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发生了一件劲爆新闻。据悉有一位女子,在大庭广众之下裸奔。
这件不寻常的事情信息量很大,共有以下几点。
(1)洪山区的万科广场,有一位女子不着寸缕,在商场里面时而行走,时而趴在柜台上。当别人诧异的目光所至,她必定托腮或者捂住脸。
(2)人们纷纷躲避不及,不少人更被女子的奔放所吓倒。有人得出结论,女子必定处于精神异常状态,莫非是情伤不成?
(3)也有人觉得,可能是和人赌博输了,被强行勒令进行的处罚。但是谁敢这样,须知在公众场合这样裸体是违法的,虽然还没到犯罪地步。
(4)前几年网络上流传这样一个说法:就是如果你敢裸奔,我就给你一百万。这个是笑话啊,不可当真。
当时不少人在评论区响应:不要一百万,只需要三万就可以了。
哈哈好玩不,为了钱是不是完全无底线啊?
(5)也有人说女子可能是为了博取关注,然后蹭一波流量,粉丝多了后好最后进行直播。须知如果不能变红,那么反向操作的黑红也是一种途径,看来为了钱只能赤膊上阵啊?
警方及时赶到现场然后这种在公共场合裸露身体的,已经触犯了法律。
根据治安管理法第44条,如果情况属实,女子是会被拘留的。
不过不知道女子有没有精神疾病,如果有就可以免去牢狱之灾了。
当顾客们看到如此奔放的女子,不由得大惊失色。说实话女子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大家的感受,因此商超就有工作人员报警了,随后据说有人给她做了一点遮挡。
直到警方来了后,才把女子带走调查询问。女子究竟为什么这么做,至今动机不明,一切有待警方后续通报。
网友评论评论区有不少网友都说,该女子这如果不是博眼球就是疯了。可是看她还会捂脸,证明她也不是不清楚自己做的事情伤风败俗。
这要放在古代不守妇道是要浸猪笼的,就算放在现在也不为公序良俗所允许,并且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法。
也有网友为女子着急,甚至说我要在现场,无论如何也得给她找一件衣服披上啊?为啥现在人都这么冷漠啊?
过往类似案例记得在2023年长沙五一广场,曾经发生过一起类似事件,有一位女子也是公然裸体出现在大街上。据说是因为和男友吵架,因为情绪不稳定,所以就采取了自暴自弃的行为。
警方接警后迅速赶到商场,把女人带离现场并进行了劝告,敦促她穿上衣服。
小编要分享的话其实像这种公然裸奔,不管他人感受的行为都是极其不负责的。
如果以后在公开场合遇到类似情况,要第一时间站出来指责这些不道德的行为。
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报警,每个人都有责任采取积极措施,做到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美好。