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路虎女司机逆行打人通报来了!
拘留十日、罚款1000
这个通报……
看得我无言以对、无法理解
……
王某,女,38岁,开路虎、逆行
因正常、正向行驶中的林某某未让行故而下车对其进行长时间殴打致其头破血流,并持续辱骂对方
这还不算
路虎女司机王某她还全责追尾旅游大巴车
逆行、打人、追尾、造成交通混乱、危害公共治安、秩序………
居然只是拘留十日罚款1000
真的气笑了
一直以为“打一巴掌一百”是个段子
没想到是真的
这点钱
够这个女司机给她的路虎加一车油吗?
怪不得她一边打别人巴掌一边叫嚣:
“就打你怎么了?去报警吧!”
原来是人家打从一开始就知道后果也没那么严重啊!
就问问
有多少人骑自行车逆行被抓都心惊胆战?
再问问
有多少人推别人一下都害怕得进入?
最后再问一句,有多少人敢明目张胆的在犯了错之后还嚷嚷着让受害者报警?
知道的,是她违法
不知道的
还以为违法的是被她打的满脸血的男人
毕竟她那个语气实在太过“正气”
说的好像警察会“保护”她一样?
真……可笑……啊
对吧?
这处罚
对能开路虎的人来说可能就是挠痒痒
据被打的男士说到目前为止女的都没道歉
更没人联系他解决后续的问题
哎,都26了,怎么还那么单纯
就这点罚款,真不够人家给路虎加油
还指望人家道歉
做什么美梦
退伍军人又怎样,人家照打不误
被打不还手是林某某做的最正确的决定
不是因为他曾经是军人,有自己的信仰
而是因为
如果还手,他这辈子说不定就“没了”
这事儿,真的挺“有意思”不是吗?
最后,还是想说
虽然合理、合法、毫无问题
但,这个通报真的是我看过最憋屈的!
没有之一!
所以人家才敢动手呀
打得时候就说了呀:打你怎么样
人家是老乡
公共场所寻意滋事造成伤害可以先行采取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待伤情鉴定结果出来后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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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我打想那个女的也给一百块钱一巴掌,打到他妈都不认识
罚款一千是惩罚上交国库。打人医药费后续还要另外赔的。
这女的必须判刑否则对不起兵哥哥
以后这哥们儿见到女司机都得留后遗症
不痛不痒,对她来说没一点影响
打完人罚点款 拘留几天 完事了 难道受害人不用赔偿吗 身体 心理 精神上造成的伤害 就不管了吗?
当什么兵?自己保护不了还指望你保家护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