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结果揭晓:事实胜于雄辩!质疑警方处理不公的可以道歉了

花花纪录片传奇 2024-09-05 17:52:54

近期,一起备受瞩目的交通纠纷事件迎来了关键性进展。备受关注的"路虎女事件"中,被打男子的伤情鉴定报告终于出炉,结果显示为轻微伤。这一鉴定结果不仅为事件画上了一个句号,更是对那些质疑执法公正性的声音做出了有力回应,这一结果也像是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的抽在了那些急于下定论,指责警方处理不公的人的脸上。

事件回顾:

不久前,一段路虎女车主与一名男子发生肢体冲突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视频中,女车主对男子进行了暴力行为,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反应。然而,当地警方做出的处罚决定——对女车主处以10日拘留和1000元罚款——却引发了一些人的质疑,认为处罚过轻。

事实澄清:

最新公布的伤情鉴定报告显示,被打男子的伤势为轻微伤。这一结果与早期视频中所呈现的情况相符。虽然画面中看似激烈,但实际造成的伤害并未达到严重程度,满脸满手的血是男子自己的鼻血。男子身份是以为退役的军人,因此被很多媒体抄作,但现在看来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因为男子身份特殊而进行特殊照顾。

处罚的合法性: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可处以5至10日拘留,并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本案中,执法部门给予了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最高处罚,这恰恰体现了执法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刑事与治安管理处罚的界限:

有人质疑为何不按《刑法》处理。需要明确的是,《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适用于造成轻伤及以上伤情的案件。本案中被鉴定为轻微伤,不符合刑法的适用条件,因此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是恰当的。

理性看待网络信息:

在信息快速传播的时代,我们更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性。不应轻易被片面的视频或言论左右判断,而应等待官方调查结果。

尊重法律的专业性:

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有其专业性和复杂性。我们应该相信并尊重专业的执法人员和法律工作者的判断,而不是凭借个人情感做出武断的结论。

警惕误导性信息:

在这起事件中,一些自媒体为博取关注,散布了诸如"居家拘留"等虚假信息。这不仅误导公众,也是对法律的不尊重。我们应该提高警惕,不轻信、不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

平等适用法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项基本原则。不应因当事人的特殊身份而改变法律适用标准,这才是真正的公平公正。

结语:

这起事件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它提醒我们,在面对社会热点事件时,应该保持理性、尊重事实、相信法律。同时,我们也要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在不经意间成为了谣言的传播者或偏见的制造者。那些曾经质疑执法公正性的声音,或许是时候反思并做出应有的道歉了。

4 阅读:7664
评论列表
  • 2024-09-05 19:28

    又一洗文

    寒风TST 回复:
    青岛好啦,各位去旅游时记得多带1000块,看谁不顺给它10巴掌。没事,打完丢下1000块,开车逆行就回去待10天。就可以继续逍遥[呲牙笑]
  • Da聖 119
    2024-09-05 19:23

    好吧,警察蜀黍成功的把恶人保下来了。

  • 2024-09-05 19:27

    轻微伤和寻衅滋事罪定性没有必然联系啊。全国的案例都可以查看。

    举个栗子 回复:
    大巴车后面的车停了不动了就是在等她,不然她拿来的空间来撞到大巴车啊,不让面包车也会撞到她了
    迷彩时光 回复: 举个栗子
    大巴车停在那里被她撞呗。大巴车才能那么傻
  • 2024-09-05 19:39

    开始洗白,可惜是为了保护伤害者,而不是受害者

    用户17xxx13 回复:
    作者是非不分
  • 2024-09-05 20:18

    故意开车逆,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然后还故意伤人。以后,开车闯红绿灯,把车停人行道,斑马线,让行人走线外面去,惹不开心了还给打一顿。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还故伤人行为,应该问责,此风不可长

    用户10xxx97 回复:
    你懂下次去逆行吧,人家直接撞死你看谁全责。
    迷彩时光 回复:
    逆行确实很多 但没有逆行了 还主动下车打人
  • 2024-09-05 19:37

