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大的遮羞布才能盖住这样的丑陋呢?我又看到一个原配当街打小三的视频,场面混乱的简直能晃瞎人眼……
画面中:只见一个女人,看上去是年轻漂亮的那一类型的,当街上,她被一群人连拉带拽,下身已经被扒掉衣服,赤裸裸的了,而且旁边还有一众人围观。
她,光着下身被一群人继续撕扯拉拽着,上衣眼看也都要被扒光了,狼狈不堪都不足以形容她的样子,连滚带爬在地上,被一群人撕打,像一只犯错被人追打的小猫小狗一样……
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明知男人是别人的丈夫,她还要与出轨的男人偷欢搞爱。一时的快活,一世的臭名,给她多大的遮羞布,才能盖住她丑陋的身体和灵魂呢?
纵然她在狼狈不堪中大声哭喊:我错了!然而此时,早已怒火中烧的男人的原配妻子,怎听得进去她的求饶呢?又怎会可怜她这时的凄惨模样而停下手呢?
当然,这样的事儿,外人自不能做太多评断,毕竟男人的原配妻子,是首先受到伤害的一方,她的愤怒与痛苦有几个人能感同身受的理解呢?只要她不把事情做到触犯法律的份上,让自己损伤更大,也就无可厚非吧!
其实,伤害原配妻子的罪魁祸首,还是出轨的丈夫。不论他是个花心滥情还是受到诱惑经不住的男人,事实就是他与外面的第三者,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丑事,这行为本身就是错的,是伤害妻子和家庭的。
所以你看吧:和出轨的男人扯烂事,搞乱情,能是什么好下场呢?臭名远扬,骂名一世,身败名裂都逃不过,像过街老鼠一样,人见人骂,人见人打,尊严扫地,这不已经够丢丑的了吗?到这个时候,用多大的遮羞布,恐怕也盖不住肮脏的丑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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