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妇幼保健院、九江市儿童医院始建于1896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妇幼保健、医疗、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7.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25周岁及以下(1998年6月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4日-6月13日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九江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九江市甘棠南路61号)
考试考核
一、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内容为《三基三严》,主要考核护理基础理论知识,以闭卷方式进行。
二、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等适应岗位的能力。
3.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高于70分(含)或高于本面试场的平均分(含)。
4.当出现两个及以上面试考场时,为力求考生面试成绩公正性,则采用“修正系数法”校正,因此,面试场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面试最终得分,使用“修正系数法”修正后的成绩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三、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联系方式
0792-8393174(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