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旅毛里塔尼亚:为什么去非洲?为了荒野!我死也要死在荒野!

机车少女环游记呀 2024-10-24 16:41:28

中午十一点,我们从无人区回到大路——向北八十公里是努瓦迪步,向南四百公里是毛里塔尼亚的首都努瓦克肖特——现在要选择一个方向。

努瓦迪布地处半岛,这是条通向港口的死路,我最不喜欢走回头路,虽然内心仍想去和艾德做个告别。

我们临走说过会从无人区回来返回拿行李。

“你骑车回去取行李,我在这儿等你,然后往努瓦克肖特。”这种跑腿的事都落在建初头上,我终究还是不想回头。在我看来,告别是一场相遇里最不重要的会面,就像有时写诗不该点句号。

“我拿不回来。”

“你有什么拿不回来?”每天的路线都是我定,要考虑吃喝拉撒等各种问题,建初唯一能做的也就剩跑腿了。

“你别生气,我开个玩笑。”

正好旁边有棵树,他就把我和行李都放在树荫下,让我在这里补个觉,说自己会用最快的速度跑个来回。

给艾德发了信息,又在群里聊了几句,告诉大家无人区的冒险还没开始就结束了,本来很担心的朋友们变得有点失望。

想来没事了,关掉手机。

这里到处都是松软的沙子,阳光直射的沙子像块铁板,但树荫下的沙子就像夏天的绸缎,摸着不禁想起劈开的冰西瓜,血在指尖回旋的时候碰到这片阴凉都舒服的发出一声颤音,你体会过吗,沙漠里的阴影能抚慰脑仁。

我躺下去,枕着驼包,估摸建初至少得两个小时后回来,一边想着今天下午的路线,一边准备打个盹。

突然看到身上有一只蜘蛛!

银色的,已经爬到腰的位置,“啪”的打下去,溅出了一股水。

虫子在野外是最常见的东西,我不在意的继续躺回之前的姿势,却发现身上又有一只一模一样的蜘蛛。紧接着我意识到这不是蜘蛛,裤子上也有两三只正往身上爬——是一种银色的蚂蚁。

非常本能的又给掸下去,想看看会不会有没打到的,这定睛一看可不得了,脚下的沙子里正有一群银色的蚂蚁成群结队的往过涌。

它们不像普通蚂蚁会绕开人前进,而是意识到障碍物就立刻一跃,纷纷窜上来。

刚刚打掉爬上来的几只,又有几只立刻爬上来,我移动到没有这些蚂蚁的地方,它们马上又会追过来,像捕捉猎物一样往身上窜。移动速度远比普通蚂蚁快,又会跳,我不免起疑:这些玩意儿有没有毒?

被逼无奈的站到阳光底下,蚂蚁总算不跟来了。

掏出手机一搜“沙漠银色蚂蚁”,立刻跳出“撒哈拉银蚁”,它们是世界上移动速度最快的蚂蚁,包括银色的身体,都是为了它们能生活在最高温度可达七十度的撒哈拉沙漠。银色的是它们的毛发,不仅银色,还是中空的细管,横截面呈三角形,可以反射掉一部分热。

正常情况任何动物在撒哈拉的太阳底下根本撑不了多久,但那些蚂蚁实在强悍,短短几分钟,还有漏网之鱼钻到内衣里给了我几口。

对了!搭帐篷!

放在树荫下的包已经爬满蚂蚁了,只能跑到太阳底下搭帐篷,搭完拉进树荫,钻进去就不敢再出来了。看着这些蚂蚁发了疯的在帐篷上爬来爬去。

因为帐篷隔绝了风,就像蔬菜大棚一样,里面格外闷热,只能尽量让身体的每一寸都贴到温度较低的沙地。

是的,可想而知当时有多狼狈,为了躲避肆无忌惮的撒哈拉银蚁(它们每秒移动速度是其体长的108倍),我只能在唯一的树荫下搭了帐篷,像在蒸桑拿一样待在里面,不时往帐篷里撒些水用来降温,水和沙搅合在一起在帐篷里形成了沙滩。

为什么出来吃这种苦?

为什么不舒舒服服躺在空调房、翘着二郎腿、吃根冰棍儿?

