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了翁(1178年6月25日-1237年4月14日 ) ,字华父,号鹤山,邛州蒲江县(今四川省蒲江县)人。南宋大臣、理学家。
庆元五年(1199年),中进士,起家剑南西川节度判官,历任国子监正、武学博士、试学士院,以阻开边之议,得罪宰相韩侂胄,授秘书正字,出任嘉定知府。史弥远掌权时,力辞召命,知汉州、眉州、遂宁府、泸州、潼川府等地。嘉定十五年(1222年),拜兵部郎中,迁秘书监、起居舍人。宝庆元年(1225年),遭到诬陷,安置于靖州。绍定五年(1232年),迁潼川路安抚使、知泸州。端平元年(1234年),权礼部尚书、直学士院,出任端明殿学士、佥书枢密院事,督视江淮京湖军马,册封临邛郡侯。嘉熙元年(1237年),去世,时年六十,获赠太师、秦国公,谥号“文靖”。
魏了翁反对佛老“无欲”之说,推崇朱熹理学,提出“心者,人之太极,人心又是天地之太极”,强调“心”的作用,和陆九渊接近。能诗词,善属文,其词语意高旷,风格清丽悲壮。著有《鹤山全集》、《九经要义》、《古今考》、《经史杂钞》、《师友雅言》等,词有《鹤山长短句》。
魏了翁于书法诸体皆擅,笔力遒健俊逸,清爽而不失奇崛。明陶宗仪《书史会要》评其“善篆,不规规然绳尺中,而有自然之势。尝以篆法寓诸隶,最为近古”。潼南《鉴亭碑序》中,对其书法有“鹤山真迹走蛟虬”之评誉。
魏了翁传世的墨迹极少,只有《文向帖》、《提刑提举帖》等数件作品。所遗真迹,尚有夹江县之真书“云吟山”、隶书“家庆楼”;大足县之篆书“毗卢庵”、真书“宝顶”;潼南县之真书“鉴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