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两违”整治知识问答

何仪聊社会[已注销] 2023-08-12 15:29:01

Q1

什么是“两违”?

“两违”是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简称。

Q2

什么是违法占地行为?

违法占地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占用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以下行为属于违法占地:

(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

(二)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建住宅。

(三)超过批准的数量或标准占用土地。

(四)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

(五)其他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占用土地的。

Q3

什么是违法建设行为?

违法建设行为是指行为当事人违反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进行建设的行为。

以下行为属于违法建设:

(一)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失效,新建、扩建、拆改建的。

(二)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建设位置、建筑高度、层数、面积、使用性质、使用功能等内容建设的。

(三)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以及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四)其他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建设的。

Q4

“两违”行为的情形有哪些?

具有以下任意情形之一的都是“两违”行为:

(一)未办理国土和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的。

(二)只办理其中一项审批手续的。

(三)未按照规划、国土审批手续进行建设的。

(四)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构)筑物。

(五)非法购买无合法手续的房产或地上固定建筑物的。

(六)非法买卖集体土地的等。

Q5

统建住宅小区规划违法情形

(一)侵占住宅小区道路、公共绿地、楼宇内公共空间、消防通道及设施等小区公共用地建设建(构) 筑物的。

(二)未经审批在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范围内擅自新建、搭建建(构)筑物,在既有建筑上擅自加(改、扩)建的建(构)筑物,包括擅自在楼顶、露台及院内建设钢结构、木结构、砌体结构等建(构)筑物的。

(三)擅自改变原设计将围栏改建为实体围墙的。

(四)擅自将纳入绿地指标的院落绿地改变性质、用途的。

(五)擅自改变公共绿地用途作为它用的。

(六)擅自开挖地下室或改变车库用途的。

(七)擅自改变地面停车位性质及用途,或在停车位上搭建(构)筑物等设施的。

(八)擅自封闭采光井、通风井的。

(九)擅自改变原设计用途,将不上人露台改为上人露台( 如原设计外窗改为门、改变建筑立面效果等) 使用的。

(十)凸出外墙面加装防盗笼、雨棚、排烟管道的。

(十一)住宅小区内已经到期尚未拆除的临时建(构)筑物。

(十二)其它擅自改变原建筑方案建设的,根据实际情况现场核实认定。

(十三)群众举报经核实的小区内其他性质的违法建(构)筑物。

Q6

“两违”有哪些危害?

危害一:严重侵蚀城市公共资源。

危害二:严重影响城市对外形象。

危害三:严重危害社会公平正义。

危害四: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危害五:严重制约城市化建设发展。

危害六:严重败坏社会风气。

危害七:严重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

危害八: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图文提供 祥云县县城规划区“两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 陈治学

图文审核 张敏来

图文总审 胡林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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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自学礼 杨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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