终于被一股黑色浊浪所扰乱。当赌博在这座边陲城镇日益成风时,本不大安份的农艳珠不禁跃跃欲试。因为她听人说,赌博这玩意,既有厚利可图,又不失为消遣之道,挺够刺激的。

在一个夏季的圩日,农艳珠逛到了花山娱乐城的赌桌前。看到那些财星高照的赌棍们个把时辰就赢进大把的钞票,她再也按捺不住了。她开始时小心翼翼地下了50元的注,没想到一下子就赚了200多元。这令她狂喜不已。尽管在当天下午的赌桌上很快又输得一干二净,但她仍认为这不过是个时运未到的机遇问题,为此她非要在这条道上“闯闯”不可。此后便一发而不可收。

渐渐地,她成了赌场的一个狂热的女常客。不论是宾馆酒楼,还是街头小巷乃至村前树下,人们常常看到这个女赌徒的身影;赌注也越下越大,由最初的几十元发展到几百元甚至数千元。然而时运不济,农艳珠往往只有屡赌屡输的份儿,有时离家赴赌时怀揣千金,回到家时却囊空如洗。一年下来,不但未圆发财梦,反而把自己的私房钱和大半个家庭“财政”都赔了进去。

夫妻间的龃龉随之而生,左邻右舍不时听到两口子刺耳烦人的吵骂声。农艳珠也曾想悬崖勒马改邪归正,她毕竟是个母亲,毕竟曾拥有一个和睦温馨的家庭。在一次夫妻恶战之后,她深感自责,深感愧对丈夫和3个孩子,便举起菜刀对丈夫言之凿凿:“往后我要是再赌,就剁掉我的手指!”

然而对于赌癖缠魂的农艳珠来说,此事谈何容易!不出十日,赌瘾难捺的农艳珠又混迹赌场重操旧业。

丈夫黄才亮自知无奈,只好对家庭收支严加限管,以遏制这个破财败家的女赌徒。这就令农艳珠急红了眼。赌资一断,她便难尽赌兴;每每赌瘾一犯,她就食寐不安,动辄冲着丈夫和孩子发火撒泼。在终日无聊中,她犹如一头困兽,寻觅着狂赌尽兴之机。

机遇终于来了。5月中旬的一天,小妹农小珠挺着个微凸的肚子找上了门,递给农艳珠一只小包裹,说:“姐,这是福星酒家老板娘黄贞萍交我代管的存折和离婚材料。我有事外出,这东西就先存放你这里。”

农艳珠信手打开存折,2.9万元的数字赫然入目。她心里不由得一阵狂跳。

以后的两天中,赌瘾难熬的农艳珠念念不忘那本存折,一个卑劣的念头渐渐滋生:“既然活期存折的户头上落着小妹的名字,何不先领点钱出来尽尽兴?”

5月17日,农艳珠揣着那本存折进了新华储蓄所,她抑制住砰然乱跳的心·用颤抖的手在取款凭条上填上了二千元的金额和仿造“农小珠”的签名。得手后,撒腿便奔花山娱乐城而去。下午,当她头昏脑胀地离开赌场时,二千元钱已输得所剩无几。她捺住性子龟缩了三天。

5月21日,她再次走进了储蓄所,故伎重演,冒领了一笔大款,然后又泡在了赌场。这回她注下得更狠,然而却输得更惨。数千元钱不到两小时便消失殆尽。

农艳珠几乎输疯了。她再也不顾一切。在此后的5月22日至29日连续八天中,她差不多每天都重复着同样的疯狂和厄运。

到了5月29日晚上,当这个女赌徒翻开那本皱巴巴的存折,准备第二天早上再去冒领钱款时,不禁为近日的疯狂结果大吃一惊:短短十来天中,她竟先后冒领了2.8万元钱并输了个净光!望着存折上仅剩的一千元余额,想到日后的困境,她彻夜辗转难眠。

6月4日上午十点时分,最令农艳珠忧心的事不期而至。存折主人——福星酒家的老板娘黄贞萍找上门来了。老板娘把那辆红色女式自行车往院子一撂,进了门便嚷了起来:“喂,我的那些东西呢?拿来看看!那没良心的不知又上哪儿沾花惹草去了,这婚是非离不可啦……”

农艳珠应付地寒暄着,把代管的纸包交给了黄贞萍。老板娘坐在客厅沙发上,一页页地翻看着离婚报告、房产证……

农艳珠站在一边,心里一头乱麻:冒领钱款一事败露在即,怎么办?还吧,上哪儿弄钱?若不还,这关又怎么过?

