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未成年小孩骑车被碾压身亡,这起交通事故,成了当地相关部门的烫手山芋,不管怎么处理,都会引发极大的争议。
之所以这起交通事故,能引发众多网友几乎一边倒地同情小车司机,主要原因集中在以下几点:
1,现场视频显示,小孩骑山地车跟在骑行队伍后面,并没有按照道路上画的虚线,就是非机动车道行驶;
2,视频还显示,小孩跟着大人后面骑行,行驶在机动车道路上,且接近中间的白线。
3,小孩的父亲之前在个人短视频平台,曾经多次晒出带小孩在这段路上骑行的视频,好心人劝告,认为小孩不够年龄,同时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非常危险,但被小孩的父亲怒怼;
4,还有一段视频,小孩的父亲骑得非常快,还跟在后面非常吃力,还请求父亲“骑慢一点”,但小孩的父亲置之不理。
5,小孩被摔倒,疑似被旁边的同伴碰了一下,而且小孩接近中间白线,突然摔倒,人摔到对向车道。肇事司机按照50码匀速行驶,因为距离太近无法躲避。
以上这几点,让善良的网友认为,这起交通事故,小孩的父亲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首先小孩不满12岁上路骑行不合法;其次小孩的父亲作为监护人,没有尽到义务。关键是他们的山地车都骑行在非机动车道上,他们是违反交通规则在前。
8月22日,有媒体记者得到消息,由于小车司机和小孩家属没有取得达成协议,交警未出具责任认定书,目前此案已经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罪名是: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容城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此案确实已经移送到检察机关,但是否已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根据分析,如果相关单位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起诉,最主要的依据,应该是出事的路段还处在“未交工验收”阶段,没有通车。
也就是说,小车司机在这条道路上行驶,首先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记者在现场看到,事发路段的尽头设有路障,这段路是一段防洪堤,施工方在沿路多处设有告示,上面明确写明“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通行”。
但不少村民仍然选择开车走这条道去上班,为比较便捷方便,同时这条路上还有村民在大堤上散步,骑行爱好者也把这条路作为骑行的最佳路段。
小车司机亲友向记者表示,事发太突然,司机来不及躲避,确实事出有因,并不存在过失杀人。因为初次路段未开通的原因,现在此案转交给刑警处理,尚不清楚双方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网友的看法:有网友就表示:参照马来西亚的那个案子,不是死人了就必须惩罚司机,司机没错就是没错。
网友们对“此路尚未开通”也展开了激烈讨论。
有人表示:既然没有开通,所有车辆,包括自行车也不应该上路。所以双方都有责任。
还有人表示:既然没开放就应该封闭,这就是施工方的责任,属于监管不到位。
既然机动车和自行车都在这条路上跑,明双方都有责任,那为什么只刑拘司机?而骑行者却没有责任。
还有网友表示:路政部门和施工单位作为管理方,没有监督好,就是最大的责任,不能把事情甩锅给司机。
但也有网友表示:既然是未验收路段,具备通车条件,小车司机上路通行发生交通事故,肯定要负主要责任。
有网友还认为:三方都有责任,首先是道路施工单位,然后是小陈司机,还有就是骑行者,三方都应该付30%责任。
针对此事,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