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帮醉驾妻子稀释血样案”宣判: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长城网 2024-07-31 22:00:27

“东莞男子帮醉驾妻子稀释血液样本案”有了新进展。据微信公众号“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7月31日消息,涉事男子朱某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2023年8月,朱某为帮助醉酒驾驶的妻子逃避处罚,凌晨前往医院盗穿医生的白大褂并潜入鉴定中心检验室,将其妻子送检的血液样本进行“注水稀释”,从而导致检测结果显示其妻子身体血液中乙醇含量为0。此案经媒体报道引起了关注。

据“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7月31日消息,近日,该院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帮助毁灭证据罪。目前,本案判决已生效。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8月8日凌晨2时左右,朱某的妻子黄某(已判刑)酒后驾驶小轿车行驶时被交警查获,其现场酒精吹气检测结果为162mg/100ml。随后,黄某被带至医院抽血检测后便回家。朱某得知此事后,于当日3时55分许来到医院,并从某房间拿走白大褂和手套伪装成医护人员。

朱某找到毒物受理室后,见无人值守,便伸手进窗口打开毒物受理室的房门,从血样存放处找到黄某血样试管。然后将水倒进黄某的血液试管内稀释血液样本,再放回原处。得手后,朱某逃离现场。

朱某穿白大褂潜入鉴定中心检验室。来源:微信公众号“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当日8时许,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发现黄某的血液样本状态异常,在监控视频中发现朱某行为后报警处理。朱某的行为致使黄某的送检血样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之后公安机关启用备用血样重新进行鉴定。经检验,黄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1.90mg/100ml。

法院审理认为,朱某无视国法,为使他人逃避刑事责任,帮助毁灭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依法应予以惩处。鉴于朱某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综合考虑其系为其配偶而实施犯罪,主观恶性较小,且属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可以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综上,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庭法官黄海文表示,本案中,朱某为了让涉嫌醉驾的配偶逃避法律责任,而实施了破坏送检血样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秩序。此举不仅不会让犯罪者逃脱法网,还让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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