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在基本结构和考试流程上大致相似,其中进士科的考试尤为重要。进士科考试分为三个阶段:乡试、会试和殿试,每个阶段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程序。
乡试是科举考试的第一级,通常每三年在京城及各省份的省城举行一次,一般在子、卯、午、酉年举行。乡试的时间多定在秋季八月,因此有时也被称为“秋闱”。乡试的主考官包括正副主考官,这些职位通常由皇帝亲自任命,被选人多为在京的翰林以及有进士背景的部院官员。
除了主考官外,还有同考官参与,他们主要负责试卷的评阅工作。由于评阅试卷需在内帘(考场后堂)完成,同考官也因此得名“帘官”,担任这一角色的过程被称作“入帘”。同考官一般是由各省内进士出身的官员担任。此外,还有负责监考、巡查和其他事务的官员,他们与内帘官保持距离,被称为外帘官。
乡试的发榜时间定在九月,此时正值桂花盛开的季节,因此乡试的成绩榜单也被称为“桂榜”。通过乡试的考生被称为举人,俗称孝廉,其中成绩最优者称为解元。乡试的成功被称为“乙榜”或“乙科”。乡试结束后会举办宴会,邀请所有考官和新科举人参加。
在清朝,乡试不仅是定期进行的考试,还包括在皇帝的生日、登基等庆典时特别设立的恩科。由于军事或政治因素,某些省份可能会暂停几届乡试,或者仅限于几个府州县进行,甚至乡试和会试可能在同一年举行,这些都是特殊安排的例子。
会试和殿试是科举中的高级别的考核,其中会试具有决定性意义,而殿试仅用于确定名次,不会导致落选。会试由礼部负责组织,通常在京城的贡院内进行。会试通常在乡试结束后的第二年,也就是在丑年、辰年、未年和戌年进行,考试时间多在春季的二月或三月,因此又被称为“礼闱”或“春闱”。全国的举人参加这一考试,录取人数从几十人到400余人不等。成功通过会试的考生被称为贡士,其中名列榜首的称为会元。由于会试结果发布时正值杏花盛开,故有“杏榜”之称。
在明朝早期和中期,会试的主考官通常由翰林院的官员担任,而到了明末,这一角色大多由内阁大学士出任。进入清朝时期,主考官的职位被称为大总裁,这一职位由内阁大学士或六部尚书担任。同时设有三名副总裁,他们通常由六部侍郎或内阁学士出任。除此之外,还有18名同考官参与,这些同考官主要来自翰林院的官员以及具有进士背景的京城官员,共同构成了“十八房考官”群体。会试的考场管理和规则与乡试基本相似。新录取的贡士在殿试前需进行一次复试,复试的结果将分为三个等级,这些等级对于未来的官职授予具有重要影响。
殿试一般只进行一场策问题目的考试,通常在会试结束的当年举行,最初定于三月初一。但从明宪宗成化八年(1472年)开始,日期改至三月十五。理论上,殿试是由皇帝亲自主持,因此所有贡士在殿试中都不会落榜,而是根据皇帝的安排重新确定名次。
所以总体来说,在明清两朝的殿试中。“甲榜”指的是在会试和殿试中取得优异成绩,从而获得进士资格的名单。进士是科举制度中的最高学位,考中进士意味着取得了做高级官吏的资格。
在殿试中,考生被分为三甲:
- 一甲三名,分别是状元、榜眼和探花,他们被赐予“进士及第”的称号。
- 二甲若干名,其中第一名被称为传胪,其他二甲考生则被赐予“进士出身”的称号。
- 三甲若干名,被赐予“同进士出身”的称号。
而“乙榜”则是指在乡试中录取的名单,乡试考取者被称为举人,他们在科举制度中的地位低于进士。举人是地方上的知识分子,已经获得了做官的资格,但通常只能担任较低级别的官职。
“甲榜”与进士身份相关,是科举制度中的高级成绩名单;而“乙榜”与举人身份相关,是科举制度中的初级成绩名单。
由于进士榜是用黄纸记录的,因此又被称作黄甲或金榜,中进士即为“金榜题名”,意味着那些名列其上的人都将名垂青史。
殿试结束后,会有一次重要的唱名典礼在皇宫前举行。这个典礼是为了表彰那些先通过乙榜成为举人,再通过甲榜成为进士并最终步入仕途的杰出人才,这种成就被称为“两榜出身”。而对于那些在科举考试中连续取得解元(乡试第一名)、会元(会试第一名)以及状元(殿试第一名)的杰出人物,则被誉为“连中三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