    我们要看的是伤情报告吗?我们要看的是危险驾驶肇事逃逸。

    冰啤酒下火锅 回复:
    对马路就是他家的他想咋走就咋走,
    用户17xxx90 回复:
    就当时的态度,还能留电话给大巴司机司机?反正别人怎么说青岛公安就怎么写!红的黑的,青岛公安给的结论,就是马路是自己的,打人是随意的!发布公告是无意义的!
  • 2024-09-05 19:52

    这是打得多重的事吗?这是态度问题,性质恶劣!洗地的出门见车!

  • 2024-09-05 20:07

    寻衅滋事以伤情定?????

  • 家伟 62
    2024-09-05 19:39

    又一个命令式结束问世了

  • 清泽 57
    2024-09-05 20:06

    别描了,越解释越心里没底

  • 2024-09-05 20:42

    不管你咋样洗那也是个脏东西。

  • 2024-09-05 20:16

    如此这般铭心刻骨和南京市法官有什么区别吗

  • ORC 43
    2024-09-05 20:33

    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一个大男人,遵纪守法的正常行驶,平白无故被抽几十个耳光,你当自己是抽纸吗?

    飞天 回复:
    [点赞][点赞][点赞]
  • 2024-09-05 20:27

    受害者:叠了最厚的甲,挨了最毒的打。施暴者:花了最多的钱,罚了最少的款

    永恒 回复:
    哈哈,你这解释绝了!
  • 王爷 42
    2024-09-05 21:01

    洗。能量太大了

  • 2024-09-05 20:32

    洗不白的

  • 2024-09-05 20:16

    但愿作者是下次男主

  • 2024-09-05 20:45

    这跟伤情鉴定有鸡毛关系?按什么罪责处罚才是关键!上来就往轻的走了,能判多重?

    沫KING 回复: 张辉
    你回复错了!麻烦好好看!
    张辉 回复:
    为什么不顶,正当权益啊
  • 2024-09-05 20:13

    小编意思是可以随便打人玩,只要是轻微伤。那是不是该表扬一下打人的这个女人,对林先生的伤害拿捏的够准?

  • 2024-09-05 20:43

    这两天这种反转文章好多啊

  • 2024-09-05 21:27

    越洗越黑

  • 2024-09-05 21:41

    这作者心术不正,干的路虎女有关亲[笑着哭][笑着哭]

  • 2024-09-05 21:00

    伤情不重要 过程很重要

  • 2024-09-05 20:44

    唉!我都不知道说啥了!只能为山东青岛崂山警方点赞[点赞]了

  • 2024-09-05 21:13

    且不论伤情如何?此种行为行径首先必须判刑。

  • 2024-09-05 21:32

    水军

  • 2024-09-05 21:27

    可笑

  • 双方都不是什么玩意,打人者被打者都活该

    一边踢球一边吹哨子 回复:
    下次别人闯红绿灯,把车停人行道,斑马线,让行人走线外面去,不服再打一顿,明明是扰乱公共秩序,再故意伤人,此类事件应有个处理依据,因为这不是单个现象了
    幺祖 JOY 回复:
    那事后就不要摇尾乞怜了 !
  • sam 10
    2024-09-05 21:15

    祝洗白小编下辈子遵纪守法被违法人狂揍[点赞]

  • 2024-09-05 21:16

    事实又一次证明当时你不能打回去,你就注定了白白挨揍。

    花开花落云卷云舒 回复:
    要打回去了,说不定在局子里挨揍[笑着哭]
  • 2024-09-05 20:38

    又是收米小编阿[哈哈笑]

  • 2024-09-05 21:42

    下次大家见到他有胆量的也可以抽他5个耳光,然后看看怎么处理不就好了,以后这个女人出门可能要多带几个保镖才敢出门

  • 2024-09-05 21:08

    信你个鬼

  • 2024-09-05 22:05

    对,保持冷静,打人打成轻伤就可以了!

