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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直呼吁要放宽对电摩的限制,允许电动摩托车上路,这样才能够更方便老百姓的出行,特别是一些用电动车通勤上下班的车主,更需要使用电动摩托车。近日,人民日报与知名学者则再一次发声,提出对电动摩托车不能“一禁了之”,电摩解禁指日可待。
人民日报、知名学者再一次发声,放宽电摩限制,不能“一禁了之”近日,人民日报锐见栏目发表了评论:放宽禁限摩托车政策促消费可行吗?在文章中,提出了要放宽摩托车的限制,撬动经济是否可行的问题。
文章认为,为了促进消费培育经济增长,摩托车市场有一定的增量空间,同时也明确了摩托车的确存在一定的问题,不过是禁止还是放开,属于“多元方程”,不能只考虑一个方面就能够得出最优解。
换句话说,当前对摩托车的一禁了之,并不符合当前经济增长与老百姓出行的需求,需要重新审视对摩托车的禁限政策,这意味着,人民日报还是支持放宽对电动摩托车的放开。
另外,知名学者李稻葵先生也多次提出,电动自行车并不符合老百姓的需求,电动自行车是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交通工具,但是现在对电动摩托车的管理过于严格,应该放宽电动摩托车上路要求,允许使用电动摩托车。
管理好电摩比限制电摩更重要其实电动摩托车就是一种交通工具,对这种交通工具管理比限制更重要,老百姓应该有选择使用电动摩托车的权利。
电动摩托车本身是允许生产、允许销售的,而且也有明确的管理措施,也就是说电动摩托车有明确的合法的路权,一种合法的交通工具,很多城市却限制上路行驶,的确管理过于严格。
电动摩托车只要满足相应的上路条件,比如说车辆需要上正式牌照、车主需要持有相应的驾照,而且在出行的时候佩戴摩托车头盔,车主在上路的时候,只要不违规,应该允许这种车型上路,而不是“一刀切”的管理。
从长期来看,电动摩托车应该与电动自行车并存,如果车主没有驾照,不符合使用机动车的条件,那么可以选择上路门槛更低的电动自行车,如果车主想要高效率的出行,只要持有驾照,满足驾驶机动车的条件,应该允许老百姓选择这种交通工具。
总结:电动摩托车生产有明确的标准,上路条件有明确的管理规定,出行时有明确的管理办法,也就是说电动摩托车所有都是合法的,拥有合法的路权,应该允许这种车辆上路出行,这样才能够满足相应车主的需要。
那么,你认为电动摩托车应该放宽管理吗?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电动车🛵实际就是弱势群体的代步工具和运输工具,应该放开始用,完善安全保障体系管理,服务广大群众。
不知道现在的摩托车驾驶员是不是牛逼点,都喜欢中间车道,左道行驶,那为啥以前的摩托车驾驶员都靠右边走呢?肉包铁,以前的人怕啊。
解除禁摩!石家庄庄民
电动摩托车几乎都是使用锂电池延长行驶里程的,而锂电池是近几年火灾事故的一号功勋。在没有更安全行驶距离也长的电池出来以前,适当控制一下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