她迷乱地想着,刹那间,一个残忍的恶念油然而生。“一不做二不休,我不如把她干掉算啦!”一丝狞笑,泛上了她那苍白瘦削的脸。

“这鸡真够讨厌,吵死人了!”农艳珠佯装赶鸡,嘀咕着走进了厨房。她胡乱翻出一根单车捆物胶带,很敏捷地打了个活套。然后悄然地走回正埋头翻阅的黄贞萍身后。她屏气片刻,便猛地用胶套勒住了老板娘的脖颈。

“啊,艳珠,这是……干……什……么……”黄贞萍抽搐着,竭力想挣脱开来,但很快就没气了。

农艳珠喘吁吁地拽着断了气的老板娘,拖到了里屋的卧床边。她哆嗦地摘了死者身上的两条金链、一副金耳环和三个金戒指,又从一只棕色小皮包里翻出了50元现金。她唯恐黄贞萍不死,又在套子上打了个死结,随即把尸体推进床底,拉下了床罩。之后,她奔出门去,窥视了一下寂静的村落,迅速地将那辆自行车推进了几十米开外的鱼塘里,并把死者的凉鞋、皮包扔进了附近的宁明酒厂厕所的粪池中。

干完这一切后,她在屋里痴呆呆地坐了十来分钟,便悠然地挎着菜篮子上了街。午饭时,她一改往日的忧郁,与丈夫孩子有说有笑起来。

晚上十时许,趁丈夫黄才亮带孩子上街吃宵夜之机,她反锁上门,把尸体拖出来,用旧麻袋和鸡饲料袋从头脚两端分别套捆。然后趁着夜色,将尸体扛到鱼塘边,在刚排水后的塘泥中草草地挖了一个浅坑,把尸体埋了。把这事干完后,她回家洗了个澡,心里充满了一种解脱感,觉得这一切都挺顺当挺简单,从而暗自庆幸自己的果断和高明。

得意之余,赌疯又发。仅仅在杀人埋尸后的第6天即6月10日,这个女狂人竟置风险于不顾,再次前往储蓄所领完了那仅剩的一千元钱;此后又分别于13日、16日几天,将从死者身上搜取的金首饰押的押、卖的卖,所得全部用于赌博。

可以想见,赌的癫狂,在这个女赌徒兼女杀手的身上可谓达到了肆无忌惮、登峰造极的程度!

正是在这样的癫狂之中,农艳珠自然就没有料到,在重新注满水后的鱼塘里,那具冤尸居然又脱泥而出,且恰恰鬼使神差地被丈夫黄才亮发现;

她更没有料到,公安人员比她更神,仅用4天就侦破了此案,从而永远地断了她的赌博发财梦!

9月1日,经宁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农艳珠以故意杀人罪而转为逮捕;作为重罪,该案于12月1日由南宁检察分院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词严正指出:“被告人农艳珠目无国法,冒领他人存款用于赌博,因害怕罪行败露而将他人杀害,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杀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毫无疑问,等待着农艳珠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按照法律程序,办理起诉的检察官曾依法提审了农艳珠。审讯笔录中记载了这样的一段—问:“你知道自己的罪有多重吗?”

答:“知道,杀人就要偿命嘛,何况我是因赌博而敛财、因敛财而杀人呢!”

问:“你落到这步田地,你认为是什么原因呢?”

答:“是赌博害了我。赌博这东西真害人,害了我,也害了很多人!求你们用我的事教育世上的人,世事千万宗,无论干什么,可千万不能干赌博!”

问:“这么说,你现在很后悔?”

答:“何止是后悔!我对不起死者及其家人,也对不起我的丈夫和孩子,什么人也对不起……但世上哪有后悔药吃!我无话可说啦,由法律处理去吧。”(说罢抱头痛哭)

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农艳珠在人生的毁灭之际说的这番话,倒是颇令人深思的。

赌博,你还要吞噬多少良知和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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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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