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佺期、宋之问:律诗定型的关键推手、诗歌史上坐标人物
唐代是中国诗歌发展的黄金时期,诗人辈出,名作众多。而在诸多的诗歌体裁中,律诗是其中非常重要,且影响深远的一类。可以说,律诗在唐朝的形成与完善,标志着我国古典诗歌艺术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而要说到律诗这种体裁形式的最终确定与定型者,则不能不提到沈佺期与宋之问这两大诗人。
律诗属于近体诗范畴,格律要求非常严格,在字句、押韵、平仄、对仗各方面都有严格规定。律诗的起源远在唐朝之前,南朝齐永明便出现了一种新体诗,讲究声律、对偶,被后世称为“永明体”。进入唐朝,尤其是初唐时期,是中国文学史上诗歌发展的黄金时代,社会的繁荣与文化的开放为文学创作提供了肥沃土壤。在这样的环境下,诗歌创作加速了从古体诗向近体诗的转变,律诗的规范化与艺术化成为了趋势。沈佺期(约656—约714年)与宋之问(约656—约712年)活跃于武则天至唐玄宗年间,正值这一转变的关键时期,因此最终完成律诗的定型,也是时代赋予他们的一项重要任务和使命。
沈佺期(约656年—约714年),字云卿,浙江吴兴(今属湖州)人,其诗风清新雅致,入仕后官至太子少詹事。宋之问(约656年—约712年),字延清,汾州西河(今山西汾阳)人,其诗作工整严谨,曾任考功员外郎等职。两人均以文学才华受到武则天赏识,成为宫廷诗人,参与编纂《三教珠英》等文学工作。
在他们之前,律诗的形式尚未完全定型,许多诗人在创作时还会有所突破和变化。比如初唐四杰之一王勃的名诗《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首联与颈联对仗,并未完全符合后世的对仗要求,当时诗人的律诗创作中,背律、失粘的情况时时可见。随着沈、宋二人的努力,律诗的结构和韵律逐渐规范化,形成了一套较为固定的创作模式后,这种背律、失粘、失对的情况就极少出现了。
他们对诗句的平仄规则进行了系统化的整理,确立了五言、七言律诗的基本框架,即每句字数固定,讲究平仄相对、粘连,中间两联要求对仗工整。这种规范化极大提升了律诗的音乐性和结构美,使之成为唐诗中最为精致的形式之一。
沈佺期、宋之问两人作为宫廷诗人,写作了大量歌功颂德、粉饰太平的应制律诗。但他们的应制诗,不仅辞藻华丽精巧,而且充满了气势和魄力,不同于一般歌功颂德之作。清代翁方纲说:“沈、宋应制之作,精丽自不待言,而尤在运以流宕之气,此元自六朝风度变来,所以非后来试帖诗之所能比”。可以说,沈佺期、宋之问的宫廷诗,代表了整个古代宫廷诗的最高成就。
在除了对律诗形式的规范外,沈佺期和宋之问律诗在内容方面也得到扩展,除了宫廷应制之作,他们还把自身的经历、情感融入诗歌,他们还善于从自然景物和日常生活中寻找灵感,创作出具有独特艺术魅力的诗歌作品,丰富了律诗的内涵。
沈佺期的代表作《独不见》(《古意呈乔补阙知之》),是一首格律严谨的七言律诗,情思缱绻,哀怨低徊,韵味悠深,是一首难得的佳作,甚至被明人何景明、薛蕙誉为“唐人七律第一”。
宋之问的代表作《度大庾岭》,是一首五言律诗,写于他被贬途中,全诗情景交融,章法严谨,音韵谐婉,属对精密,词藻华美,展现了他律诗极高的艺术水平。
沈佺期和宋之问作为律诗的定型者,不仅在技术层面完善了律诗的格律体系,更在艺术层面丰富了律诗的表现力,对唐诗乃至整个中国古典文学的发展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其历史地位与文学贡献是不可磨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