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淹死了我女儿,还要我赔偿27万!”广东广州,张某带着女儿在酒店游泳池游玩,女儿来到游泳池30cm水深的浅水区玩,一脚踏空掉入1.6m深的深水区,进而溺水,经过4个月的治疗,女儿还是去世。
四个月的抢救时间内,酒店一直垫付前两个月的ICU治疗费,后续明确表示不再支付并且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治疗费27万。父亲张某认为自己是受害人,却反成被告,被伤口上撒盐,对于酒店的起诉行为非常气愤、无法释怀,反诉酒店赔偿298万。(来源南方都市报)
@王仪律
这个事情之所以引起轰动,主要原因就是酒店先起诉受害人,给人的感觉似乎是恶人先告状。但是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么,酒店该不该负责、张某该不该退还27万的治疗费,都需要仔细考虑。法律是根据案件事实来判断,并不是根据谁受到伤害谁就有道理。
从法律上来说,酒店和父亲张某双方对女儿溺亡都不具有法律上的关系,严格来说都不用承担责任。
酒店对来居住游玩的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需要在合理范围内对可能的危险做好必要的提醒和警示。比如在深水区和浅水区设置警示标志,安排专人负责劝阻等。如果说没有这些东西,游客导致的伤害,酒店确实是要承担因为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民事责任。
但是本案中,女孩的溺亡并不是因为酒店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是女孩在浅水区一脚踩空导致掉入深水区,如果是将泳池踩坏导致掉入深水区,那酒店就可能承担责任,但是本案的主要原因在于女孩,酒店并不具有明显的过错,如此情况下,要求酒店承担责任是有些不当的。
对于女孩溺亡的原因,事故调查组也进行了仔细的调查,可能父亲张某对最终的调查结果不满意,认为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还是向复议办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这次复议申请最终也是有成效的。双方最终也是在复议办的组织下进行了调解,历时5个多小时,双方对赔偿数额、诉请方式等达成了一致,最终酒店撤回了起诉,张某也撤回了反诉。
有网友认为父亲自己没有照顾好自己的责任,但是毕竟是自己的女儿离开了自己,我们也不能对他进行苛责,还是要善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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