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屁股太香了,我也想摸一下!” 广东广州某地铁上,因为行人较多,所以地铁上显得非常拥挤。这时候,一位身穿黑色连衣裙的女子,突然控诉有一个小孩摸自己的屁股。
但小孩的家长认为,小孩不是摸女孩的屁股,而是因为要移动,所以推着女子前行,但女子坚持自己的想法,与家长争执起来。 争执期间,家长气愤的说出了开头那句极具争议的话,甚至质问女子,广州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
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介入此事,案件尚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对于此事,网友议论纷纷,有网友认为,有什么样的孩子就会有什么样的父母;也有网友称,小孩年纪那么小,肯定不是故意的,女子有点不依不饶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本案又该如何评价呢?
首先,如果小男孩是故意触摸她人隐私部位,那么其行为就属于猥亵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但同时,因为小男孩的年龄在14周岁以下,所以不予处罚。
其次,这种行为还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纵使小孩在14周岁以下,小孩的家长也应当为孩子的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当然,以上行为均只是小孩故意的情况,如果小孩确实是年幼不懂事的话,家长也应当进行一定的批评教育,并向女子赔礼道歉,而不是直接将女子怼回去。
网友:不管孩子对错,大人可万万不能这么说话网友:摸没摸本来另说,但是家长这个言辞,我觉得就是摸了。网友:两性教育从小教起网友:我觉得这个家长更像性骚扰网友:评论区为啥总是会有受害者有罪论这种人网友:我看小孩是学家长的7月4日下午,广州地铁公安已接到相关报警,并正式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