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中旬,位于四川遂宁市的一处稻虾养殖基地,遭遇了一场由误导信息引发的“龙虾哄抢”事件。
由于一些网络视频博主误传“随便捡”的信息,短短10天内,养殖基地痛失数万斤种虾,直接经济损失达数十万元。
此事件给养殖基地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据悉,事件的起因是一些不负责任的视频博主发布了误导性信息,声称在梓桐村可以“随便捡”龙虾。
这一消息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开来,吸引了大量人员涌入基地,养殖基地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这些人都是天黑的时候过来,这样可以无视禁止捕捉的告示牌,从而逃避责任。
他们其实知道这是个养殖基地,但是人数众多,都想从中分到一杯羹。
面对突如其来的“龙虾哄抢”,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区分局河沙派出所迅速介入。
从5月9日至中旬期间,警方成功阻拦了了数名可疑人员,对其中1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劝导了60余名群众离开。
警方的及时介入,有效遏制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事件的背后暴露出的是网络信息不实传播的严重问题。
维权委员冯骏表示,对于哄捡局面失控的情况,涉事视频博主应当负主要责任。
这些博主故意发布具有误导性的信息,使得损失持续扩大,此举违背了社会道德规范,也触犯了养殖主的法定权益。
他们应当对养殖主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或补偿。
面对如此严重的损失,养殖基地负责人姚洪龙表示,他正在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冯骏律师建议他安装监控、喊话器等技防措施,以固定证据,一旦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因此,养殖主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侵权赔偿请求。
但在此过程中,养殖主需要证明其损害结果与博主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遗憾的是,姚某通过诉讼挽回损失的可能性很小
尽管有法律的保护,但在实际操作中,要追回这种由误导信息引发的群体性哄抢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难度极大。
一方面,5月20日以后,随着多篇相关新闻报道出现,使事件进一步公开化,涉事博主可能已经在事件曝光后迅速删除了相关视频,这使得取证变得更加困难。
另一方面,参与哄抢的人群庞大且分散,一一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不现实。
到5月22日,虽然已经没有人再去“捡”龙虾,但损失的几十万很难找回来了,他的辛勤劳动成果很可能就这个被毁了。
这一事件引发了人们对网络侵权责任的深入思考,在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之快、范围之广。
一条不实的信息,很可能在短时间内给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对于这些博主的行为,可以设立便捷的网络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积极举报发现的误导性视频和信息。
对举报属实的个人或组织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提高社会监督的积极性。
互联网上也有一些打假博主,只不过他们针对的是哪些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的小商贩,他们有法可依,打假后可以获得赔偿;
而打击散布不实信息则没有这方面的利益,自然就没人愿意做,希望在这方面也能将相关法律提上日程。
说来说去,就是法不责众这四个字,如果真的想追究,怎么会法不责众。无非是觉得太麻烦,不值当,实在太恶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