可能就是为了看看这些招人讨厌的蚂蚁吧。要知道做撒哈拉银蚁研究的人,需要花尽气力跑到撒哈拉最热的沙漠里寻找它们。而更多的人,这辈子可能只在这篇文章里见到一次关于这种蚂蚁的说明。

我不想成为什么人物,不想穿金戴银,只想看看这个世界,留下这些跟城市价值观毫无联系的文字。

为什么呢,谁知道呢,谁在乎呢。

紧接着我就晕晕乎乎的睡着了,是那种觉得自己清醒但实际已经睡着的状态。太热了,后来又刮起风,大风,帐篷被掀起来盖在身上,得一直伸长腿顶着,才能让它不塌下来。

彻底醒过来是十二点半,艾德发信息说:“他已经到了,为什么你不回来,为什么走那么急,你们可以回来再住一晚啊。”

我不知道怎么回,只是感谢他。

建初两点半才回来,那时气温已经上升到四十多度,每天两点到四点是最热的时候。他让我待在帐篷里别出来,等他把几个包收拾好再出来。

我觉得他挺心疼且照顾我的。

直到他说绑好了,催我出来,一眼瞥见驼包上的窟窿,内衣垫在外面,窟窿大到能钻进一个头。

原来他想延后我看到这个洞的可能。

“哎,第二次了,又拿包做后刹了。”

大热天,已经没有力气说他了。这个驼包本来就是坏的,上次被他追尾撞断了一条带子,拖着没有修。先前都是绑在我的摩托车上,用绳子勾着,这次他给驼回来,“大意了”,按他的话说是又大意了。

我早就习惯他的大意了。

很多人都被懒惰的思想捆绑着,毕竟他不是靠自己走到这条路上来的,是被我带上路的。很多时候,他不足以避免风险,更不要说对抗风险。

我已经习惯了,检查了撕裂的口子是否被胶带粘牢。这捆胶带是路过米兰时水泽送我们的,他说特别有用。果不其然,这个还送了彩线和香的道士真是能掐会算,有了这捆胶带以后,所有的东西都在来回来去的坏,需要来回来去的补。

回头看刚刚露营休息的地方,树的旁边有一具骆驼尸体。这在沙漠非常常见,它们就出没在沙漠边缘,死了就留一具积木一样的白骨。

难怪这地方有这么多蚂蚁。

我们在最热的时候出发了。

也没能躲的阴凉,总不能两人一起挤在帐篷里蒸桑拿,还不如骑在路上吹吹风。

也就骑了四五十公里,又一次听见咣啷咣啷的声音,没影响到动力,但肯定是从车上发出的声音。

“停车!我车坏了!”我用蓝牙耳机提前示意建初。

“你的脚架掉了。”还没停下来,他就发现了问题所在,“你快拿手机拍我,我会修!”

气温太高了,太阳底下,我等不及他修,找了个破绳子直接给拴上去,就催他先走。

没一会儿又掉了。

使出绝招,再次用水泽那捆胶带一缠。建初说给他五分钟就能弄好,可天气太热了,热到再说一句话就要昏过去。

吊着一口气,骑行在临界中暑的边缘。

突然间风大起来,沙子就像颜料赋予水颜色一样,令空气有了颜色,风有了形态。沙尘暴,过路人最怕遇见的天气,在我们眼里可酷极了。

摩托车成为了开天辟地的大船,在翻滚的沙海中劈斩出一条路,沙浪川流不息的涌动。眼前之景如此虚幻,好似神在用沙作画。

使出全身的力气拼上半条命才稳住车把,好在路上也没什么车。可能风再大一点我们就骑不了了,但就这么刚刚好,让我们在沙面之上从容的驾驭着两叶扁舟,无目地的向前。

今天肯定到不了首都努瓦克肖特,沿途四百公里无人区,各种住宿软件上都没有房源。我们清楚个别小村子里肯定有落脚的地方,但经验告诉我们一定脏到不行,索性打定主意天黑之前搭帐篷。

前天晚上买过一只烤鸡,四十人民币,配着洋葱、西红柿、薯条,但只能打包带走。可以堂食,只是堂食脏的不忍直视,鞋要脱在外面,里面铺了地毯,尚能看出那地毯本来是红色的,但沾了一层油污后成了黑色,就像用机油包浆的手串。走在上面还有点打滑,整个脚面还没有完全落下,就闻见一股浓重的体臭和脚臭,他们都坐在地毯上用手吃着,很多双黝黑的脚......

立刻退了回来。

想融入当地不是想那么简单的。

而这大沙漠里的村子更连自来水都没有,人们更不可能洗澡,能落脚的地方肯定铺着常年不洗的床单,睡帐篷绝对是最舒适的选择。

非洲旅游其实挺贵的,要么睡在这种本地人的地方,要么睡在干净的专供外国人的地方,那些地方的住宿费用不比欧洲低,没有中间选择。

所以如果敢冒风险,找个安全地方搭帐篷是最好的,于我俩这种高不成低不就的旅行者而言。

“我们赶紧搭帐篷吧,天要黑了。”

“搭路两边太显眼了,尽量找条小路拐进去吧。”

问题是没有其它路,从出发到现在,就眼前这一条大路,沙子从右边滚向左边,两边都是一望无际的沙漠。

“要么找个村子搭帐篷,可能比搭在路边还安全。”建初建议,村子里还有一个清真寺,“或许搭在那里还不赖,还背风。”

我不置可否,住在村子里要相信当地民风的淳朴,如果有成群结队要东西的小孩,不知道可能被偷偷拿走什么东西:在村子可以避免最大的恶,同时会让自己置身于用淳朴和单纯遮掩的小恶里。

