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对滴滴出行发警示通报:3起交通事故致2死5伤,安全生产存重大漏洞

长城网 2024-08-16 00:10:24

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针对今年7月通过“滴滴出行”接单车辆在昆明发生多起道路交通亡人事故,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近日下发了一份警示通报文件。

昆明街头的“滴滴出行”。

这份文件中指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存在重大漏洞,未严格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完成注册“滴滴出行”平台非合规车辆和驾驶员的清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较大。

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网约车发展处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涉及哪个网约车平台,只要有一起,就要约谈一次。对于“滴滴出行”在昆明市非合规车辆和驾驶员的统计数据以及具体行政处罚情况,截至发稿前,澎湃新闻尚未收到前述单位的答复。

三起交通事故致2死5伤

上述警示通报显示,今年7月,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共接到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报告三起。

7月19日0时36分许,网约车驾驶员陶某驾驶注册“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的车辆从西山区前卫街道前卫西路至无限极(前卫西路)过程中,与一辆摩托车碰撞,造成摩托车上2人重伤。

7月23日凌晨,在昌宏西路全季酒店附近,网约车驾驶员丁某驾驶注册“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的车辆,营运过程中与一辆摩托车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1人死亡,车辆上驾驶员和乘客共计3人受伤。值得注意的是,涉事车辆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

7月26日23时37分许,网约车驾驶员陈某驾驶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的私家车,通过“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接单营运过程中,在环城北路北站农贸市场附近与一哈啰共享电动车发生碰撞,骑行人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

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5月22日至6月30日,为进一步强化昆明市主城五区网约车行业安全管理,有效消除风险隐患,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曾联合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网约车行业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结果显示,滴滴出行、曹操专车网约车平台等未达平均分。

企业安全生产存在重大漏洞

公开资料显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法定代表人为周琴,该公司由滴滴出行(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控股。澎湃新闻查询信用中国数据信息发现,从2023年10月至今,该公司共有104条行政处罚记录,违法事实基本为涉嫌构成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在上述警示通报文件中明确指出,接连发生亡人事故,暴露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存在重大漏洞,且未严格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完成注册“滴滴出行”平台非合规车辆和驾驶员的清理,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较大。

为此,通报要求网约车发展处紧盯事故风险,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和结果运用,联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相关单位,依法对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开展联合约谈、行政处罚等工作;针对“滴滴出行”订单合规率未达到既定要求的情况,必要时进行媒体曝光。“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要结合近期事故频发的实际,加大分析研判、查缺补漏,并结合三起事故均为夜间,及车辆未取得营运资质的特点,立即采取安全监管强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平合AI 等技术措施,针对夜间行车、目的地偏远地区、事故易发路段等及时推送安全信息,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和防范风险等,全面清理非合规车辆和驾驶员。”

相关部门要求加大非合规车辆和驾驶员清理清退力度

频发的交通安全事故为网约车平台敲响警钟。

“依法合规经营是保障网约车运营安全的前提条件,是保障司乘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基本要求,也是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和主体责任。”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在上述警示通报中要求,各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深刻汲取教训,加大非合规车辆和驾驶员的清理清退力度,严把合规入口,切实做到依法合规经营。严禁向未取得营运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降低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法律风险,同时保障守法经营者合法权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警示通报要求,针对驾驶人不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占道行驶、违法抢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特点,及时研判安全形势、发布风险预警开展专项宣传、强化动态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人员伤亡的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警示通报中强调,要加大驾驶员安全培训力度,按照《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指南(试行)》规定,加强应急处置技能培训。

同时,要发挥动态监控平台的作用,加大动态监控抽查检查频次,比如及时纠正驾驶员疲劳驾驶、危险驾驶、分心驾驶、不系安全带、遮挡摄像头等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惩戒措施到位、教育培训到位、跟踪监管到位,切实建立动态监控闭环管理长效机制”。

此外,要求加大交通违法数据分析和结果运用,严格管控重点驾驶员,通过学习培训、安全警示、考核考评等措施,让他们认识到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对安全意识淡薄屡教不改的“问题”驾驶员,要采取果断措施终止合作,或予以劝退、清退。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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