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志内容
修理和检修后的设备,应在设备主体部分的明显位置处设置标志。标志应清晰、耐久,并且能耐受所有相关的环境条件。标志应包括:
a)有关符号;
b)标准代号“GB/T 3836.13—2021”《爆炸性环境 第13部分: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
c)修理单位名称或其注册商标及修理单位第三方认可(如有);
d)修理证书编号;和
e)检修或修理日期。
标志永久固定在修理过的设备上。
再次修理后应将前一次修理的标志牌和标志牌上的所有标志记录去掉。如果前一次修理的标志牌已经去掉,并且设有图2所示的三角形符号,则后来的标志牌符号也宜是三角形,但修理单位将整台设备恢复到完全符合工程图时除外。
注:宜保存修理标志牌。
如果修理或检修后的设备不再符合工程图和防爆标准的规定,应经用户同意去掉设备上原来的防爆铭牌和防爆标志。
二、符号
2.1符合工程图或制造商技术条件的修理
图1所示的标记仅在修理或修复符合GB/T 3836.13—2021的规定,且修理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完全符合工程图或制造商技术条件的情况下使用。
在这些情况下,制造商的标志牌不宜被删除。
图1 符合GB/T 3836.13—2021和
工程图或制造商技术条件的修理
2.2符合防爆标准但不符合工程图的修理
图2所示的标记在下列情况下使用:
a)设备在修理或修复期间有变动,经修理单位检验确定仍然符合GB/T 3836.13—2021及其制造依据的防爆标准规定的限制条件,但是修理单位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完全符合工程图;或
b)不知道设备制造所依据的标准,符合本文件和相关防爆标准最新版本的要求,且修理单位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完全符合工程图要求。设备返厂前,修理单位已经对修理后的设备进行评定,验证符合相应的安全水平,评定工作由有资质评定防爆设备的人员进行。在这些情况下,宜保留制造商的标志牌。
图2 符合防爆标准但没有充分证据表明
完全符合工程图的修理
注:这些标志对用户和今后的修理单位有益,标志之间的仅有差异在符合的方式。
2.3 其他情况
对修理或修复后不符合2.1或2.2规定的设备,宜去掉原制造商的防爆合格证标志牌,或者修改标志牌,明确提示该设备不再符合防爆合格证文件要求。
如果需要,还可以参考GB/T 3836.13—2021第4.3.2.6中的附加标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