“我还是觉得荒漠安全。”看着那些三三两两不能称为房子的屋棚,可能因为太累了,不想去社交。

“我们再往前骑骑看吧。”他不愿意睡在荒漠,建初还是想和人住在一起,大多数人都会这样选,人是群居动物,扎堆就会带来安全感,觉得可以抵御风险。但得是能藏住你的群体,现在这地方,我俩过去可不叫扎堆,那叫扎眼。

太阳已经落山了。

荒漠里很难看到太阳消失在地平线,总是消失在离地平线还有半截小尾指的地方,隐隐约约的沙,它就消失了。

这就是隐入尘烟吧。

没得选了,必须尽快落脚,不然风会变得更大。

“左边有路!”

好奇怪,没有村子,却出现了一条很宽的非铺装的路。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拐上去,越走沙子越厚,眼瞅骑不动了。看起来离开路已有一公里,风沙大,只能看见大货车的前灯,看不清楚车身——路上的车应该也发现不了我们。

有些沙子深的地方是推过去的,找了个略平坦的地方搭帐篷。

一天都没有吃饭,被肆虐的风和沙子折磨的浑然没有力气,在建初搭好帐篷的一瞬,突然感到眩晕,我喊建初,不知道是风太大,还是他不想管我,那是我的最后一丝力气,然后眼前一黑摔了过去。

摔倒在地的痛感又让我清醒了。

建初拉起帐篷:“你使使劲爬进去吧,我也不行了。”然后他就开始咳嗽,给自己拿了一片藿香正气吃了,“你当我傻啊,晕倒怎么是这样的。”

无心理他,用法棍沾鱼罐头吃,吃完觉得好一些。建初没吃,他在外面喊出来看星星,用一种生病后特有的公鸡嗓。可能他也是装的吧,我直接昏睡过去。

再醒来是肚子绞痛,我推醒建初,让他给我找纸,捂着肚子、光着脚的冲出去。在沙漠里不用穿鞋,外面就像铺着细软的地毯。

没跑远两步就喷射出来。

终于缓过劲儿,一抬头,瞬间明白他为什么喊我看星星了。纵然跑了这么远,跑过这么多地方,这样的星空也如此难得一见。夜幕像才被擦过,一尘不染,闪闪发光,那么多星星聚集在一起形成的银河,让心都跟着向上飘起来,同所有的星星聚到一起,发起光来。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成了不同的。

璀璨的银河和一枚钻石戒指,多数人选了能抓在手里的星星,但那明明只是块小石头。

我不知道小石头有什么好的。

我们建起围墙,创造各种各样的商品,追求奢侈品,爱慕虚荣,贪图享乐,当然也努力工作……我不明白那样的生活有什么意思?必须要有一个房子和婚姻吗?必须要攒钱去供奉一个孩子吗?人们在做什么?他们活了那么久,却连小时候在图册上看的动物、植物,比如那些撒哈拉银蚁都没有见过。

但他们跟我谈论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他们说我活得是不是自私。

人活在自然里成了自暴自弃。

现在的人们已经和自然脱离了,更不要谈荒野。荒野就是完全自然的地方,不是开满民宿、餐厅、网红咖啡馆,透过一扇巨大的落地窗看见的自然,那些不叫荒野。

为什么去非洲?

路上有好心的人跟我说,看你像没吃过什么苦,回家去吧。

可我来非洲不是吃苦的,我不喜欢因高温发臭的鸡蛋,不喜欢满是油污的黑色地毯,但我喜欢非洲。

我喜欢四面八方的风,我喜欢遍天像子弹一样肆虐的黄沙,我喜欢它们冲进我的耳朵和牙齿缝,我喜欢脸像一张沙纸,我喜欢光着脚丫跑去沙漠里嘣稀,我喜欢在嘣稀的时候抬头看天空嘣出来的银河:神拉屎都这么好看。

为什么来非洲?

要知道在国内几乎找不到荒野了,到处都是旅行者,到处都是为旅行者修建的配套服务设施。

可我想要的是荒野,是人迹罕至,是可以坐下来独处,是靴子里可以爬出一只虎甲虫,路上能遇见不会飞的沙鸡,远处站着成百上千的火烈鸟。

我对人为的整齐毫无兴趣,这世界能让我撒欢的荒野越来越少了,我的一只脚讨厌泥泞的路,但另一只脚疯了一样的冲向没有路的地方。我讨厌没有坑的路,我讨厌平路,我讨厌高速公路,我讨厌高速运转的目的感。

为什么去非洲?

因为荒野,因为去他妈的荒野!

路越是难走,我越喜欢这个世界,那是它本来的样子,我挣扎在大地自然的皮肤上,越挣扎越感到大地的脉搏,我感到自己的血液来自于这个宇宙的心跳。

流动。

挣扎。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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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关注我,哈姆雷特的深思,堂吉诃德的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