  • 2024-09-05 21:07

    换位思考!问小编:如果男主打了女主又会怎样?

  • 2024-09-05 22:35

    水军水军 该死的人

  • 2024-09-05 22:02

    这个女的确实不是个东西,但是就没有人注意到这个退伍军人龌龊之处吗!大家可以从微信公众号查一下,青岛崂山警察局的通报,这个女的在超车无果后,想倒车回单正向车道,但是这个男的一直顶着女司机的车,使其无法回到正向车道,如此行为难道不是龌龊无耻吗!真给军人抹黑!!!

  • 2024-09-05 23:00

    被女人扇几下耳光,就是顶格处罚又能处罚到什么程度?要么忍着,要么还手。多么简单的事情。造成社会戾气这么重,很大的原因就是过度处罚,现在有些人动手前就已经想好了,要么不出手,出手必死亡所引发的不应该发生的惨剧!

    你昊不太累 回复:
    问题是她前面是逆行驾驶。恶掠么。高速逆行看看。
    用户17xxx17 回复: 你昊不太累
    女人真的不是理性物种,要么忍着,要么打回去,赢了也不光采。我碰很多回女性司机逆行的,下车一看是女的,除了说一句气话,(不是看你是女人,我今天就干你。事情也就过去了。
  • 2024-09-05 22:04

    毫无道德底线可言

  • 2024-09-05 21:55

    这就不是伤情的问题,可杀不可辱

  • 2024-09-05 20:50

    违法犯罪和伤情程度不是等于号,之所以生拉硬搬不过是狡辩。

  • 2024-09-05 20:59

    放屁

  • 2024-09-05 23:40

    只是一个持凶伤人的就不止这点处罚,小编收钱了

  • 2024-09-05 21:54

    都不是好东西,那些顶的祝你以后开车也能遇到这种你倒车他往前顶的小可爱

  • 2024-09-05 22:24

    碰到这种洗文,直接拉黑作者[笑着哭][笑着哭]

  • Tim 4
    2024-09-05 22:18

    我只想知道如果男的还手打女人一巴掌是不是同样处罚结果

  • 2024-09-05 23:25

    洗 继续洗 我给你二斤洗洁精

  • 2024-09-05 22:40

    路虎女啊,出来后,这样的事情可以接着干,一次才1000块,10次也才10000,有钱老板反正也不缺这么个钱

  • 2024-09-05 22:26

    这个主要是太恶劣了,和伤情关系并不大

  • 2024-09-05 22:49

    放屁。如何你是挨打着,你会咋样。?

  • 2024-09-05 22:42

    这是伤重不重的问题嘛。这是性质问题。是尊严和悔辱性问题。别判了,直接打回来算了。

  • 2024-09-05 23:04

    逆行扣12分,有危险公共安全罪,罪加一等。

  • 2024-09-05 22:55

    作者这是把别人都当傻子,自己是聪明的,唉,为了利益,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 2024-09-05 23:20

    你给我扇你二耳光到鼻流血,你不用洗!

  • 2024-09-05 23:48

    你在放屁

  • 2024-09-05 22:11

    就问小扁接受拘十罚千让人打十几个耳光不?

  • 2024-09-05 23:40

    恶心至极

  • 2024-09-05 20:37

    pei !!!

  • 2024-09-05 22:52

    如果以后该男子遇见该女子几十个嘴巴打回去,能和现在的处理结果一样吗?

  • 2024-09-05 23:39

    谁开车没逆行超过车?女子逆行超车错在先,但她已经倒车倒三倒,男子却开车紧逼顶三顶,致使女子无法并入右侧车道。如果你是女车主,你会咋办?

  • A 3
    2024-09-05 23:33

    给你多少钱,这么洗

  • 2024-09-05 21:36

    不懂就少放屁

  • 2024-09-05 23:37

    能量,没错,就是能量

  • 2024-09-05 23:55

    嗯!有钱人家可以肆意妄为,没钱人家有可能会要你命,不要以为有几块臭铜板就欺负人吧!

