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一线执法环节存在的常见、多发问题?如何有效地对原来分散的“警情、案件、人员、财物、场所、卷宗”六大执法核心要素进行全面、集中管控?如何推进“可回溯式”执法管理体系建设?……面对这些难题,今年来石狮市公安局全面启动案管中心建设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问题的发生,从根本上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在优化审核模式上出实招
据悉,石狮市公安局结合实际,出台了《石狮市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工作规定》《石狮市公安局法制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工作制度,通过抓制度建设,抓制度执行,实现案管中心规范运行,特别是实行法制员单列考评后,现已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
“做好案管中心管理工作,配足配优警力是关键。”石狮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李维本介绍说,案管中心由法制大队副大队长、案审民警、办案单位专职法制员等24位同志共同负责。
目前,该局建立以案件管理中心为主体、法制员和所队案管组共同支撑的“一体两翼”执法监督新格局。对警情、案件、人员、财物、场所、卷宗等实施全要素管控,变事后审核为事前、事中实时监督,形成全要素、全流程、全周期的监督闭环,实现对全局执法办案情况的整体掌控和动态感知,执法顽瘴痼疾得到深入整治,执法公信力得以进一步提升。
在提升能力建设上下功夫
该局还打破办案单位法制员只审核本单位案件的传统格局,各办案单位专职法制员每四天轮值一次,值班期间统一进驻案管中心,集中办公,统一审核,第一天负责审核审批案件,第二天上午共同交流探讨前一天审核审批的案件,通过面对面交流的方式有效解决审核把关标准不一致的问题,也进一步提升审核民警的业务能力。
同时,还将基层所队案管室与法制大队民警进行结对捆绑,法制大队民警未轮值时对结对单位制定专门考评方案与该单位法制员进行全案考评,为主监督未经法制审核的单位自裁案件、调解案件等,以及逮捕、取保候审、起诉等环节审批完后续材料扫描等问题,督促办案单位落实整改。此外,法制大队民警每月至少三次到挂钩办案单位对存在的主要执法问题进行分析通报并加以规范。同时将挂钩单位执法质态,作为法制民警年终评优评先重要依据,督促法制民警守好“责任田”、种好“承包地”。
在实施全案考评上见成效
石狮市公安局在日常审核中要求审核民警在案件的每一个重要环节开展有效监督,为主审核案件定性、笔录制作、调查取证视音频上传关联、涉案财物处置以及是否穷尽调查、侦查措施等情况。对案件材料扫描不完整,送达、告知未履行,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等显见性执法问题坚决退回办案单位补全补正后才予以审核通过。
石狮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介绍,该局每月由案管中心牵头组织对上个月所有刑事、行政案件进行全案件考评,并结合全局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执法记录仪、同步录音录像、证据不足不诉、补充侦查提纲、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各类专项考评,通过全案考评和专项考评及时发现、整改执法中的突出问题。
案管中心运行以来,石狮市公安局通过建立实时监督机制、督促整改机制、通报研判机制,实现了对案件的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显见性执法问题明显减少,案件质量显著提高。
(记者 杨德华)
来源:石狮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