  • 2024-09-05 20:26

    个人形为影响了一个山东省。[笑着哭]

  • 2024-09-05 23:42

    轻微伤可以入刑了!

  • 2024-09-05 23:57

    看来这女人不简单呀,看结局吧!

  • 2024-09-05 23:42

    打回去,看看如何

  • 2024-09-05 23:54

    我想把你打成轻微伤!不知道可有人赞助点[得瑟]!

  • 2024-09-05 23:55

    男子要知道这样的处理结果,男子后悔当时应该打回去

  • 2024-09-05 21:43

    没有良心

  • 2024-09-05 22:42

    偷换概念啊 你这是师从陈清泉?

  • 2024-09-05 20:18

    反击最好,最多也是互区殴。[笑着哭]

  • 2024-09-05 21:32

    果然上面有很多能人[点赞]宇宙超级洗衣粉(比伊拉克的牛逼一万倍[点赞]

  • 2024-09-05 22:30

    第二三次返回来打绝对是寻衅滋事

  • 2024-09-05 23:03

    被打者应并死刑吧?[笑着哭]

  • 2024-09-05 22:43

    打人者被处罚了,被打者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吗?

  • 2024-09-05 23:04

    抗議![得瑟]

  • 2024-09-05 22:39

    哈哈[呲牙笑]

  • yr
    2024-09-05 21:05

    支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2024-09-05 23:41

    标准的寻衅滋事罪,别再洗白白了

  • 2024-09-05 20:44

    当你了解事情真相,或者你就是路虎司机,你就觉得他该打,就不会在这里高高在上的样子指责谁

  • 2024-09-05 20:47

    废除寻衅滋事罪我就认同这处理

  • 2024-09-05 23:07

    公平在哪???如果男车主反击法律还能这样处理吗???公平!公平!何在!

  • 2024-09-05 23:30

    这样对挨打不还手的小伙子公平吗?

  • 2024-09-05 20:42

    水军还真不少。更加证明嚣张女有背景

  • 2024-09-05 22:57

    警方人员滥用权力,应该承担责任!

  • 2024-09-05 23:15

    首先逆行遇堵应退回原车道队尾,其次即使未达到轻伤标准也是打了十几个大嘴巴,无理由殴打他人应按寻衅滋事处理(逆行想插队不是正当理由)。

  • 2024-09-05 22:47

    寻隙滋事的解释自相矛盾了。

  • 2024-09-05 22:24

    引起民愤的是狂打几十下,在人家不还手的情况下,还几次三番的狂打,太没人性了。

  • 2024-09-05 23:10

    在这起事件中,伤情鉴定还重要吗?也就几个耳光而且还是通过车窗打的,能有多大的伤情?所以,看待这个事件的要义不在伤情上,而在事情的性质上!路虎女逆行在先,继以撒泼骂人打人,到最终又回过去再连扇男子多个耳光,这一连串的行为,难道不构成寻衅滋事?大庭广众之下连扇男子耳光,是不是对他人构成人格侮辱?事后在矛盾没有解决就开车扬长而去,是不是构成行凶逃逸?如果这样的行为不受法律严惩,那么就会给社会一个错觉:有钱有势者可以随意殴打羞辱他人,然后甩出个千儿八百块钱摆平就能逍遥法外,普通百姓受到欺辱还手却总是被定性为“互殴”,这个社会还有公平吗?这个社会的风气还风清气正吗?一个鹏宇案,诞生了一个“碰瓷”产业,难不成还要因为这个女人再诞生出一个“扇耳光”产业吗?因为扇耳光不容易被鉴定出轻伤以上的等级啊!

  • 2024-09-05 23:59

    从张可欣开始,很多人感觉到了一些人的能量超级大,虽然说的很冠冕堂皇,但是事实很打脸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